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顺德区陈村全面实现公办小学学生躺着睡
解开安全卡扣
小手一拉
柜子便摇身变成一张“午休床”
将睡具从隔层抽出,便可躺下休息
教室变成安静、舒服的午休室
......
陈村镇全面实现
公办小学学生躺着睡
10916个孩子能睡上美美的午觉啦!
为贯彻执行“双减”政策及教育部学生“睡眠令”,陈村镇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响应,认真谋划、精心部署,扎实推进全镇学生“舒心午睡”民生工程,多措并举创造健康舒心午休环境,想方设法让学生“睡得好”“睡得香”。
截至3月14日,陈村全镇所有公办小学已实现全员午休100%躺床睡,惠及全部在校小学生10000人以上,完成从“趴着睡”“躺着睡”再到“躺床睡”“舒适睡”的目标。
石洲小学高度重视午睡工作,通过多次召开学校行政会议商议学生午睡问题、向全校家长开展关于午睡需求的问卷调查、走访其他学校的午睡情况,最终制定出最适合自己学校的午睡方案。
在不影响教学工作的前提下开展午睡室施工改造,实现“舒心躺床睡”目标,让学生在午休时躺着睡,为下午学习养精蓄锐,提高学习效率。
庄头小学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舒心午睡”领导小组,通过多番研究、实地考察其他学校等方式,以最简单快捷的方法实现孩子们午休安躺。
学校因地制宜确定午睡床设计方案,本着高效利用课室位置,满足全体学生舒心午睡的原则,在多次沟通、高效施工、严格验收中稳步推进午睡床安装计划。
全员“躺睡”时光在3月14日悄然拉开帷幕,从“趴着睡”到“躺床睡”,不仅提高学生午睡质量,保障学生身体健康,解除家长一大忧患,还有效锻炼了学生自理能力和劳动技能。
孩子们中午在学校如何做到“躺床睡”?南涌小学一直以来有午休安排,但是受条件限制,学生只能趴在课桌上小憩,学校在镇委镇政府和教育办的大力支持与指导下,经过多方讨论,最终定制一批可变成午休折叠床的午休柜。
刚过去的寒假,这批午休柜的设计施工终于完成,并在新学期投入使用。学校还充分挖掘现有资源,除了教室,将现有的科技室、美术室、闲置的三楼睡室的有效空间作为午休场地,为孩子提供安静舒适的午睡场所,除此之外,各班班主任手把手地教学生折叠被褥、协助整理睡具,保证每位孩子都能有一个舒适的休息环境,让孩子储备更多精力投入到午后学习中。
青云小学积极落实陈村镇“舒心午睡”工程,凝聚多方力量,因地制宜,家校携手,努力创造条件,采取一系列举措,顺利推进舒心午睡工作。
学校多次组织家委会代表对学校场室进行调研,同时组织部分家委甄选优质午睡床供应商,落实午休床材料及安装方法。
截至今年3月,青云小学已实现全体学生100%躺床睡目标。
12:30午休铃响起,弼教小学学生们在老师指引下,把课桌椅移到教室中间,并从墙边柜子里拉出午休床,铺好床垫、放好枕头和被子,每一位学生不再因为趴着睡让脖子酸痛,实现舒舒服服地“躺床睡”。
弼教小学利用2022年寒假时间,购置课室折叠床垫,安排装修工人施工安装,在开学前完成午休床安装工作,全校学生从在课桌趴着睡、到在瑜伽垫平躺睡、再到在床上躺着睡,实现学生100%舒心午休。
陈村镇中心小学三月春暖花开早,“舒心午睡”正来到
陈村镇中心小学坚决贯彻落实上级部门要求,研究部署推进“舒心午睡”工程。
通过多次召开行政会议和家委会、外出实地参观借鉴经验、积极研讨方案,最终迅速制定“陈村镇中心小学学生午睡床安装方案”并推进实施。
3月14日午睡床全部安装完毕并投入使用,让每一个学生都能享受良好的午休条件,睡个“幸福觉”。
大都小学积极响应号召,克服学校客观条件,高效落实“舒心午睡”项目。
学校因地制宜,发掘校园内有限的场地资源,在不影响功能室场使用情况下,将教师会议室等室场功能重组合并使用,以建造“学生睡室”和安装“抽拉床”解决全校学生“躺床睡”问题。3月12日,学生午休床施工安装已全部完成,并于3月14日正式投入使用。
勒竹小学充分利用学校室场,因地制宜,想方设法,切实解决学生躺床睡问题。
学校行政多次实地考察,提出多个方案,设法把现有室场进行改造,截至目前,一到四年级睡室已经投入使用,五、六年级教室加装折叠式睡床,已全面解决全校学生100%躺床睡问题。
下阶段,陈村镇将继续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教育“四好”工程,高目标定位,高标准工作,加大投入建设最美校园,加快三龙湾学校建设,推进梁钊林纪念小学、陈村镇初级中学扩建及陈惠南纪念中学重建,努力让学校成为城市最美的风景线,让陈村学子在家门口就能上好学校
3月15日广东本土新增59+54
3月15日0-24时,全省新增本土确诊病例59例(其中1例为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深圳报告55例,珠海报告1例,东莞报告1例,中山报告1例,韶关报告1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54例,广州报告1例,深圳报告37例,东莞报告16例。
3月16日,@广州越秀发布 通报在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来穗人员排查中发现一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越秀区在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来穗人员
排查中发现一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3月15日,越秀区在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来穗人员排查中发现一例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人员,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女,25岁,3月14日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当晚从外省某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乘坐列车于21:15抵达广州南站,随后乘坐出租车前往越秀区某酒店,23:04办理入住后未外出。15日早上,越秀区疾控中心对其进行采样,初筛结果为阳性,重采样本经市疾控部门复核为阳性,经专家会诊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该无症状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市八医院隔离观察,住宿酒店已实施管控,环境核酸采样结果为阴性,已完成终末消毒。
