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起,广州高二、高三学生以自愿为原则返校
12月9日,广州市教育局发布《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教育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关于下一阶段教育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自12月12日起,高二、高三年级将恢复线下教学,对由于各种原因选择线上学习的学生可同步开展线上教学;其他学段、年级,将根据疫情形势综合研判,适时恢复线下教学。在错时、错峰、错层次,安全有序恢复线下教学的同时,各学校要充分尊重家长及学生意愿,做好线上同步教学相关保障,并着重加强人文关怀。
关于师生员工返校条件
《通知》明确
对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新冠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或返校前5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或8天内有境外(含港台)旅居史的,或健康码为红、黄码的,或有发热等症状的师生员工,暂不返校。其他学生以自愿为原则,返校开展线下教学。返校的师生员工(不含已封闭在校的师生员工),需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进入校园。
温馨提醒
返校的师生员工(不含已封闭在校的师生员工),需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进入校园。为此,12月10日14时-17时,各区将开设核酸检测专场,就近为有需要的师生员工提供核酸检测,请留意学校通知。
《通知》全文如下:
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教育疫情防控工作专班
关于下一阶段教育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教育防控专班各成员单位,在穗各有关学校:
为统筹做好我市校园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工作,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报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同意,自12月12日始,高二、高三年级学生以自愿为原则返校开展线下教学,未返校的学生同步开展线上教学。其他学段、年级,根据疫情形势综合研判,适时恢复线下教学。
现结合我市实际,就下一阶段教育教学工作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师生员工返校条件
对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新冠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或返校前5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或8天内有境外(含港台)旅居史的,或健康码为红、黄码的,或有发热等症状的师生员工,暂不返校。其他学生以自愿为原则,返校开展线下教学。返校的师生员工(不含已封闭在校的师生员工),需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进入校园。
二、恢复线下教学前学校准备工作
(一)健全工作机制。健全学校(校区)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和责任人,结合实际修订更新学校疫情防控方案、应急处置预案,责任到岗,职责到人,并组织一次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演练,确保相关人员明确处置流程和工作职责。
(二)严把人员返校条件。师生员工返校前,各学校要落实人员旅居史报备和异常健康状况报告制度。
(三)加强校医队伍建设。按照要求配备校医或保健教师,组织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一次疫情防控知识和技能的全员教育培训。各中小学校按照要求配备兼职卫生健康副校长,兼职卫生副校长要指导学校开展卫生健康宣传教育,指导学校配合属地疾控机构做好传染病的处置等。
(四)做好重点场所管理。开展一次校园环境卫生大整治,彻底消除卫生死角,做好“四害”消杀。对重点场所、重点设备以及高频接触部位按指引进行清洁消毒。加强各类场所的通风。
(五)做好食品和饮用水安全管理。对食堂进行一次检查,进行彻底清洗、消毒,及时清理过期、腐败和变质食品。要加强饮用水卫生管理,供水水质符合卫生标准要求。
(六)配置足够防疫物资和设备设施。规范设置校医室/卫生室(保健室),按要求完善设置临时隔离留观室(区),寄宿制学校设置相对独立的健康观察区域(宿舍),配备医疗设施设备。要备足备齐防疫物资,按要求进行管理。要确保校园内洗手设施充足,布局合理。
三、恢复线下教学后校园主要防控措施
(一)组织健康自查。所有师生员工每日返校前进行健康自查,倡导返校前进行新冠病毒抗原检测,如出现发热等症状或抗原检测阳性的,不得返校/返岗。
(二)强化个人防护。牢固树立“每个人是自已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师生员工尽量家-校“两点一线”。除体育活动、睡觉、进食等,所有教职员工和中小学生均须佩戴外科口罩,幼儿园幼儿可不佩戴口罩。
(三)加强校门管理。学生进校门需测温,教职员工进校门需核验身份并扫码、测温,异常者不得入校。外来人员需核验身份并扫码、测温,查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入校前新冠病毒抗原检测阴性结果和健康码。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
