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发布!三类人员发现阳性这样报告
12月8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关于印发新冠病毒抗原检测应用方案的通知》。
抗原检测有哪些适用对象?抗原检测阳性怎么处理?如何获取检测试剂?老年人群体如何进行检测?一文了解↓↓
新冠病毒抗原检测应用方案
抗原检测具有感染早期灵敏度高的特点,为指导有需求人员自主、规范做好新冠病毒抗原检测(以下简称抗原检测),现提出以下方案:
一、适用对象
(一)有自主抗原检测需求人员。
(二)人员密集场所的人员(大型企业、工地、大学等)。
(三)居家老年人和养老机构中的老年人。
二、有自主抗原检测需求人员
所有人员均可以按照自主、自愿的原则,随时进行自我抗原检测。
(一)检测试剂获得。有自主抗原检测需求人员可通过零售药店、网络销售平台等渠道购买抗原检测试剂,进行自测。
(二)检测频次。根据自主意愿随时检测。
(三)注意事项。自我检测时可以按照说明书示意的要求和流程进行检测和结果判读,也可以联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约服务医务人员,在其远程指导下完成抗原检测。
(四)检测结果的处置。
1.抗原检测阳性。自主抗原检测人员向所在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报告抗原检测阳性结果。没有症状或症状轻微时,居家隔离治疗,按照居家隔离治疗人员用药指引,选择适宜的药物进行治疗。
症状加重时,由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时协助前往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诊室)就诊。
2.抗原检测阴性。可以正常工作、学习、生活。
三、人员密集场所的人员
(一)检测试剂获得。此类人员自主抗原检测时自行购买抗原检测试剂;参加所在机构要求的抗原检测时,由所在机构发放抗原检测试剂。
(二)检测频次。此类人员可以随时自主进行抗原检测,也可以按照所在机构(企业、工地、大学等)要求开展规定频次的抗原检测。
(三)注意事项。此类人员可以按照说明书示意的要求和流程进行抗原检测和结果判读,也可以向所在机构提出申请,在机构指派人员指导下进行抗原检测。
(四)检测结果的处置。
1.抗原检测阳性。向所在机构及所在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报告抗原检测阳性结果。无症状或症状轻微时,暂停工作或学习,在居所进行隔离治疗,按照居家隔离人员用药指引,选择适宜的药物进行治疗。
症状加重时,及时前往所在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或者辖区的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诊室)就诊。
2.抗原检测阴性。可以正常工作、学习、生活。
四、居家老年人和养老机构老年人
(一)检测试剂获得。居家老年人和养老机构老年人均可自主购买抗原检测试剂。其所在地级市/区县,要按照辖区老年人数量及每周抗原检测频次,免费为老年人发放抗原检测试剂。
(二)检测频次。此类人员应当每周开展2次抗原检测,也可以随时自主进行抗原检测。
(三)注意事项。居家老年人由其家人按照说明书示意的要求和流程进行抗原检测和结果判读,也可以联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约服务医务人员,在其远程指导下完成抗原检测。养老机构工作人员按照说明书示意的要求和流程为老年人进行抗原检测和结果判读。
(四)检测结果的处置。
1.抗原检测阳性。由其家人或者养老机构向所在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报告抗原检测阳性结果。无症状或症状轻微时,居家老年人按照居家隔离人员用药指引,在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约服务医务人员指导下,选择适宜的药物进行居家治疗。
养老机构选择相对独立的房间,按照居家隔离人员用药指引,在内设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指导下,选择适宜的药物进行治疗。无论是居家老年人还是养老机构老年人,症状加重时,都应当及时前往三级医院就诊。
2.抗原检测阴性。可以正常生活。
(五)检测试剂储备。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单位进行储备,每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服务人口总数的15-20%储备抗原检测试剂。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组织抗原检测试剂生产企业合理提高产能,根据市场需求情况提高产量,确保满足需求。
(二)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零售药店、依法取得相应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可以通过实体店铺和电子商务渠道销售经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审批的抗原检测试剂。药品监管等部门依职责加强对零售药店、相关电子商务经营者等监管,保障抗原检测试剂质量合格。
(三)大型企业、工地、大学等人员密集机构要按照人员数量和检测需求,提前购买一定量的抗原检测试剂,储备适量抗原检测试剂。
(四)地级市/区县政府要按照辖区老年人数量和检测频次,老年人所属社区/养老机构,配备一定量的抗原检测试剂,储备适量抗原检测试剂。
(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健康部门要制定抗原检测阳性结果报告相关规定,通过开发APP小程序、完善信息系统功能等方式,方便各类人员进行抗原检测结果报告,要将报告具体途径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布。
(六)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进行抗原检测培训,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能够为有抗原检测需求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重点掌握签约服务并健康管理的老年人抗原检测情况,及时发现风险进行有效处置。
