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品虽免费,但法律不免责!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将于2022年3月15日正式实施。
为让消费者更好地拿起“维权利剑”,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佛山市消委会将以本《规定》为基础,推出案例解读系列,通过引入消费者维权案例,结合律师点评,更深入地解读本《规定》重要内容和精神,营造共促消费公平的社会氛围。
不瞒大家说
消委君这个人
买东西的时候特别喜欢跟商家讨要赠品
总觉得
买点东西再搭点赠品
就会变得格外划算
目前市场上
也有很多商家通过免费赠品来进行促销
譬如:
买化妆品送小样
买车送脚垫、车膜
(能不能买房子送个女主人)
......
但有时候
商家赠送的商品
质量良莠不齐
带回家后,使用不久后就会出问题
容易被各位无情的扔在一边
但你知道吗?
商家赠送的赠品
也应保证其质量合格哦!
案例介绍
日前,某商家开展净水器促销活动,并宣传买净水器即送一台电动自行车。散步经过的孙先生发现如此优惠,一想到现在的油价这么贵,头脑发热便立即下单购买。谁知道,这一买就出事了!
电动自行车送到后,孙先生打算为其上牌时,发现电动自行车的电池无法正常充电,充电时伴有“滋滋”的声响。此外,孙先生下单后便不断催促商家开具发票,但该商家两个月后才开具。对此,孙先生心生不满,马上联系该商家的售后反映情况,售后却答复称赠品不保修,需要孙先生自己支付费用更换电池,承担损失。但孙先生认为自己支付的商品价格里已经包含了赠品,赠品也要保证产品质量,应由商家负责解决问题,因此要求商家更换一台电动车,或者负责维修至能正常使用。双方协商不成,故孙先生投诉至佛山消委会。
处理过程和结果
佛山消委会接诉后,工作人员先向投诉人了解详细情况,随后联系该商家协商处理。经过调查,投诉人反映情况属实,经营者应当提供没有故障或质量合格的赠品。最终,消费争议双方在工作人员的调解下,达成一致意见,确认电动自行车由商家负责维修。随后工作人员电话回访孙先生,孙先生确认已处理。
案例分析
佛山市消委会坐班律师林燕佳点评:
购物时附带赠品是一种常见的商家促销手段,以此来吸引顾客。但是商家不可以将有故障或质量不合格的商品做为赠品赠送给消费者。根据本《规定》第八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在促销活动中提供的奖品、赠品或者消费者换购的商品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经营者不得以奖品、赠品属于免费提供或者商品属于换购为由主张免责。
本案中,该商家在促销活动中提供的电动自行车虽然为赠品,但也应当保证其质量。如孙先生因该商家提供的赠品质量问题受到损害,商家需对消费者承担责任。
2021年12月,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儿童化妆品标志——“小金盾”,旨在提高儿童化妆品辨识度,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儿童化妆品标志“小金盾”
3月7日,国家药监局发文称,一些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在推销产品时,将“小金盾”标志与获得国家审批、质量认证等宣传用语相挂钩,有意混淆“小金盾”标志的涵义。
就此,国家药监局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小金盾”不是产品质量认证标志。化妆品包装上标注“小金盾”,仅说明这个产品属于儿童化妆品,并不代表该产品已经获得监管部门审批或者质量安全得到认证。
那么,问题来了:
“小金盾”究竟有什么用呢?
“小金盾”不是产品质量认证标志
今年1月1日实施的《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指出,儿童化妆品应当在销售包装展示面标注国家药监局规定的儿童化妆品标志(“小金盾”)。“小金盾”是儿童化妆品区别于成人化妆品、消毒产品、玩具等其他易混淆产品的区别性标志,非儿童化妆品不得标注这个标志。
国家药监局表示,需要说明的是,我国对儿童化妆品实行严格监管,主要体现在对儿童化妆品的产品配方设计、安全评估、生产条件等方面提出更高的监管要求。儿童化妆品上市前,除防晒类产品须经注册外,其他类别产品须经备案。化妆品包装上标注“小金盾”,仅说明这个产品属于儿童化妆品,并不代表该产品已经获得监管部门审批或者质量安全得到认证。
“小金盾”的涵义
儿童化妆品,是指适用于年龄在12岁以下(含12岁)儿童,具有清洁、保湿、爽身、防晒等功效的化妆品。通过标识“适用于全人群”、“全家使用”等词语或者利用商标、图案、包装形式等暗示本化妆品使用人群包含儿童的,按照儿童化妆品管理。
儿童化妆品标志——“小金盾”,意在表达包括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内的社会各方共同努力,不断提升儿童化妆品的质量安全,为婴幼儿和儿童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守护与关爱儿童健康成长。标志整体采用金色、盾牌造型,金色体现了儿童健康活泼、乐观阳光、积极向上的状态;盾牌代表了对儿童的守护与关爱,对违法违规产品的抵制,同时又增加了标志的辨识度;盾牌中心是儿童张开双手的形象设计,强调守护儿童健康成长的坚定决心。
选购儿童化妆品请关注“小金盾”
依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的公告,自2022年5月1日起,申请注册或进行备案的儿童化妆品,必须标注“小金盾”;此前申请注册或进行备案的儿童化妆品,未按照规定进行标签标识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在2023年5月1日前完成产品标签更新。这意味着,标注“小金盾”的儿童化妆品将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市场上;2023年5月1日后生产或者进口的儿童化妆品将全部标注“小金盾”。
国家药监局提醒广大家长朋友,在选购儿童化妆品时,关注“小金盾”标志,同时也正确理解“小金盾”的涵义。
北京现代、纳智捷、宝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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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本院在执行案件过程中,被执行人未履行(或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悬赏执行申请,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对本院查封的被执行人车辆进行查找,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按表单悬赏金额支付
凡向本院举报以上被执行人车辆的存放位置线索,并在场为本院指认相关车辆的,经查证属实,执行到位后按上述悬赏金数额(或悬赏金额按相应计算方法)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支付。
举报人必须在维护自身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个人信息安全等权益的前提下通过合法手段获取线索,不得以危害交通安全或危害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阻拦车辆,否则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且不得领取悬赏金;举报人不得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本院举报热线0757-81852666
二〇二二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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