根据初步流调情况和疫情防控的需要,越秀区划定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如下:
封控区:广湾十八商务楼主楼(越秀区白云街东华南19号),严格执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理措施,人员实行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管控区:嘉星广场(越秀区白云街白云路22号)、越秀区白云路18号、广湾十八裙楼(越秀区白云街东华南19号),实行“足不出区、错峰取物”管理措施。
防范区:南至越秀区白云街东华南路、西至广九大马路、北至白云路、东至白云路28号(羊城铁路大院东墙)。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管理措施。
以上措施自2022年3月15日起执行,请上述管控区域内市民朋友非必要不离穗,并积极配合街道、社区采取必要的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由此给市民朋友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封控区和管控区内的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暖心服务热线:白云街道020-83741729,18126858391(24小时)。
广州市越秀区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16日
据“深圳卫健委”微信公众号消息,3月15日0-24时,深圳新增92例病例,其中,55例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37例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39例在隔离观察的密接人员排查中发现,24例在重点区域筛查中发现,15例在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14例在社区筛查中发现。
病例1
男,73岁,居住在福田区沙头街道上沙塘晏村8巷,在重点区域筛查中发现。
病例2
女,47岁,居住在福田区沙头街道上沙塘晏村8巷,在重点区域筛查中发现。
病例3
女,7岁,居住在福田区沙头街道上沙塘晏村8巷,在重点区域筛查中发现。
病例4
女,92岁,居住在福田区沙头街道上沙塘晏村7巷,在重点区域筛查中发现。
病例5
女,61岁,居住在福田区沙头街道上沙塘晏村7巷,在重点区域筛查中发现。
病例6
男,49岁,居住在福田区沙头街道上沙塘晏村7巷,在重点区域筛查中发现。
病例7
女,49岁,居住在福田区沙头街道上沙塘晏村7巷,在重点区域筛查中发现。
病例8
男,36岁,居住在福田区沙头街道上沙塘晏村7巷,在重点区域筛查中发现。
病例9
女,33岁,居住在福田区沙头街道上沙塘晏村7巷,在重点区域筛查中发现。
病例10
女,30岁,居住在福田区沙头街道上沙塘晏村7巷,在重点区域筛查中发现。
病例11
女,29岁,居住在福田区沙头街道上沙塘晏村7巷,在社区筛查中发现。
病例12
女,6岁,居住在福田区沙头街道上沙塘晏村7巷,在重点区域筛查中发现。
病例13
女,8岁,居住在福田区沙头街道上沙塘晏村7巷,在重点区域筛查中发现。
病例14
男,6岁,居住在福田区沙头街道上沙塘晏村7巷,在重点区域筛查中发现。
病例15
男,51岁,居住在福田区沙头街道上沙塘晏村6巷,在重点区域筛查中发现。
病例16
男,34岁,居住在福田区沙头街道上沙塘晏村6巷,在重点区域筛查中发现。
病例17
女,27 岁,居住在福田区沙头街道上沙塘晏村6巷,在重点区域筛查中发现。
病例18
男,50岁,居住在福田区沙头街道沙嘴村一坊,在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
病例19
女,57岁,居住在福田区沙头街道沙嘴村一坊,在隔离观察的密接人员排查中发现。
病例20
男,9月龄,居住在福田区沙头街道新洲花园大厦,在隔离观察的密接人员排查中发现。
病例21
男,9岁,居住在福田区福田街道共和世家,在隔离观察的密接人员排查中发现。
病例22
男,67岁,居住在福田区福田街道共和世家,在隔离观察的密接人员排查中发现。
病例23
女,64岁,居住在福田区福田街道共和世家,在隔离观察的密接人员排查中发现。
病例24
女,5岁,居住在福田区福田街道福盛大厦,在隔离观察的密接人员排查中发现。
病例25
女,2岁,居住在福田区福田街道福盛大厦,在隔离观察的密接人员排查中发现。
病例26
女,31岁,居住在福田区福田街道福盛大厦,在隔离观察的密接人员排查中发现。
病例27
女,51岁,居住在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新村,在重点区域筛查中发现。
病例28
男,46岁,居住在福田区梅林街道上梅林新村,在社区筛查中发现。
病例29
女,34岁,居住在福田区梅林街道碧华庭居翠园,在隔离观察的密接人员排查中发现。
病例30
女,43岁,居住在福田区福保街道益田花园,在隔离观察的密接人员排查中发现。
病例31
女,37岁,居住在福田区福保街道益田花园,在隔离观察的密接人员排查中发现。
病例32
男,15岁,居住在福田区福保街道益田花园,在隔离观察的密接人员排查中发现。
病例33
男,2岁,居住在福田区福保街道益田花园,在隔离观察的密接人员排查中发现。
病例34
女,7岁,居住在福田区福保街道益田花园,在隔离观察的密接人员排查中发现。
病例35
男,34岁,居住在福田区香蜜湖街道侨香村,在社区筛查中发现。
病例36
男,34岁,居住在福田区香蜜湖街道侨香村,在隔离观察的密接人员排查中发现。
病例37
女,31岁,居住在福田区香蜜湖街道鸣泉居,在社区筛查中发现。
病例38
男,28岁,居住在福田区香蜜湖街道农科商务办公楼,在隔离观察的密接人员排查中发现。
病例39
男,56岁,居住在福田区园岭街道华强北路与百花四路交汇处工友之家,在隔离观察的密接人员排查中发现。
病例40
男,54岁,居住在福田区园岭街道华强北路与百花四路交汇处工友之家,在隔离观察的密接人员排查中发现。
病例41
男,43岁,居住在福田区园岭街道华强北路与百花四路交汇处工友之家,在隔离观察的密接人员排查中发现。
病例42
女,14岁,居住在福田区园岭街道园岭新村,在社区筛查中发现。
病例43
