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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乐从污水处理厂三期厂区项目施工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时间:2023-01-11     人气:1267     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
概述:乐从污水处理厂三期厂区项目已由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顺发改资〔2022〕2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城建和水利办公室......

1.招标条件


乐从污水处理厂三期厂区项目已由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顺发改资〔2022〕2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城建和水利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乐从污水处理厂三期厂区项目施工监理(二次)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经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核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 本项目建设规模为6万m3/d,占地面积约2.5558公顷,主要建设内容:新建粗格栅及提升泵房1座、改良型A2/O生化池2座、二沉池2座、配水井及污泥回流泵房1座、高效沉淀池1座、纤维转盘滤池1座、紫外消毒池1座、出水流量计井1座、贮泥池1座、加药间及出水仪表间1座,以及其他的辅助处理建筑物如进水仪表间、配电间等,同时进行三期工程设备及管线的配套安装。


2.3 监理服务期: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签发且所有工程完成竣工结算审定之日止。各考核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1)在开工后 270 个日历天内,工程项目全工艺流程具备通水试运行条件;


(2)在开工后 330 个日历天内,工程建设内容全部达到交付生产调试的条件并经代建单位确认后交付代建单位组织生产调试。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2707080.06 (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1)提供完成本项目规划批复红线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含施工准备期)监理服务,具体以招标人确认及第三方审核通过的施工图为准;向招标人提供本项目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生产管理、合同管理、信息及资料管理以及施工现场组织协调等全过程全专业的监理服务。并对本项目施工承包人进度及结算款支付进行审核,组织工程变更管理与审核。(2)提供设备及生产工艺调试、联合试运转、协助招标人完成环保验收的监理服务。(3)整体项目验收的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配合招标人指定的代建单位通过工程综合竣工验收(含建设、规划、市政、消防、人防、防雷、环保等)、审核竣工图及工程结算、缺陷责任期、保修阶段、其他相关服务阶段等的监理服务工作。(4)派出专人协助招标人指定的代建单位完成相关报批、报建、报监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许可、余泥排放、水质检测、排水许可、节能备案等工作。(5)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整体移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编制归档、工程移交手续办理等。(6)完成招标人要求的其他工作。(7)配合招标人开展审计工作并无条件按审计意见整改。


2.6 承包方式:☑折率包干


2.7 质量要求: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 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2.8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 格标准。


2.9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确保工程无安全生产事故。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监理所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 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 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 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 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 .4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监理类企业)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  “进粤 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 印件。


4.4.3凡是在佛山市参与市政供排水工程建设活动的建设(代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供货、质量检测、招标代理、施工图审查等企(事)业单位及相关执(从)业人员等市政供排水建设市场主体均应按照《佛山市市政供排水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佛市水利【2022】62号)要求进行备案,备案企业类型须为“供排水—监理企业”,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人应密切关注佛山市水利局及相关平台发布的公告,若因投标人未及时按照《关于暂时调整佛山市水务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的通知》提交相关资料备案、维护或更新,导致开标当天无法获取投标人信用分值、业绩及从业人员信息的,投标人需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4.5 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4.5.1 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1 名,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 标人本单位且在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4.5.2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且在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登记备案  的人员中选取,同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4.5.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2 年 7 月至 2022 年 12 月)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注1: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注 2:疫情期间,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其符合国家减免或暂 缓缴纳社保政策的,可根据相关社保政策,免予提供减免或暂缓缴纳社保所属月份的社保证明。否则,应当按要求提供社保证明。


4.5.5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如有参与其他项目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 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 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 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 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 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 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 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 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 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 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 8 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 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 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 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 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4.6.7投标人存在《佛山市市政供排水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情形的并处于


公告期内的,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可于 2023 年 1 月 10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 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 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 业务咨询电话: 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各投标人应 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 PDF 和 WORD 版本时,若有不 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 PDF 版本招标文件为准) 。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 负。


5.3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500 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年 2 月 1 日 0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3 年 2 月 1 日 0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 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 城区观绿路 4 号恒实置业广场 1 号楼裙楼 4 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 4 楼大厅电子 屏显示为准) 。


7.2.1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须到场参加开标会。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不接受现场解密。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程。


7.2.2 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7.2.3 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 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 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 3 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城建和水利办公室


地    址: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沿江路2号


邮    编: 528300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 0757-28331506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一路116号罗湖投资控股大厦A座4层


邮    编: 518000


联 系 人:曾先生、王先生


电    话: 17603067230、18898779583


电子邮件:724250466@qq.com


招标监督部门: 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    话: 0757-22836334、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5428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 3 楼交易监管科


邮    编: 52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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