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突然爆燃
近日,一则视频在网络引发关注
一辆停放在室内的电动车
蓄电池正在充电时突然爆炸起火
火花四溅
主人仓皇逃离
男子看到电动自行车起火后
想找东西灭火
慌乱中不小心摔倒
在爆燃中的电动自行车旁
非常危险
几十秒后整辆车都已经被火焰吞噬
浓烟遍布,非常吓人
电动车不入楼入户!
电动车及电池一旦故障自燃
极易导致人员伤亡
去年
电动自行车火灾近1.8万起
根据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发布的2021年全国消防救援队伍接处警与火灾情况数据显示,去年全国共接报电动自行车及其电池故障引发的火灾近1.8万起、死亡57人。
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副局长 曹奇: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的原因主要是电动自行车的电池低劣,用户随意改装,还有长时间充电等因素加剧了火灾的风险。
佛山消防再次提醒:
电动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电池
严禁进楼入户
消防安全提示
1、强化源头管控
购买电动自行车及电池时,要选择知名品牌。切不可贪图便宜,购买“三无”产品,其质量和安全性皆无法保障。
2、注意充电环节
不私拉电线充电,线路过载易引发火灾;不整夜充电,绝大部分充电器没有“过充”保护装置,电池持续高温发热,引发起火爆炸。
3、不要乱停乱放
电动自行车请在室外集中充电场所停放和充电,严禁在首层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等区域停放和充电,一旦发生火灾,车身高分子复合材料燃烧的有毒烟气将直接封堵“生命通道”。
4、及时更换旧电池
超出平常充电时间一半以上,说明电池充电能力明显下降,此时应及时更换新电池,切不可贪图省钱,造成电池“超期服役”,从而引发起火爆炸。
5、不改装、定期检查
不擅自改装车辆和电池,建议每年到销售点对线路和电池进行一次检查。
家里有人要领取城乡养老保险待遇?
老人家跑来跑去太麻烦?
人在外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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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达到下列条件之一,且未按月领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按月领取相关待遇。
一、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
二、当地实施原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时距年满60周岁不足15年,按规定逐年缴费至年满60周岁的,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
三、当地实施原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时已年满60周岁,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四、参保人年满60周岁但累计缴费年限(含按国家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办法合并计算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下同)没有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可申请继续逐年缴费,并享受相应的政府缴费补贴。逐年缴费至65周岁仍然没有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可以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至规定的缴费年限后,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但一次性缴费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
五、参保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年限没有达到规定缴费年限,不继续缴费(含一次性缴费)的,经本人书面申请,可不领取基础养老金,按月领取个人账户养老金至个人账户储存额发完为止,或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储存额,并终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通告
为进一步优化提升中心城区道路的通行能力,减少拥堵,提升交通秩序。经区相关部门研究,将于2022年3月12日起,对岭南大道北-普君西路T字路口进行交通组织进行优化调整。
具体调整内容
请往下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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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组织调整说明
1.取消岭南大道北-普君西路T字路口信号灯,取消南北向过街斑马线,进一步提升道路社会车辆快速通行能力,减少拥堵,提升交通秩序。
2.保留卫国路-福宁路T字路口信号灯,增加南北向过街灯控及斑马线。
3.交通组织调整如下图所示:
行经此路段的市民朋友们
请注意交通组织调整现状
安全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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