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公积金:“零材料”“零跑腿”开具贷款结清证明
为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和成效,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大力促进为民服务高质量发展。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管理中心现已开通线上开具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证明服务,借款人只需手指点一点,即通过微信公众号、网上办事大厅等线上途径开具公积金贷款结清证明,实现群众办事“零材料”“零跑腿”的“双零”服务,秒办秒结。
办理流程:
①微信访问【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我要办事→网上办事→登录→证明出具→贷款结清证明→在弹出页面中点击“下载佛山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证明”即可下载贷款结清证明
②访问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fsgjj.foshan.gov.cn)→网上办事大厅“查询与申报”→登录→证明出具→贷款结清证明→选择要出具贷款结清证明的贷款并按“提交”→点击“打印”即可查看并打印
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开通授权在线获取申报(广东省)公积金缴存明细服务。
只要借款人在【广东公积金】微信小程序授权,即可在【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以下简称“微信公众号”)或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服务大厅】(以下简称【网上服务大厅】)办理在线获取申报。不用打印,也不用自己上传!轻松点一点即可办结。目前该功能已全覆盖到广东省下辖的21个地级市的数据,足不出户,即可办理省内城市缴存明细申报。
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关于在线获取申报的高频问答:
1、问:我原来在佛山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且申请了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但现在因为工作调动关系,转移到广州工作并在广州缴存住房公积金,需如何申报缴存明细呢?
答:在【广东公积金】微信小程序【协议授权】,然后在“微信公众号”或【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在线获取申报即可。如果借款人广东省内有多个城市的缴存记录,则须按不同城市授权申报。
2、问:我原来在佛山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且申请了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现在为自由职业者,请问该如何申报缴存明细?
答: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在佛山缴存住房公积金即可,并由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缴存登记。
3、问:我原来在珠海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且在佛山申请了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请问该如何申报缴存明细?
答:在【广东公积金】微信小程序上办理珠海市的“协议授权”,然后在“微信公众号”或【网上服务大厅】在线获取申报缴存明细。
4、问:如果在线获取申报不成功,或者对获取得到的异地缴存记录有异议,我该如何处理?
答:缴存记录由缴存地公积金中心提供,如因为该地中心接口等问题无法查询并获取,或者对于查询记录有异议的,借款人须自行通过“微信公众号”或【网上服务大厅】的“上传缴存明细申报”渠道进行上传提交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或缴存银行)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凭证或自行到受委托银行前台,让受委托银行协助上传申报。
5、问:我原来在佛山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且申请了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后来转移到北京工作,并在北京缴存公积金。请问应该如何申报缴存明细?
答:由于在线获取申报(广东省)功能仅支持广东省内的21个城市进行申报。如在广东省以外的城市缴存公积金,仍需职工通过“微信公众号”或【网上服务大厅】上传提交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或缴存银行)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凭证,或者自行到受委托银行前台,让受委托银行协助上传申报。
6、问:怎么获得外市缴存明细获取的授权?
答:缴存明细获取的授权可通过[广东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协议授权]办理或向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咨询。
7、问:如果我在广东省内多个城市的有过缴存记录,可以一次性获取申报这些城市的缴存明细吗?
答:因授权限制原因,一次申报只能在线获取一次信息。如需再次在线获取,必须再次申报。借款人有多个城市缴存记录,则须按不同城市授权申报。因各地公积金中心有授权时间限制,借款人须在授权有效期内登录“微信公众号”、【网上服务大厅】申报,申报成功后即可进入【异地缴存申报进度】界面查询结果。
8、问:我和配偶共同申请了同一笔贷款,那我们需要登录各自的账号进行申报吗?
答:同一笔贷款有主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的,主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的缴存明细须通过主借款人本人账号进行操作,即由主借款人登录自己的账号选择该笔贷款的借款人(主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后分别进行申报。
9、问:还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吗?
答:建议借款人第一次在线申报时,将曾经在广东省内缴存过住房公积金的城市都进行一次全面的授权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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