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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区勒流街道东风村党群服务中心大楼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时间:2023-01-15     人气:1970     来源:www.shunde.gov.cn     作者:
概述:东风村党群服务中心大楼修缮工程 已由 /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东风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一、招标条件

东风村党群服务中心大楼修缮工程 已由 /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东风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

2.2计划工期: 210 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 / 。

2.3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2.3.1招标内容:建筑物的修缮建筑面积为2488.84m2,层数为2层。(1)土建部分:拆除室内地砖铺贴,拆除墙面铺贴,拆除加建梁、板、柱、楼梯,砌筑艺术砖墙、加气混凝土砌块墙,天棚面抹灰,墙面抹灰,铺贴地面砖和墙砖,梁底粘贴碳纤维加固,梁底粘钢板加固,板粘贴碳纤维加固等;(2)安装部分:配电箱安装,吸顶灯安装、电力电缆安装,大便器安装,雨水管安装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2招标控制价为3710672.81元。

2.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5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6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管理相关规定,须达到合格标准。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类别:建筑业企业(施工))

4.4.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开标当天相应类别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且状态显示为“正常”。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须按《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要求提供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打印件,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5.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6.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所指的“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弄虚作假”行为,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

4.6.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五、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报名时间:2023年 1 月 13 日8时30分起至2023年 1 月 20 日17时30分止(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进行报名。

5.2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购买招标文件交费凭据。

5.3招标文件领取地点:

招标文件收费标准:每份人民币300元。本次招标采用网上报名发售招标文件的方式,任何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均可网上电子邮件报名,报名者不需出示身份证明和单位的委托证明书。请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以转帐形式交到指定账户:

户名:广东城安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支行

账号:757905300510919

凭交费回单复印件生成电子文档,发邮件至代理邮箱(2924857289@qq.com),由代理机构确认后,招标文件和光盘内容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邮费到付)发给报名的投标人。通过邮寄方式发出的以邮递部门送达的时间为准,代理机构对邮件送达延误、损坏、丢失、毁灭等情形不负任何责任。

六、投标保证金

6.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人民币 7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保函、工程保证保险。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 2 月 14 日0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3年 2 月 14 日0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广东城安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逢沙村萃智路1号车创置业广场1栋1711房 (三瑞集团))

7.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勒流政务网(http://www.shunde.gov.cn/leliu/)、勒流街道东风村公告栏、勒流街道东风村微信公众号、代理机构公司网(https://www.sanruigroup.cn/)发布。

九、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十、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勒流政务网(http://www.shunde.gov.cn/leliu/)、勒流街道东风村公告栏、勒流街道东风村微信公众号、代理机构公司网(https://www.sanruigroup.cn/)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东风村民委员会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东风合安路1号

邮    编:528322

联 系 人:冯小姐

电    话:0757-25555080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城安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逢沙村萃智路1号车创置业广场1栋1711房

邮    编:528325

联 系 人:郭小姐

电    话:0757-22202851

广东城安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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