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召开新一批汽车平行进口试点企业交流会
近期,广州市南沙区汽车平行进口试点企业交流会在灵山岛尖越秀国际金融中心举办,市、区职能部门与南沙汽车平行进口企业参加。在轻松而高效的交流中,企业对南沙有了更加强烈的归属感,政企之间的距离更近了。这是今年新认定的南沙汽车平行进口试点企业首次全体交流会,为企业搭建了合作交流的平台。
南沙依托自贸区创新和华南最大的内外贸综合型汽车进出口枢纽,在自贸区沙仔岛区块大力发展汽车平行进口业务。目前已建成近25万平方米室内仓库面积和136万平方米露天堆场,堆存能力达6.5万辆,打造了集口岸、物流、仓储、展示、销售等功能的一站式服务平台。集聚了上下游企业160多家,已形成集贸易进口、展示销售、物流运输、金融保险、报关代理、整改检测等技术服务于一体的汽车平行进口产业链。开通了7条外贸滚装航线,覆盖欧洲、南美洲、中北美洲、东南亚和中东等地区。充分利用保税仓储政策。
海关充分利用保税仓储政策,在全国首创“保税+会展”、“保税仓储+保税流转”模式,强化通关保障,确保南沙口岸车辆在24小时内快速通关。市区两级商务部门出台整车进口相关支持措施,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助力广州汽车国际贸易中心建设再上新台阶。
近日,广州地铁发布了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际(下称南珠(中)城际)(万顷沙-兴中段)的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公告,项目新建线路46.3km,新建12座车站,自广州地铁十八号线一期工程万顷沙站站后区间接出,向西经广州市南沙区、中山市翠亨新区、火炬开发区、岐江新城、石岐区、东区至兴中站,其中广州段分别有十涌站(预留)、十二涌站、十六涌站。
南珠(中)城际的速度目标值是160km/h。工程计划2022年开工建设,计划建设总工期60个月,工程总投资305.76亿元。未来,南珠(中)城际将与广州地铁十八号线贯通运营。南珠(中)城际建成后,南沙自贸片区和中山火炬开发区的时空距离将大幅压缩至10-15分钟,中山与广州市中心则有望实现45分钟通达。
从公布的线路走向中不难发现,“南珠(中)城际—十八号线”在空间布局上与广深港、广珠澳科技创新“人”字形走廊的“一撇”吻合。以南沙为中心,一条“轨道上的广珠澳科创走廊”正徐徐铺开。
串联激活
广珠澳科创走廊
在都市圈时代,珠江口东西两岸的联动已显得尤为迫切。今年,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发布的《广东省都市圈国土空间规划协调指引》(下称《指引》)提出,“推进区域性重大战略创新平台共建共享”“打造广深港、广珠澳科技创新走廊”。
两条科技创新走廊(广深港、广珠澳)如何走向?
