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到罗镜镇开展乡村振兴调研暨捐赠帮扶慰问活动
2022年12月13日,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书记、局长梁梓熙率队到罗镜镇开展乡村振兴调研暨捐赠帮扶慰问活动,区储备粮管理中心主任唐威景、区湾区办专职副主任曹伟东、局办公室主任邝金叶、二级调研员陈月华以及广东创美药业有限公司经理龚炎伟、黄慧文等参加调研座谈。罗镜镇领导、镇乡村振兴办、驻镇工作队陪同座谈调研。
座谈会上,梁梓熙局长讲到,防返贫监测和帮扶是目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首要工作,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一项政治任务,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作为组团帮扶成员单位,积极动员广东创美药业有限公司承担社会责任,与我们一起来到罗镜镇开展捐赠帮扶,充分体现了爱心企业的担当精神,下一步我局将以各种方式支持罗镜镇乡村振兴和驻镇帮扶工作。镇委副书记肖铉对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梁梓熙局长在百忙之中率队来到罗镜镇开展调研和捐赠帮扶慰问活动表示欢迎和感谢,并介绍了罗镜镇乡村振兴工作成效、短板弱项以及防返贫监测与帮扶工作情况;驻镇工作队队长柯绍政汇报了驻镇帮扶工作进展和成效,并感谢梁梓熙局长对罗镜镇康养项目、村级土地流转等方面的帮扶指导,感谢对驻镇工作队的支持;企业代表龚炎伟表示,希望通过本次到罗镜镇调研对接,以后在民生实事、消费帮扶等各领域积极发挥企业优势,助力罗镜镇乡村振兴。
会后,开展了捐赠活动,企业经理龚炎伟代表广东创美药业有限公司向罗镜镇人民政府捐赠18000元,用于困难家庭帮扶及防返贫监测户范彩家庭孩子学费,镇委副书记肖铉代表镇政府接受捐赠,并向企业表示感谢;随后镇政府向广东创美药业有限公司赠送了牌匾--“乡村振兴聚爱心,捐赠帮扶显真情”。肖铉副书记表示,镇政府将统筹使用好捐赠款项,精准发现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监测帮扶范围,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
随后,梁梓熙局长一行到防返贫监测户家中走访慰问,详细了解他们的家庭收入、孩子学习、生产生活和身体状况,鼓励他们走出困境,并给他们送上了慰问金和慰问品,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防返贫监测户都表达了真诚的感谢!并表示努力奋斗,坚定信心听党话、跟党走。
下午,梁梓熙局长一行来到罗定市粮食储备管理中心白荷直属仓库,与罗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彭勃及相关人员进行座谈交流。会上,梁梓熙局长详细了解了罗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情况、白荷仓库仓容储备管理等情况。梁梓熙局长对罗定市粮食储备管理工作高度赞扬,并表示罗定市是我省优质稻谷产区,粮食产业链较为完善,也是我区对口帮扶城市,我区是粮食纯销区,双方粮食系统可以进一步加深合作交流,互惠共赢。随后梁梓熙局长一行对我区租用的仓库和入库的储备粮进行了实地检查,要求要继续做好区储备粮入库工作,按要求按质量完成储备任务,保障储备粮油安全。
各有关单位:
《乐从镇规范化农贸市场评比奖励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乐从市场监督管理所反映(联系电话:28338836)。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5日
乐从镇规范化农贸市场评比奖励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乐从镇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协调发展,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从解决民生实事入手,充分发挥规范化农贸市场评比作用,促进规范化农贸市场评比和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有机融合,结合乐从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贸市场,指开办者提供固定场地、设施,有若干经营者进场经营,对农副产品等生活资料实行集中、公开、现货交易的场所,包括以往统计名称为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农副产品市场、集贸市场等。
第三条 奖励对象包括:按照《乐从镇规范化农贸市场评比公示活动工作方案》,获得季度规范化农贸市场评比一、二类农贸市场排名前四名的农贸市场,符合《乐从镇农贸市场村(社区)驻场管理员制度》(以下简称:《驻场管理员制度》)并在评比中为非黑榜市场的村(社区)驻场管理员。
第四条 本办法所指奖励资金,为符合本办法第三条标准的农贸市场、驻场管理员的奖励资金,由镇财政统一拨付的奖励资金。
第二章 奖励频次及标准
第五条 奖励频次:按照《乐从镇规范化农贸市场评比公示活动工作方案》,对奖励对象每季度进行一次奖励。
第六条 奖励标准:一类农贸市场第一名奖励金额为6000元、第二名为5000元、第三名为4000元、第四名为3000元;二类农贸市场第一名奖励金额为4000元、第二名为3000元、第三名为2000元、第四名为1000元。驻场管理员奖励总金额为非黑榜市场数乘以1000元,驻场管理员按照市场评比得分占比获得奖励。
第三章 资金申报、评审与奖励
第七条 在规范化农贸市场评比中获得一类农贸市场排名前四名、二类农贸市场排名前四名的农贸市场,由开办方提出申请并提供奖励申报材料,材料包括:《奖励申请表》《奖励分配审批表》、获得奖励分配的管理人员与市场开办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银行个人账户。奖励资金由乐从镇根据申报材料划拨到该市场开办方指定账户上,市场开办方收到奖励资金10个工作日内,再根据《奖励分配审批表》将资金转账至管理人员的银行个人账户,并将银行转账记录、奖励资金签收表及相关签收照片等发放证明材料上交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乐从市场监督管理所以作备查。
符合《驻场管理员制度》并在评比中为非黑榜市场的村(社区)驻场管理员填写《乐从镇农贸市场村(社区)驻场管理员奖励申请表》,审核通过后奖励资金由乐从镇划拨到驻场管理员的指定账户上。
第八条 获得奖励的农贸市场,奖励资金用于对农贸市场管理作出贡献的市场管理人员、检测员、保安、保洁等市场管理从业人员的奖励。
第九条 如有违反具体奖励发放规定和标准,截留或者伪造、虚构奖励申报与发放证明材料等情况,一经发现将收缴回该农贸市场的奖励金额,本年度内不得再参与评比奖励,并依法对该农贸市场及相关责任人作出相应处理。
