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今起严查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
全国今起严查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
春节日益临近,人们即将迎来家人团圆、亲朋相聚的欢乐时刻。节日期间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相对多发,易肇事肇祸。记者17日从公安部获悉,为守护群众平安过年,公安部交管局部署今起在全国开展酒驾醉驾集中整治行动,严防酒驾醉驾肇事导致的恶性交通事故。
行动期间,公安交管部门将结合春节期间人员流动、节日习俗、民俗活动等特点,紧盯关键时间节点,统筹安排日间和夜间警力,动态调整城乡勤务部署,加大农村地区管控力度,严管严查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
公安部交管局提示,平安才能团圆,欢聚时刻,请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酒驾醉驾既是对自身安全的忽视,也是对他人生命的漠视,每个人都可能成为受害者,请自觉抵制、主动劝阻酒驾醉驾行为,共同守护平安团圆!
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省级2022年
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
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2 年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2〕54号)文件,现对省级2022年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月12日至1月18日(共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电话:83997735;邮箱:fszxqyj@fset.gov.cn)
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月12日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佛山市医疗保障局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关于延长2023年1月企业职工
社会保险费缴款期限有关事项的通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佛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暂停办理2023年1月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业务的通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我市暂停办理所属期2023年1月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业务。为保障缴费人权益,现决定将我市所属期2023年1月的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缴款期限统一延长至2023年2月28日。
一、用人单位在2023年2月28日前缴纳所属期为2023年1月社会保险费的,视同正常缴费,相关待遇正常享受,不影响参保个人权益记录。
二、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在2023年2月28日前缴纳所属期为2023年1月的社会保险费,相关待遇正常享受,不影响参保个人权益记录。
三、2023年1月的职工增员、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登记业务,办理期限延长至2023年2月28日。
四、所属期2023年1月的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业务暂未恢复办理,恢复办理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佛山市医疗保障局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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