《指引》列举了一组创新平台,从中可见端倪。这些平台分别是广州中新知识城、广州科学城、广州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南沙科学城、佛山高新区、三龙湾科技城、中山翠亨新区、中山火炬开发区以及珠海高新区。
从地理上看,位于广州最南端的万顷沙镇,正是两条科技创新走廊(广深港、广珠澳)交汇点,南珠(中)城际将从万顷沙站引出。目前,中科院明珠科学园、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园等项目相继落地,大幅提升了万顷沙的“科技含量”,南沙科学城的建设亦如火如荼;作为中山的“创新主引擎”,火炬开发区已发展成为珠江西岸重要的制造业重镇、创新发展平台。
未来南珠(中)城际(万顷沙-兴中段)、东线珠海段建成后,将与广州地铁十八号线贯通运营,串联起广州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南沙科学城、中山翠亨新区、中山火炬开发区、珠海高新区等创新平台,成为支撑“轨道上的广珠澳科技创新走廊”的重要交通基础设施,进一步强化多城联动的协作效应。
南沙不仅处于广深港、广珠澳科技创新“人”字形走廊的交汇点,也处于广珠澳科技创新走廊的中心位置。依托“南珠(中)城际—十八号线”,南沙一头连着广州市中心,一头连着珠江西岸的中山、珠海,可谓左右逢源。
从地理几何中心
走向区域功能中心
今年6月,国务院印发的《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以下简称《南沙方案》)提出,加快推动广州南沙深化粤港澳全面合作,打造成为立足湾区、协同港澳、面向世界的重大战略性平台,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更好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南沙地处大湾区互联互通的战略要地,距香港38海里、澳门41海里,方圆100公里范围内汇集了大湾区11座城市以及五大国际机场。如今,广深港高铁、南沙大桥、“全国最快地铁”十八号线相继建成,南沙与香港、珠江口东西两岸主要城市核心节点、广州主城区之间实现30分钟直接通达。
以南沙为中心构建湾区“半小时交通圈”,城际轨道网需融入到湾区的立体交通网络中。南沙枢纽区块是《南沙方案》明确的3个先行启动区之一,近期正启动建设的南沙站是一类客运枢纽,南沙港铁路、深茂铁路、中南虎城际、肇顺南城际以及广州地铁十八号线等多条线路在这里交会,是将来大湾区快速直联直通的核心枢纽节点。
随着轨道交通等基础设施的密集建设,南沙正加快兑现其湾区几何中心的地理优势。通过轨道交通的西联东拓,高端要素与创新资源正加速集聚于南沙,推动南沙从地理几何中心走向区域功能中心。
华南城市研究会会长、暨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胡刚认为,“轨道交通的互联互通是都市圈由虚向实的关键一步,国家层面出台了《南沙方案》,无疑将加快广州都市圈的城际建设。从地理上来看,由广州与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江门、肇庆构建‘轨道上的广州都市圈’,南沙处于中心位置。城际轨道以南沙为中心往外延伸的可行性更大。”
高处坠落事故时有发生
往往是由于高处作业的安全设施不齐全
作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
未按照规范施工
企业安全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导致的!
以下是新《安全生产法》2021年9月1日施行以来,顺德区首例适用新《安全生产法》进行行政处罚的事故案件,希望企业和作业人员引以为鉴,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范操作,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案情简介
2021年10月13日17时45分左右,大良街道某在建工地发生一起高空坠落事故,导致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62万元。
经查,当时正值停工期间,深圳某建设公司员工敖某冒险攀爬上第13层楼窗户,目的是想清理保护膜,不慎坠落到第1层楼地面,经抢救无效死亡。
办理结果
深圳某建设公司作为项目专业承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未发现和制止敖某等施工人员在停工期间施工的行为。当事人未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没有及时发现并消除敖某违反《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第3.0.5条施工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顺德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深圳某建设公司作出罚款38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评析
●生产安全管理、巡查检查必须到位。
●员工的安全培训必须到位。
警示教育
特殊天气时期工作须谨慎
每年台风季都是生产安全事故易发、频发时期,企业应当保持高度的安全意识,做好设备维护保养,落实定期隐患排查,开展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能存在麻痹大意的思想。
新《安全生产法》加大违法成本,遏制违法行为
根据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其中明确规定:
1.旧安全生产法(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修改为:新安全生产法(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三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大大提高了罚款幅度,有利于更好地加大违法成本,遏制违法行为,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新《安全生产法》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第一,罚款金额更高,现在对特别重大事故的罚款,最高可以达到1亿元的罚款;第二,处罚方式更严,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即责令整改并处罚款,拒不整改的,责令停产停业整改整顿,并且可以按日连续计罚;第三,惩戒力度更大,采取联合惩戒方式,最严重的要进行行业或者职业禁入等联合惩戒措施。通过“利剑高悬”,有效打击震慑违法企业,保障守法企业的合法权益。
来源:浪眼看佛山
编辑:佛山新闻网 林楚莹
审校:岑炽晖、王胜男、张家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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