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多个交通项目已通车!
1月6日,凤翔大桥全线贯通,连接南庄和禅城东部,成为佛山市主城区独塔斜拉第一桥。
同日,佛山市龙翔大桥、东平路(汾江南路至佛山公园南侧)、文华南路(新明路至东平路)也同步通车。位于禅西片区的八个重大交通项目建设进程已完工过半数。系列交通项目建设,大大加快禅西片区“中心化”步伐,提升禅城在广佛核心区东进西联的区位价值。
当前,全市正创建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示范市,禅城吹响全力打造“佛山之心”的号角,禅城交通奋力打造“通达、便捷、智能、安全”四位一体的交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激活城市之心城产发展新格局。
此前,奇龙大桥的建成通车彻底改变禅城东部片区的发展格局,禅城崛起一个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广佛全域同城化的战略新支点;今天,又是一座大桥的通车,澎湃“佛山之心”的禅城,将会迎来怎样的改变?
重大交通建设项目
推动禅西“中心化”新进程
在广佛全域同城化、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的背景下,桥梁的建设成为禅城区完善基础路网、打破外联空间阻隔的重要动脉。
本次完工通车的凤翔大桥,是佛山市、禅城区重点工程南庄大道东延线的主体部分。大桥主塔高151米,是禅城区自建区以来自主实施的第一座独塔斜拉桥,也将是中心城区第一高的独塔斜拉桥。
凤翔大桥自2019年10月动工以来,连续克服疫情防控、用地征迁、管线迁改、涉水防洪、高空作业等重重困难,提前四个月完工通车。
建成后的凤翔大桥,连通雾港南路与南庄大道东延线,并直通附近几条高速公路,成为佛山中心城区东部与南庄的重要连接。
大桥所在的凤翔湾都市产业区,是禅城“五片区三带五平台”重要载体之一。可以预见,大桥的通车将进一步促进凤翔湾片区对外交流合作,推进交通高质量发展,推动人才资源流动和产业融合发展。
凤翔大桥开通这一天,佛山市龙翔大桥、东平路(汾江南路至佛山公园南侧)、文华南路(新明路至东平路)也实现通车,这三个交通项目位置都位于禅西片区。
2014年,升级改造之后的季华路全线通车。在交通大动脉的滋养下,禅西片区的高质量发展格局基本成型,成为佛山都市型产业的重要基地。但由于有东平河段分割,该片区距离宜居宜业宜游的高品质城市仍有一段距离。
围绕打造“佛山之心”的大棋局,禅城区委五届四次全会提出,要加快禅西新城“中心化”步伐,高水准建设禅西城市副中心。
凤翔大桥等八个重大交通项目,正是影响禅西新城“中心化”进程中的关键落子。
作为一环西拓战略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龙翔大桥加强了南海西翼片区与禅西片区联系,季华路西延线工程打通了禅西片区的“西出口”;同济大桥、凤翔大桥两座特大桥,在片区内两度打破东平水道屏障分割,缝合一河两岸城市空间。
还有完善路网的文华南路、科润路下穿一环道路,以及汇聚“中转换乘、运输组织管理、生活辅助、产业助推”功能的石湾广场石湾地铁站TOD……踏上交通大动脉,禅西跑步迎来发展的春天,推动禅城打开城市发展高品质新空间,打造先进制造业发展新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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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社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通知》,相关规定自2月1日起执行。
为进一步规范村(社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维护机动车停放人和村(社区)停车设施经营服务者的合法权益, 缓解村(社区)“停车难、停车乱”等问题,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做好村(社区)政府定价停车设施收费管理的通知》(佛发改价费函〔2022〕4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南海区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适用范围
佛山市南海区辖区内的村(社区)依法利用集体土地设置机动车停车设施(含泊位)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行为,适用本通知。
村(社区)机动车停放服务
收费价格管理方式
村(社区)利用自行建设和管理的村内道路(不含内街内巷)依法规划和设置的机动车停车设施(以下简称村内道路泊位)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收费标准详见下图。
除村内道路泊位外,村(社区)利用其他集体土地或闲置地块依法设立的停车设施(以下简称其他停车设施)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收费标准由村(社区)按程序提请村(居)民代表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会议审议决定。
健全机动车停放服务
收费管理制度
01
村(社区) 村道泊位应当自觉执行价格主管部门制 定的政府指导价,不得擅自提价和使用非正规票据;已实施的村内道路泊位收费高于本通知政府指导价标准的,应当执行政府指导价标准;低于政府指导价标准的,继续按原标准执行,调整时间间隔原则上不得少于一年。
02