女,53岁,居住在福田区华强北街道金之源酒店,在隔离观察的密接人员排查中发现。
病例44
女,43岁,居住在福田区莲花街道布尾村,在隔离观察的密接人员排查中发现。
病例45
男,56岁,居住在宝安区新安街道翻身47区怡景北四巷,在社区筛查中发现。
病例46
女,54岁,居住在宝安区新安街道翻身47区怡景北四巷,在社区筛查中发现。
病例47
男,50岁,居住在宝安区新安街道
汕尾
3月16日,汕尾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通报:检出两例初筛阳性。通报详情如下:
3月16日,我市在密切接触者样本中检出2例新冠肺炎初筛阳性,目前,市、县两级疫情防控部门已全面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样检测和隔离管控,并严格落实相关场所管控及环境消杀等防疫措施。
初步流调结果显示,人员1活动轨迹如下:
人员2活动轨迹如下:
根据防控需要,落实好以下防控措施:
一、3月11日以来与该初筛阳性人员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请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工作单位报备相关情况,尽快进行核酸检测,并按要求配合做好各项防控工作。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立即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二、广大群众要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切实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主动接种新冠疫苗。
三、请广大群众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动态,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疫情发生地区;如必须前往,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如返回,要严格遵守目的地的防控要求。同时,请广大群众不必恐慌,保持良好心态,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
汕尾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3月16日
新冠肺炎诊疗方案修订!轻型病例实行集中隔离管理
①优化病例发现和报告程序;
②对病例实施分类收治,根据病情确定隔离管理和治疗场所,轻型病例实行集中隔离管理,普通型、重型、危重型病例以及有重症高风险因素的患者应在定点医院集中治疗;
③进一步规范抗病毒治疗,将国家药监局批准的两款特异性抗新冠病毒药物写入诊疗方案;
④对中医治疗内容进行了修订完善;
⑤调整解除隔离管理、出院标准,加快患者解除隔离和出院进程;
⑥调整解除隔离管理、出院后注意事项,将“出院后继续进行14天隔离管理和健康状况监测”修改为“解除隔离管理或出院后继续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
项目编号: YHZ2022-001
1.招标条件
高明区杨和镇塘口村道路改造工程已由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豸岗村民委员会塘口经济合作社村民表决会议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豸岗村民委员会塘口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由村自筹资金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而且经镇农业农村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按照镇政府有关规定申请奖补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
2.2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主要内容:高明区杨和镇塘口村道路新建整平现状土路基,新建水泥混凝土路面,完善道路标线设置及路口警示桩设置等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项目投资约为174991.44元。
2.3计划工期:25个日历天,(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天内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三天内开工,每延误一天,需赔偿中标金额的5‰)。
2.4本招标工程共1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本工程投标报价上限为145000.00元,不设下限。中标单位需缴纳图纸设计费及预算费7000.00元。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6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注: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不得提高资质标准。招标项目要求同时具备多项资质的,招标人可以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
