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三十一)
1、问:销售包装标签中标注外文、汉语拼音等非规范汉字,是否可以在标签的任意一个可视面进行解释说明?
答:根据国家局《化妆品监督管理常见问题解答(五)》,化妆品中文标签应当使用规范汉字,中文标签使用规范汉字以外的其他文字或者符号的,应当在产品同一可视面使用规范汉字进行解释说明。产品中文名称中的注册商标使用字母、汉语拼音、数字、符号等的,应当在同一可视面对其含义予以解释说明。根据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常见问题解答,如果产品标签的多个可视面上有相同的外文注册商标,可以仅在其中一个可视面上使用规范汉字对应解释说明。
2、问:关于化妆品原料安全相关信息的报送,填报原料报送码和上传附件是否需要同时满足?
答: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境内责任人可以通过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服务平台填报原料生产商出具的原料安全信息文件(即《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附14),也可以填写化妆品原料安全信息登记平台生成的原料报送码关联原料安全信息文件,两者二选一即可。为提高全行业化妆品注册、备案工作效率,鼓励填报原料报送码。
3、问:未在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年报报送,是否可以在监管部门责改后,延期至2023年6月30日进行年报?
答:根据《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及《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5号)的规定,备案人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通过新注册备案平台,提交备案时间满一年普通化妆品的年度报告。
2023年将不再设置延期年报,请各企业务必于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年报工作,逾期未年报的产品将按有关规定进行清理。
4、问:2022年12月31日前已经暂存未提交的产品备案草稿,是否会被清理?
答:根据普通化妆品备案管理系统提示,每年1月1日-12月31日间领取的预备案号,应于当年12月31日前使用该预备案号完成备案,未使用的预备案号将被清理作废。对已清理作废的产品预备案号不再设置恢复服务,请各企业合理安排工作时间。
5、问:使用了新原料的产品如何通过系统完成新原料注册人或备案人的授权使用?
答:(1)首先应在系统【备案申请表】页中根据实际情况填报“使用已注册新原料”或“使用已备案新原料”;
(2)然后在导入配方的表格中“是否新原料”栏填报“1”,同时填写“注册号/备案号”;
(3)导入配方,填报新原料的生产商和商品名信息,点击暂存,在系统【产品配方】页上方点击“发送新原料授权申请”。注意:新原料生产商应填报完整的企业名称,导入配方表的新原料识别信息及填报的新原料注册号或备案号应去除所有空格,确保系统的正确识别;
(4)新原料注册人/备案人确认后,新原料授权状态为“同意授权”,即表示新原料已授权成功。
根据《荔湾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荔湾区民政局组织了2022年下半年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经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组织考察等程序,现对我街道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3年1月19日至1月30日(公示5个工作日,1月21日-27日春节假期)。
二、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岭南街道办事处反映,电话反映情况需自报真实姓名,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要签署真实姓名(姓名必须用手写),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公示时间截止后(以寄出邮戳为准)反映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杉木栏路99号
电话:81868282
三、拟聘用人员名单
周 乐 张琴
岭南街道办事处
2023年1月19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开展节假日期间“四风”问题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近日,驻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综合室主任梁亮带队到监控指挥中心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局机关党委、办公室、计划资金处、疫情防控办相关同志参加专项督导。
检查过程中,中心主任郭敬曦首先进行了“四风”专题工作汇报,梁亮和中心班子成员进行座谈交流,详细了解中心业务工作运行机制及提升方案。其他检查同志通过分组实地查看、翻阅台账、调阅凭证等方式,重点对中心第一议题制度落实情况、经费管理开支情况、公务车辆管理使用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和其他“四风”问题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梁亮指出,中心党支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干部队伍教育监督管理,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职工保持定力,寸步不让,把节点当考点,做到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慎始慎初,防微杜渐,以钉钉子精神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郭敬曦表示,中心党支部将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治“四风”问题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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