村(社区) 调整停车设施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应当按程序提请村(社区) 民代表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会议审议决定,并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提前公示。
03
实施停车收费时,村(社区) 应当配套建立停车矛盾协调机制,协调处理村(社区) 居民、外来人口、企业之间因停车位安排使用或收费引发的矛盾和纠纷。
04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1.不超过免费停放时间的车辆。
2.执行公务的军警车辆和执法车辆、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实施作业的供水、供电、燃气、广播、电信、园林、环卫、市政工程等车辆及邮政车辆、殡葬车辆。
3.持残疾人证照人士停放的残疾人专用机动车辆。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
村(社区)停车收费政策解读
南海区相关部门就
《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社区)机动车
停放服务收费的通知》
进行政策解读
问:村(社区)的围合停车收费是否统一执行政府指导价?
答:不是。文件附件的村道泊位政府指导价只适用于依法施划的村道泊位停车收费政府指导价,不适用于村(社区)的其他停车设施,如村(社区)利用闲置空地、自有村集体物业等建设的停车设施。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授权,按照地方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制定在本地区执行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规定,依法施划的道路停车设施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范围。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因此,在城市道路、乡道、村道(但不含内街内巷)内依法规划和设置的停车泊位,也依法纳入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
(三)基于上述依据,价格主管部门制定了依法施划的村道泊位停车收费政府指导价。《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社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通知》也专门在文件中明确,村(社区)停车设施定价区分为“村道泊位”和“其他停车设施”,分别实施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问:文件出台后,是否意味着村(社区)可以自行按文件指引直接收取停车费?
答:村(社区)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属于涉及村(居)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充分听取本村(社区)居住人群、工商企业等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和建议,按程序提请村(居)民代表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会议审议决定,依法办理招引、申报、公示、登记等手续。
问:村(社区)现行的村道泊位收费超过了政府指导价,是否要降低标准?比政府指导价低的,是否可以按政府指导价执行?
答:已实施的村内道路泊位收费高于本通知政府指导价标准的,应当执行政府指导价标准;低于政府指导价标准的,应当尽可能保持稳定,继续按原标准执行,调整时间间隔原则上不得少于一年。
问:制定村道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考虑了哪些因素?
答:制定村道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主要把握四个因素:
一是体现合理成本。停车设施要实现可持续运营,必须合理补偿经营成本,客观反映村(社区)的用地成本、停车设施设备安装维护成本、人员成本、日常管理成本。
二是保障基本停车需求。坚持原则上不少于2小时免费停放时间,将计价标准的第一阶梯确定为首3小时,充分满足村(社区)生产生活基本需求。
三是实施较小的阶梯式加价级差,合理控制白天停放费用,保障居民夜间停车需求。
四是统筹市政道路泊位与村(社区)道路泊位定价,让市政道路泊位和村(社区)道路泊位费用有机衔接,推动两者停车资源错时互补,既体现一定的政府调控,又确保停车收费在公众可接受范围内。
问:村(社区)道路泊位停车收费标准是否只有小车的标准?
答:政府指导价只制定了乘用车的标准,对其他车辆,如货车等,由村(社区)自行制定。
问:村(社区)道路泊位停车收费标准政府指导价是计时收费,但村希望按次计费,是否可行?
答:可以。村(社区)可以对村道泊位停车收费实行按次收费,但应当执行文件附件1的说明第6点准则。即实行计次收费的,收费标准不得超过计时收费指导价同等时长的费用。对同一车辆在24小时内多次进出的,可分次收费,但收费总额不得超过24小时最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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