一、试剂获取
社区居民有意进行抗原自测的,可通过以下渠道获取:
(一)零售药店、网络销售平台等渠道自行购买;
(二)向所在社区申请获取。
二、自测流程
(一)抗原自测前准备。1.洗手。2.阅读抗原试剂说明书,了解自测流程及注意事项。3.检查试剂的保质期及完整性。4.环境温度在14℃-30℃,避免潮湿。抗原检测卡拆除包装后置于平坦、清洁处。
(二)样本采集。年龄14岁以上的,可自行进行鼻腔拭子采样。先用卫生纸擤去鼻涕。小心拆开鼻腔拭子外包装,避免手部接触拭子头。随后头部微仰,一手执拭子尾部贴一侧鼻孔进入,沿下鼻道的底部向后缓缓深入1-1.5厘米后贴鼻腔旋转至少4圈(停留时间不少于15秒),随后使用同一拭子对另一鼻腔重复相同操作。年龄2-14岁自检者应由其他成人代为采样。
(三)抗原检测。
1.根据试剂说明书,将采集样本后的鼻腔拭子立即置于采样管中,拭子头应在保存液中旋转混匀至少30秒,同时用手隔着采样管外壁挤压拭子头至少5次,确保样本充分洗脱于采样管中。
2.用手隔着采样管外壁将拭子头液体挤干后,将拭子弃去。采样管盖盖后,将液体垂直滴入检测卡样本孔中。
3.根据试剂说明书,等待一定时间后进行结果判读。
阳性结果:“C”和“T”处均显示出红色或紫色条带,“T”处条带颜色可深可浅,均为阳性结果。
阴性结果:“C”处显示出红色或紫色条带,“T”处未显示条带。
无效结果:“C”处未显示出红色或紫色条带,无论“T”处是否显示条带。结果无效,需重新取试纸条重测。
三、结果报告
各地卫生健康部门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向社会公布抗原检测结果的报告途径。居民检测完成后,按照要求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报告结果。
花都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调整风险区域的通告
(第215号)
根据疫情处置工作进展和疾控专家建议,经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2月9日20时起,以下区域调整为低风险区:
一、新华街
(一)公益路银燕大厦A栋。
(二)田美村14队四甲旧庄2巷34号。
(三)盈华街2号建华楼。
二、新雅街
自由人花园4期10栋。
三、秀全街
(一)荔红北路荔红公寓B1栋。
(二)花港大道庆达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宿舍。
四、花城街
(一)公益村茶园市场茶园里北路西四巷1-1号。
(二)东城社新庄五巷22号。
五、花东镇
(一)三凤村二队18巷18号。
(二)九一村六巷10号。
六、狮岭镇
(一)如意街43号。
(二)雅居乐岭会3栋。
(三)旗岭市场富民街8-7号。
(四)旗岭大街162号。
(五)金狮大道71号对面合益公寓。
(六)狮岭大道东1号御华园4栋。
(七)益群村平南二街7号小香港公寓。
以上区域落实“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范措施。
特此通告。
广州市花都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9日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工作要求,经专家综合研判,以下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洪桥街:局前街9号之二,天平横五巷4号。
北京街:仁生里2号后座、15号,越华路11号、125号,社仁坊22号,史巷61号,榨粉街57号,仓边路95号B座。
六榕街:双井街7号4栋东梯,人民北路835号,净慧街1号。
流花街:环市西路155号之三。
光塔街:解放中路学宫街46号北梯,解放中路云台里17号、24号,米市路10号,光孝路40号,毕公巷33号,光塔路40号、42号,南朝新巷8号,大德路233号。
人民街:大新路濠畔街66号,一德路果菜西街12号,德兴里2号之一,仁济路54号,迎祥新街5号4楼。
东山街:寺贝新街4号地下车库,恤孤院15号,寺右新马路四号大院18栋,寺右南一街3巷5号,寺右南二街六号E11栋,寺右南三街二巷4号E4栋,明月一路59号,明月二街4号,寺右村和睦里3号,寺右村光侍里7号,寺右村深横五巷2号,国祥里1号之一,深巷24号,寺右村南兴四横巷1号,南兴里四横巷六号之二,寺右村启明巷1号。
农林街:农林上路21号,农林上路三横路13号独立底层,竹丝村22号,菜园北街8号,中山二路34号。
梅花村街:福今路12号之五,泰兴直街50号之一,杨箕大街29号(A8栋)。
华乐街:淘金东路25号,淘金华庭C栋,淘金西街8号一楼,麓苑路30号大院2号4单元,淘金路132号、176号一楼、182号。
建设街:北较场横路3号大院(东门)26号,建设二马路东四街11号,建设二马路东五街2号。
大塘街:大塘街62号、芳草新巷1号、龙虎墙17号、东皋大道义兴园5号、中山四路6号、8号,德政中路295号东梯,芳草街36号。
珠光街:珠光路116号,越秀南路涌边街28号,文明路38号四楼宜致酒店,文明路244号前座,丽水坊14号,万福路154号、251号后座,湛塘路12号,文德南路54号,东明街4号,聚仁坊12号,厂后街4号。
大东街:扬声巷10号一层、二层,永安东街13号,东川路2号C栋,东华西路277号C栋,东昌南街10号之一。
白云街:沿江东路429号,大沙头三马路9号大院7号,大沙头二马路47号安利大厦,筑南新街8号,东湖西路14号,东船上街1号。
登峰街:下塘西路10号、435号花兰街之三,下塘新村1号,宝汉直街65号,田寮大街36号,金麓山庄C1栋,狮带岗东18号,狮带岗西12号,狮带岗中11号,北约街3号,北闸街一巷3号,村前街1号、1号之一,东胜街40号、43号、87号,东约三巷3号,南约直街15号、67号、72号,南约直街六巷24号,平安里8号、39号,上塘街12巷5号,西约直街46号、53号,西约直街二巷2号。
矿泉街:王圣堂一巷28号,机山巷32号,王圣堂后街136号之一,瑶台人民六巷1号,广园西路109号之三,岗头大街7号,走马岗中心巷4号,景苑街47号,人民九巷7号之二,北站路146号,瑶台大街19号,前进西五巷5号,机场新街17号。
广州市越秀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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