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重要公告!这事违法!
12月21日,微信安全中心发布“微信个人帐号违规发布涉疫产品营销信息处理公告”,详情如下:
12月7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进一步优化了新冠疫情的防控措施,各地疫情防控政策也发生调整。
近期,我们通过用户投诉发现,少数用户利用微信的功能发布抗原试剂检测盒和退烧药等各类药品的营销信息,其中不乏有人哄抬价格,甚至存在欺诈行为,给用户的生命健康安全造成了一定的威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作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个人不能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包括第二类)经营活动,个人在朋友圈等网络平台销售新冠抗原试剂盒是违法行为。
2020年3月30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中国对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和防护用品的监管要求及标准》,将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作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经营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申请经营许可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条件的有关资料。
另外,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做好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间,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并具备相应储存条件的零售药店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可销售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
利用微信个人帐号发布抗原检测试剂、药品等营销信息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也违反了《微信个人帐号使用规范》,微信安全团队将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坚决处理、严厉打击。
为规范微信个人帐号的信息发布行为,保障微信用户的信息安全及合法权益,对于以任何形式发布、展示、传播各类抗原检测试剂、药品营销信息的微信个人帐号,微信团队一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腾讯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微信个人帐号使用规范》的规定,视违规严重程度,采取阶梯式处理。
微信安全中心提醒
用户利用互联网违规销售医疗器械、药品等,属于违法行为。微信用户通过聊天功能、群、朋友圈等功能发布前述产品营销信息,也违反了平台规范。此外,帮助朋友在朋友圈、微信群转发宣传推销前述产品,也同样属于违规行为。
请广大用户珍惜自己的微信帐号使用权,在使用过程中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及平台使用规范;我们也提醒大家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抗原检测试剂或退烧药物,谨防诈骗。
同时,微信团队也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用户协议规则,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并配合有权机关维护其他微信用户的合法权益。用户如若发现此类违法违规行为或欺诈行为,请第一时间通过客户端或小程序腾讯卫士进行投诉,携手共建安全、健康、绿色的生态平台环境。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呼吸和危重症医学科主任王广发教授19日提示,接下来的一两周内会迎来重症高峰,因此各医疗机构应该早做准备。
重症如何用药?“目前,大部分人感染后表现为轻型或无症状,但对重症高风险人群,还是要进行早期干预。”北京大学第一医院感染疾病科主任王贵强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表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第九版)》推荐了三种抗病毒药物,包括单克隆抗体、奈玛特韦片/利托那韦片组合包装和阿兹夫定。这些抗病毒药物早期使用都可能减少重症发生,缩短病程,缩短病毒的排毒时间。”
单克隆抗体:安巴韦单抗/罗米司韦单抗注射液
联合用于治疗轻型和普通型且伴有进展为重型高风险因素的成人和青少年(12-17 岁,体重≥40千克)患者。
用法用量为:二药的剂量分别为1000毫克。在给药前两种药品分别以100毫升生理盐水稀释后,经静脉序贯输注给药,以不高于4毫升/分的速度静脉滴注,之间使用生理盐水100毫升冲管。在输注期间对患者进行临床监测,并在输注完成后对患者进行至少1小时的观察。
PF-07321332/利托那韦片(Paxlovid)
适用人群为发病5天以内的轻型和普通型且伴有进展为重型高风险因素的成人和青少年(12-17岁,体重≥40千克)。
用法用量为:300毫克PF-07321332与100毫克利托那韦同时服用,每12小时一次,连续服用5天。
阿兹夫定
该药将用于治疗普通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成年患者。
用法用量为:空腹整片吞服,每次5毫克,每日1次,疗程至多不超过14天。不建议在妊娠期和哺乳期患者使用,中重度肝、肾功能损伤患者慎用。
“抗病毒治疗可以缩短病程,降低重症的风险,但抗病毒药物要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不能在家里随便使用。”王贵强在发布会上表示,比如,奈玛特韦存在药物间相互作用问题,老年人和有基础病者常口服多种药物,如使用辛伐他汀、胺碘酮等,就不能使用奈玛特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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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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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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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在【个人数字空间】点击“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查询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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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我们将继续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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