4.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4.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职称,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 2021年09月至2022年02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5.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5.6投标文件建造师必须与报名时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6专职安全人员1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1年09月至2022年02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接受投标报名。请报名的单位带齐以下证件(原件对照)和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5.1.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5.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1.3被授权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明复印件及在本公司近半年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
5.1.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1.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1.6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1.7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纸质版复印件或电子版打印件;
5.1.8省外企业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的查询网页打印件(广东省外企业提供);
5.1.9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和在本公司近半年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证明复印件;
5.1.10拟派建造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中级职称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和在本公司近半年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证明复印件;
5.1.11投标报名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复印件;
5.1.12上述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的或不能提供原件对照的,当作自动放弃。
5.2报名时间:2022年3月17日至2022年3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二楼(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高明大道旁)。
5.3注:成功报名后凭报名表到佛山市宏广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何族车城穗山苑2楼21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电子版)500元/份,售后不退。已报名的投标人未在开标前派交易员缴付招标文件费用,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受理其投标。
6.投标保证金
6.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29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投标保证金以现金形式提交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1个工作日之前(即2022年3月25日17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保证金。
6.2.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3月29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2年3月29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高明区杨和镇高明大道边,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三楼开标室 )。
7.3招标人将按规定的时间在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下同)均应在开标前带齐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书、投标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保证金原件收据以及在本公司购买社保的证明到场。面交招标人验证,并在招标人指定的登记表上签名报到,迟到者作自动弃权处理。
7.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高明区政府网站杨和镇信息专栏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高明区政府网站杨和镇信息专栏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本次招标采用的定标办法是最低价法。
10.4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豸岗村民委员会塘口经济合作社
地址:高明区杨和镇
邮编:528510
联系人:严先生
电话:18928505487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宏广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何族车城穗山苑2楼211室
邮编:528500
联系人:左小姐
电话:18927290815
202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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