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这个月要完成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 (试行) >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7号)规定,“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未及时确认的,扣缴义务人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纳税人确认后再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即:2022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纳税人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确认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具体怎么操作?一起来看看吧~~
个人所得税APP首页——最上方“2023年度专项附加扣除开始确认啦” ——点击“去确认”进入功能界面。
进入该功能界面,点击“去确认”。
进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界面后,点击“一键带入”。
依据提示“将带入2022年度信息,请确认是否继续?”,确认后点击“确定”。
进入待确认扣除信息界面,点击“可确认”核对信息。
情形1
2023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无变动的 ,只需在2022年基础上确认即可。核对信息无误后,点击“返回”—— “一键确认”。
信息提交成功。
情形2
2023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有变动,需对已填写的信息进行修改的
如:需要修改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方式、扣除比例、相关信息等。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界面确认界面,点击“修改”后进入修改页面。
情形3
2023年不再享受专项附加扣除,需要删除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的
如:2023年不再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界面确认界面,点击 “删除”——“确定”。
2023年还有其他继续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则再点击“一键确认”完成信息提交。
情形4
2023年需要新增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的
如:2023年新增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先对已有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进行确认;需要新增的,则点击APP首页——“专项附加扣除填报”。
进入填报界面,选择“子女教育”,选择扣除年度“2023”,再将相关信息录入即可。
情形5
2023年首次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直接选择APP首页的“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进入填报界面。
药品价格大幅上涨
进销差价率竟
提高到了400%
......
马上立案调查!
近日,针对连花清瘟、抗原检测试剂等部分防疫物资价格波动情况,南海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开展药品和防疫用品价格检查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价格监管执法力度,立案并查处了一批涉嫌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
12月12日以来,南海区镇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超500人次,检查各类农贸市场、超市、药店、医疗机构等市场主体超600家次,重点检查各类防疫物品、民生物资、药品等供求情况及价格动向。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引导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依法合规经营,现公布3起哄抬防疫物资价格典型案例,提醒各生产、流通领域相关经营者引以为戒,立即对自身价格行为进行自查整改,诚信合规经营,共同维护全区良好、稳定的价格秩序。
典型案例一
12月19日,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舆情开展涉疫药品进行价格监测,对佛山市XX药业连锁有限公司XX药房进行执法检查。经查,该药房同厂家同规格同批号的药品“午时茶颗粒”(6g*22袋/盒)之前销售价为15元/盒,从12月15日起,该药房将“午时茶颗粒”销售价格大幅度上涨为25元/盒,进销差价率提高到了180%。
该药店在进货价变化不大的情况下,为谋取更大经济利益,在12月15日大幅提升销售价格,过快过高上涨防疫药品价格,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行为。目前,案件正在调查中。
典型案例二
12月21日,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九江市场监管所根据群众举报,对佛山市南海区九江XX药房进行核查。经查,该药房同厂家同规格同批号的药品“抗原监测试剂”(20份/盒)之前销售价为130元/盒,从12月16日起,该药房将“抗原检测试剂”拆零按份进行销售,每份销售价15元。折合计算,实际销售价格大幅度上涨为300元/盒,进销差价率提高到了400%。
该药店在进货价不变的情况下,为谋取更大经济利益,在12月16日通过拆份提价销售的方式,实际上大幅提升销售价格,过快过高上涨防疫药品价格,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行为。目前,案件正在调查中。
典型案例三
12月21日,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群众举报,对广东XX医药连锁有限公司XX分店进行核查。经查,该药房同厂家同规格同批号的药品“连花清瘟颗粒”(10袋/盒)之前销售价为58元/盒,从12月9日,该药房将突然将其销售价提升为80元/盒,进销差价率提高了50%。
该药店在进货价不变的情况下,为谋取更大经济利益,在12月9日突然大幅提升销售价格,过快过高上涨防疫药品价格,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行为。目前,案件正在调查中。
防疫物资价格稳定与否,关系到民生福祉,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等哄抬价格行为,南海区市场监管局一直采取严厉打击的态度,积极维护市民的合法权益。
近日,为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南海区市场监管局发出了《关于规范防疫药品及用品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提醒全区各相关经营者,严格履行社会责任,依法合规诚信经营,在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实行明码标价和价格公示制度,严禁哄抬价格,严禁价格欺诈。
欢迎广大市民参与社会监督,若发现违法线索,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拨打12345、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对于借疫情防控之机串通涨价、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南海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向社会公开曝光。
关于推行住房公积金“退休无感提取”服务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精细化政务服务,提升办事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管理中心将于2023年1月1日推出“退休无感提取”服务。
“退休无感提取”服务是指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需材料、无需申请,由管理中心通过数据共享,精准匹配缴存职工退休信息,自动将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划账至其社保卡金融账户,并注销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服务,实现提取“无感”,到账“有感”。
2023年1月1日后(含当日)在佛山市申办退休并领取养老金的缴存职工可享受此项服务。其他缴存职工如需办理退休提取,可通过“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管理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管理中心线下业务大厅办理。
特此通知。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12月21日
住房公积金“退休无感提取”服务相关问题解答
1、“退休无感提取”服务的适用人群是哪些?
“退休无感提取”服务适用人群为2023年1月1日后(含当日)在我市申办退休并领取养老金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其他缴存职工如需办理退休提取,可通过线上途径“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或管理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办理,也可预约至管理中心线下业务大厅办理。
2、职工在社保部门办理退休手续后,“退休无感提取”服务什么时候启动?
职工在社保部门办理退休手续后的次日,“退休无感提取”服务将自动启动。
3、启动“退休无感提取”服务后,资金什么时候可到账?
“退休无感提取”服务启动后,需满足以下条件资金才能到账:1、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2、职工的社保卡金融账户已激活。
如满足上述条件,最快可在“退休无感提取”启动后次日划账。如暂不满足上述条件,管理中心会在60天内持续发起划账,直至成功划账为止。期满后,“退休无感提取”服务将自动终止。
4、若“退休无感提取”服务未能正常启动或被终止,该如何办理退休提取?
职工在我市社保部门办理退休手续后,如社保卡金融账户60天仍未收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则表示“退休无感提取服务”未能正常启动或已被终止。职工可通过线上途径“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或管理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办理,也可预约至管理中心线下业务窗口办理。
5、缴存单位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对符合退休条件的职工,缴存单位应依时足额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在足额缴存后,尽快办理封存手续。
6、“退休无感提取”的实现方式是什么,与原来的提取方式对比有何优势?
“退休无感提取”是管理中心通过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系统自动为符合条件的职工办理退休提取业务。与管理中心原有的线上线下提取方式相比,“退休无感提取”更快捷、高效、安全,职工无需提交任何资料,无需办理任何手续,一旦符合退休提取条件,公积金账户余额将第一时间到达退休职工社保卡金融账户,实现政策、服务精准找人。
“退休无感提取”是管理中心探索推出的政务服务新模式,旨在解决退休群体在业务办理中遇到的难点和痛点,让退休群体充分享受网络政务服务带来的便利。
7、业务咨询电话是多少?
业务咨询热线:12329、12345。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