(四)开展健康监测。落实晨午(晚)检,执行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因病缺勤缺课追踪登记制度等。
(五)严格聚集性活动管理。做好校内教学、生活等聚集性活动管理,不聚集、不扎堆,暂停堂食,原则上不混班、混宿。
(六)做好通风消毒。对校内重点场所、重点设备以及高频接触部位按指引进行清洁消毒,加强各类场所的通风。
(七)优化核酸检测。各学校不再开展校内常规核酸抽测,可根据实际需要开展。
(八)规范应急处置。当校内学生出现发热等症状时,及时转到健康观察区,由家长接回家进一步诊治,后续情况及时报告学校。有疫情的学校精准划定风险区域,原则上风险区域划定以班级、宿舍为单位,特殊情况下按楼层、楼栋划定高风险区。
四、工作要求
(一)分批有序复课。各区各学校按照分批有序、学生自愿的原则,错时、错峰、错层次,安全有序组织恢复线下教学。各学校要充分尊重家长及学生意愿,对因各种原因选择线上学习的学生,学校应做好线上同步教学相关保障,继续组织好线上教学,确保教学质量。
(二)做好人文关怀。各学校要提前将返校要求告知师生员工,对于因故不能按时返校的学生,要着重做好人文关怀,重视线上教育心理辅导,关注“双职工”家庭学生学习状态,加强线上教育互动和个性化指导,切实保证其接受线上优质教育。对不能及时返岗的教师,要安排其他教师代课,保障开足开齐课程。
(三)开展自查检查。各学校要在师生返校前进行一次疫情防控工作的全面自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各区要对属地各相关学校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全覆盖检查,市教育防控专班将对各区开展“四不两直”实地督查,对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教育疫情防控工作专班(代章)
2022年12月9日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工作要求,经专家综合研判,以下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洪桥街:局前街9号之二,天平横五巷4号。
北京街:仁生里2号后座、15号,越华路11号、125号,社仁坊22号,史巷61号,榨粉街57号,仓边路95号B座。
六榕街:双井街7号4栋东梯,人民北路835号,净慧街1号。
流花街:环市西路155号之三。
光塔街:解放中路学宫街46号北梯,解放中路云台里17号、24号,米市路10号,光孝路40号,毕公巷33号,光塔路40号、42号,南朝新巷8号,大德路233号。
人民街:大新路濠畔街66号,一德路果菜西街12号,德兴里2号之一,仁济路54号,迎祥新街5号4楼。
东山街:寺贝新街4号地下车库,恤孤院15号,寺右新马路四号大院18栋,寺右南一街3巷5号,寺右南二街六号E11栋,寺右南三街二巷4号E4栋,明月一路59号,明月二街4号,寺右村和睦里3号,寺右村光侍里7号,寺右村深横五巷2号,国祥里1号之一,深巷24号,寺右村南兴四横巷1号,南兴里四横巷六号之二,寺右村启明巷1号。
农林街:农林上路21号,农林上路三横路13号独立底层,竹丝村22号,菜园北街8号,中山二路34号。
梅花村街:福今路12号之五,泰兴直街50号之一,杨箕大街29号(A8栋)。
华乐街:淘金东路25号,淘金华庭C栋,淘金西街8号一楼,麓苑路30号大院2号4单元,淘金路132号、176号一楼、182号。
建设街:北较场横路3号大院(东门)26号,建设二马路东四街11号,建设二马路东五街2号。
大塘街:大塘街62号、芳草新巷1号、龙虎墙17号、东皋大道义兴园5号、中山四路6号、8号,德政中路295号东梯,芳草街36号。
珠光街:珠光路116号,越秀南路涌边街28号,文明路38号四楼宜致酒店,文明路244号前座,丽水坊14号,万福路154号、251号后座,湛塘路12号,文德南路54号,东明街4号,聚仁坊12号,厂后街4号。
大东街:扬声巷10号一层、二层,永安东街13号,东川路2号C栋,东华西路277号C栋,东昌南街10号之一。
白云街:沿江东路429号,大沙头三马路9号大院7号,大沙头二马路47号安利大厦,筑南新街8号,东湖西路14号,东船上街1号。
登峰街:下塘西路10号、435号花兰街之三,下塘新村1号,宝汉直街65号,田寮大街36号,金麓山庄C1栋,狮带岗东18号,狮带岗西12号,狮带岗中11号,北约街3号,北闸街一巷3号,村前街1号、1号之一,东胜街40号、43号、87号,东约三巷3号,南约直街15号、67号、72号,南约直街六巷24号,平安里8号、39号,上塘街12巷5号,西约直街46号、53号,西约直街二巷2号。
矿泉街:王圣堂一巷28号,机山巷32号,王圣堂后街136号之一,瑶台人民六巷1号,广园西路109号之三,岗头大街7号,走马岗中心巷4号,景苑街47号,人民九巷7号之二,北站路146号,瑶台大街19号,前进西五巷5号,机场新街17号。
广州市越秀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9日
12月9日下午,文化和旅游部对相关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再次进行了调整更新,发布了新版旅游景区、旅行社、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剧院等演出场所、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优化落实疫情防控新十条,除对导游上团前核验健康码外,相关指南均不再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健康码、开展落地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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