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星级一标准”广州率先全国制定“五星级”劳动关系和谐单位分级评审制度
一个星级一套标准、和谐等级提升、引领作用更突出、激励扶持更给力……广州市劳动关系和谐单位评选工作将有新变化。今年,广州市人社局牵头修订完善《广州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单位评审管理办法》,新办法确立了“分级申报、递进评定、正向激励、动态监管”的创建劳动关系和谐单位评选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对和谐企业创建工作的方向引领与激励扶持,打造“五星”评选、“四共”融合、“三体”共筑的新时代和谐创建广州模式,推动我市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品牌再升级。
首创“一星一标准”的“五星”分级评价体系。分级设置评定标准是广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审工作的一大鲜明特色。这是目前全国首套“一个星级一套标准”的“五星级”(A级)劳动关系和谐单位分级评审制度。广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定在原有守法和谐企业、诚信和谐企业、全面和谐企业的基础上,增设了高质量和谐企业(AAAA级)和示范和谐企业(AAAAA级)标准,进一步提升参评企业的荣誉感与使命感。增设标准围绕人力资本培育、和谐创建能力建设、员工关爱、公平分配等方面,提出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的进阶要求。对原有等级的评定标准也作了调整优化,明确一星级一标准,简明易懂,指向清晰,进一步增强评审标准的可操作性和价值引导。
以“四共”融合推进“三体”共筑。从夯实职工基本劳动权益保障,到促进职工职业发展与技能提升;从开展集体协商到加强沟通恳谈,确保职工民主参与;从建立职工工资合理增长机制,到探索按要素价值的工资分配与激励机制;从不断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到培育以人为本的和谐文化……新标准立足推动企业和职工协商共谋、机制共建、效益共创、利益共享,构筑劳动关系双方利益共同体、事业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引导劳资双方共同发展。
完善激励措施增强企业和谐创建内生动力。各星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将实行递进评定,成功创建当前等级满一年的,可申报更高级别称号,并可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11个部门对广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加强正向激励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分级享受融资授信、审批服务、项目申报、用工保障、资金扶持、评先评优等方面的激励政策,增加企业申报的积极性。
评选工作将按照企业诚信参评、职工积极参与、区三方初审核实、市三方复审认定的流程进行。今年申报创建劳动关系和谐单位已经开始,实行网上申报,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足不出户即可完成申报。各区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办公室(设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
下一步,广州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将进一步优化创建劳动关系和谐单位评审工作,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深化激励措施,加强创建辅导,注重典范宣传,不断提升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今年是财政部开展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第二年,在严峻的疫情形势下,广州市财政部门努力克服疫情防控压力,积极落实上级部署要求,严格依据相关法规制度和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工作,及时查找和处理监督检查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将“八重”思路贯穿于监督检查评价始终,确保工作高质量完成。
既重疫情防控,更重监管联动。一方面,广州市财政局要求组织检查评价的区级财政部门认真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控制参与监督评价的人员数量和规模,有效降低疫情风险。同时要求列入检查名单的被检单位预先提供电子资料等,有效提高现场检查效率。在各方面措施保障下,海珠区在11月份初全域疫情管控形势中如期完成检查评价任务;荔湾、天河、黄埔、南沙4区也按时间节点高标准完成检查评价工作。另一方面,市财政局和5个区级财政部门联动,严格落实监督评价标准,按照财政部明确的评价指标体系有序开展表格录入、现场检查、项目审查等工作,及时反映在监督检查评价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工作落地见效。
既重监督检查,更重监督评价。一方面,进一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及“3年内不重复”要求,全面依托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系统,随机抽取19家代理机构和8家预算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由市财政局对8家代理机构、8家预算单位,5个区财政局分别对1-3家代理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另一方面,区分监督检查和监督评价两部分开展工作,鼓励名单内的代理机构自愿向实施检查的财政部门申请参加评价,其他代理机构自愿向市或区财政部门申请参加评价。市财政局督促各区财政局广泛宣传并积极发动代理机构主动申请参加评价,特别是注重发动近年来新成立的、实力较强并有一定规模的、代理项目数量较多的代理机构积极参加。最终共12家代理机构自愿参加评价,营造出愿比、敢评、勇超的良好氛围。
既重自我评价,更重综合评价。一方面,由自愿申请参加评价的代理机构,依据财政部《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价指标体系》,区分成长性和综合性,进行自我评价,并对应评分规则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另一方面,财政部门积极利用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力量,根据代购机构所提供的具体评价材料,综合书面评审与现场评审情况,对代理机构能力进行综合评价。参评的12家代理机构中,评分在85分以上的有7家,占参评代理机构的58%;75-85分的有5家。全面客观的评价体系有力推动我市代理机构专业能力建设上台阶,促进我市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既重书面评审,更重现场评审。一方面,由财政部门成立的检查评价工作组,对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书面审查,组织实施现场检查、核实。对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对被查机构编制检查工作底稿;对照评价指标体系,对参评单位编制评价底稿。另一方面,结合书面审查评价发现的问题,进一步深入代理机构,实施现场考察和沟通,确保书面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现场实际相符,起到良好的督促整改作用,带动全市政府采购代理水平和监管水平整体提升。
据统计,此次广州共完成76个政府采购项目的检查,查出各类问题290个,问题主要体现在意向公开、委托代理、文件编制、信息公告、评审过程、中标成交、合同管理、方式选择等8个环节。其中,代理机构责任问题102个,占35.17%;采购人与代理机构共同责任问题134个,占46.21%;采购人责任问题54个,占18.62%。
荷城街道南洲村委会东西第二股份经济合作社土地发包项目
竞投公告
HCN2022-192
受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南洲村委会东西第二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定于2022年12月19日15:00在南洲村委会对该社的土地进行公开竞投。现将竞投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标的物所在位置: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南洲村委会东西第二股份经济合作社辖区内;
2.标的物明细表:(标的物面积不再进行测量)
序号 | 标的名称 | 面积 | 交易底价 | 承租期限 | 投标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 | 经营范围 | 递增情况 |
1 | 增塱、九仔屯(土名)土地 | 52.3亩 | 1800元/亩/年 | 5年,自2023年1月8日起至2028年1月8日止。 | 20000元 | 50000元 | 符合政府要求规定 | 第二年、第三年、第四年在第一年的基础上递增10%,第五年在第四年的基础上递增10%。 |
3.付款方式:先付款后使用;
4.补充说明:(详见合同)
4.1在取得合法用地手前禁止进行非农建设,如需建设农业设施,请先到自然资源部门办理设施农用地手续。该地块在无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禁止堆放集装箱、建设停车场等不符合街道产业政策相关经营项目,详情咨询自然资源所。若需要在该地块上进行建设,必须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相关用地及报建手续,手续完善后才能进行建设,且必须做好扬尘防治措施、安全生产措施,遵守相关市容环境卫生的规定。
二、投标须知
1、本项目所发包标的物的开发使用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土管理部门的开发使用要求。
2、投标人应详细了解项目交易内容(含合同),并自行到现场踏勘。投标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投标人对投标相关文件及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该项目中标结果经公示5个工作日,如无有效投诉,中标人需于5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
三、投标人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投标。
四、本次标的物发包项目采用现场暗标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以先开先得确定中标人)。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提交的资料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9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
2.报名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南洲村委会;
3.携带资料明细如下:本人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现场现金递交,投标人中标后,经公示没有异议的,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签订合同时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背面),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
七、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定于2022年12月19日15时00分在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南洲村委会正式开始。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东西第二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严先生 联系电话:13924525863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聚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13202379937
荷城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0757-88666838
佛山聚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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