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槎街道饮食文化产业发展及对外推广扶持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一、奖励扶持对象的范围及条件
1.扶持对象。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张槎街道辖区内登记注册,致力于饮食宣传推广的个人或单位。
2.具备条件。(1)申请单位或个人参加国家、省、市、区级评比或技艺比赛获得奖项。
(2)申请单位或个人参加本街道组织举办的与美食文化相关的各类评选、评比活动中获奖。
(3)建立区级、市级、省级“粤菜师傅”大师工作室或厨师培训基地的。
满足任一条件可享受本奖励扶持办法。
例:申请单位或个人参加区级以上的饮食技艺评比获得的奖金,且没有失信记录,知识产权无争议,无违规违法记录的项目,则可享受奖励扶持。
二、奖励扶持标准
(1)申请单位或个人参加国家、省、市、区级技艺比赛获得奖金的,按赛事主办单位所发放对应奖金金额的50%进行补助。每年补贴不超过3个(以申报顺序为准),每个补贴金额不超过5万元。
(2)参加本街道组织举办的与美食文化相关的各类评选、评比活动获得前三名的,分别获得一次性补贴0.5万元、0.3万元、0.1万元。
(3)建立区级“粤菜师傅”大师工作室或厨师培训基地的,每个补贴5万元,建立市级“粤菜师傅”大师工作室或厨师培训基地的,每个补贴10万元,建立省级“粤菜师傅”大师工作室或厨师培训基地的,每个补贴15万元,每年补贴不超过3个(以申报顺序为准)。
三、申报材料要求
(1)需填写申报表;
(2)张槎街道饮食文化产业发展及对外推广扶持资金使用承诺函;
(3)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或申请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参赛证件或有关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
(5)申报活动项目的现场高清照片、视频及媒体报道记录;
(6)申报材料活动开展的相关资料。
四、奖励扶持资金的申报、审批和发放
符合奖补范围的项目需在张槎街道宣传文体旅游办公室发布,在规定的申报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才能申请奖励。
申报材料由张槎街道宣传文体旅游办公室负责具体的审核。
奖励扶持资金由张槎街道办事处统筹支付。
五、职责分工
本办法由张槎街道宣传文体旅游办公室收集并审核申请资料,由张槎街道财政办公室负责提供奖励扶持资金的预算安排方案,做好资金保障工作。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依法对专项资金的预算执行、使用分配、效益和财务管理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健全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六、奖励扶持资金的管理与监督
本办法由张槎街道宣传文体旅游办公室做好相关材料审核、存档等工作,被扶持单位须如实提供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担全部责任。若个人或单位弄虚作假骗取奖励扶持资金,应撤销其获得奖励的资格,追回已拨付的奖励扶持资金,不得再次申报,情节严重可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七、注意事项
本奖励扶持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本方案实施期间,对于未在有效期内申报奖励的个人或单位,其申报奖励的资格自动作废。
一、奖励扶持对象的范围及条件
扶持对象。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张槎街道辖区内登记注册,致力于宣传推广的个人、社会团体或单位。
具备条件。1.参加国家、省、市、区级龙狮运动比赛获得奖项。
2.获得国家、省、市、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项目。
3.获得国家、省、市、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基地或代表性传承人称号。
4.有一定行业影响力的龙狮学术交流、研讨活动、比赛,原创获奖作品获得市级以上奖励进行扶持补贴。
例:个人、社会团体或单位参加区级以上的龙狮运动比赛获得的奖金,且没有失信记录,知识产权无争议,无违规违法记录的项目,则可享受奖励扶持。
二、奖励扶持标准
1.申请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外出参加国家、省、市、区技艺比赛获得奖项的,按赛事主办单位所发放对应奖项奖金金额的50%给予定额奖励补助。每年补贴不超过3个(以申报顺序为准),每个补贴金额不超过5万元。
2.成功申报国家、省、市、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的,分别一次性奖励5万元、2.5万元、1万元、0.5万元。
3.成功申报国家、省、市、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分别一次性奖励5万元、4万元、2.5万元、1.5万元。
4.获得国家、省、市、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称号的,分别一次性奖励5万元、2.5万元、1万元、0.5万元。
5.对辖区内的龙师团馆、龙狮训练基地(醒狮非遗传承)、醒狮非遗传承人举办(承办)市级以上有一定行业影响力的龙狮学术交流、研讨活动、比赛,原创获奖作品获得市级以上奖励进行扶持补贴。每个补贴金额2万元,每年不超过5个(以申报顺序为准)。
三、申报材料要求
(1)需填写申报表;
(2)张槎街道饮食文化产业发展及对外推广扶持资金使用承诺函;
(3)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或申请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参赛证件或有关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
(5)申报活动项目的现场高清照片、视频及媒体报道记录;
(6)其它证明活动开展的相关资料。
四、奖励扶持资金的申报、审批和发放
符合奖补范围的项目需在张槎街道宣传文体旅游办公室发布,在规定的申报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才能申请奖励。
申报材料由张槎街道宣传文体旅游办公室负责具体的审核。奖励扶持资金由张槎街道办事处统筹支付。
五、职责分工
本办法由张槎街道宣传文体旅游办公室收集并审核申请资料,由张槎街道财政办公室负责提供奖励扶持资金的预算安排方案,做好资金保障工作。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依法对专项资金的预算执行、使用分配、效益和财务管理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健全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六、奖励扶持资金的管理与监督
本办法由张槎街道宣传文体旅游办公室做好相关材料审核、存档等工作,被扶持单位须如实提供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担全部责任。若个人或单位弄虚作假骗取奖励扶持资金,应撤销其获得奖励的资格,追回已拨付的奖励扶持资金,不得再次申报,情节严重可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七、注意事项
本奖励扶持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本方案实施期间,对于未在有效期内申报奖励的个人、社会团体或单位,其申报奖励的资格自动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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