第十条 本办法的奖励资金由镇财政投入,市场开办方填写《奖励申请表》《奖励分配审批表》;驻场管理员填写《乐从镇农贸市场村(社区)驻场管理员奖励申请表》,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乐从市场监督管理所进行审批通过后,由镇财政予以相应奖励。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 经查实奖励对象有骗取、套取财政资金行为的,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乐从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追回全部已拨财政资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乐从市场监督管理所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督查工作,对骗取、截留、挤占和挪用项目资金的,按照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执行过程中所产生的问题,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乐从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协调解决。本办法未规定事项,按照相关部门制定的文件执行。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乐从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执行期间,如遇国家和省、市、区相关政策调整的,按照上级调整后的相关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2021年5月19日至本办法施行前,符合条件的项目可参照本办法施行。
附件:
附件3:乐从镇农贸市场村(社区)驻场管理员奖励申请表.docx
马晓锋:
我府查处万科京荟大厦项目钢筋工程承包人马晓锋不依法支付劳动者工资一案中,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且你无正当理由不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以逃匿方式拖欠工资,现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告知书》(粤佛顺乐公服行罚〔2021〕42号),相关内容详见附件。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告知书》(粤佛顺乐公服行罚〔2021〕42号)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6日
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告知书
粤佛顺乐公服行罚〔2021〕42号
被告知人:马晓锋
地 址:四川省三台县潼川镇*******
身份证号码:51072*****2633
案 由:不依法支付劳动者工资
我府于2021年12月29日对万科京荟大厦项目钢筋工程承包人马晓峰不依法支付石发胜等4名工人2019年3月至2021年9月期间的工资的情况进行立案调查。
经调查,你存在不依法支付石发胜等4人工人2019年3月至2021年9月期间工资的行为。我府于2022年3月28日向你发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粤佛顺乐公服行罚〔2021〕42号),责令你自指令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支付石发胜4人2019年3月至2021年9月期间工资,你至今仍未改正。以上事实,有《投诉登记表》、《欠薪工人工资表》、《工资结清保证书》、《微信聊天记录》、《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笔录》、《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粤佛顺乐公服行罚〔2021〕42号)以及送达回证等证据证明。
我府认为你不依法支付石发胜等4人工人2019年3月至2021年9月期间工资及逾期未按照《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粤佛顺乐公服行罚〔2021〕42号)进行整改的行为违反了《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应当予以纠正。
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项规定,我府拟作出如下行政处理决定:
一、万科京荟大厦项目钢筋工程班组承包人马晓锋应在行政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石发胜等4人工人2019年3月至2021年9月期间工资共计112439元;
二、万科京荟大厦项目钢筋工程班组承包人马晓锋应当在行政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石发胜等4人工人加付赔偿金共计112439元。
依照《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被告知人如对该行政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我府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或者申辩,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联系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镇安路A9号
联系人:何先生、邓先生;联系电话:0757-28331249
附件:《万科京荟大厦项目钢筋工程拖欠员工工资及加付赔偿金明细表》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6日
万科京荟大厦项目钢筋工程拖欠员工工资及加付赔偿金明细表 | |||||
序号 | 姓名 | 工作时间段 | 未支付工资数额(元) | 加付赔偿金数额(元) | 合计(元) |
1 | 孟成富 | 2019年8月至2021年9月 | 30326 | 30326 | 60652 |
2 | 石培本 | 2019年8月至2021年9月 | 28887 | 28887 | 57774 |
3 | 石奶玉华 | 2019年8月至2021年9月 | 24946 | 24946 | 49892 |
4 | 石发胜 | 2019年8月至2021年9月 | 28280 | 28280 | 56560 |
合计 | 112439 | 112439 | 224878 |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