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公用经费及课本费补助资金的通知
区教育局: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各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公用经费及课本费补助资金各区部分的通知》(穗财教〔2022〕166 号),现将 2023 年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公用经费及课本费补助资金(省级资金)2,740,400元转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支出列 2023 年“2050701 特殊学校教育”科目,在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二、此项资金为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中央直达资金的省级对应安排资金,同步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反映。请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资金直达基层。
三、此次下达资金为基层“三保”资金,资金标识为“A0103-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此标识贯穿项目入库、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资金拨付全过程,且保持不变。
四、请各地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各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公用经费及课本费补助资金各区部分的通知》(穗财教〔2022〕166 号)
广州市荔湾区财政局
2023年1月4日
区教育局: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3年全口径全方位融入式对口支持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资金的通知》(穗财教〔2022〕162 号),现将 2023 年全口径全方位融入式对口支持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资金 180 万元转下达给你们,具体分配情况、科目情况、绩效目标等详见附件。此项资金在 2023 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请严格按照粤财科教〔2022〕218 号文要求,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要求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3年中职学生资助资金的通知》(前文有误,以此为准).PDF
广州市荔湾区财政局
2023年1月4日
区民政局: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提前转下达2023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穗财保〔 2022 〕 129 号 ),现将2023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14.5万元下达给你。项目具体名称及资金明细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要求,做好绩效管理相关工作,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请严格按照财政部《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 等有关规
定, 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附件:《广州市财政局关于提前转下达2023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
广州市荔湾区财政局
202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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