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西南街道深入推进“双承诺”活动,切实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为进一步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持续改善消费环境,切实提升经营主体诚信经营意识,不断推动消费维权社会共治,今年以来,西南市场监督管理所深入开展“放心消费承诺”及“线下七天无理由退货承诺”创建活动(以下简称“双承诺”创建活动),新增“放心消费承诺”单位141家,新增“线下七天无理由退货承诺”商家76家,新动力广场成功创建“线下七天无理由退货承诺”商圈。今年以来,西南街道“线下七天无理由退货”达3537宗,涉及金额约53万元。
一是广泛动员,激发参与动力。深入各大商圈、经营单位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向经营者讲解“双承诺”活动创建的重要意义、申报规则和申报流程等内容,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经营单位主动申报“双承诺”,并以此为契机提升商品及服务的供给质量,树立经营单位诚信经营形象。
二是加强指导,确保创建成效。采取“一对一”指导的方式,由专人负责全程指导经营单位进行“双承诺”创建活动“一站式”申报及后续管理工作。例如,对申报“线下七天无理由退货承诺”的经营单位,指导其结合自身经营实际,明确适用商品、退货期限和退货约定,以减少不必要的消费纠纷。同时,为确保创建成效,工作人员加强对已申报“双承诺”的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及时了解经营单位履行承诺情况。
三是营造氛围,推动社会共治。对申报“双承诺”的经营单位发放“放心消费承诺”电子公示牌及“线下七天无理由退货承诺”统一标识,由经营单位自行明示在醒目位置,营造浓厚的放心消费氛围。积极发动广大消费者对“双承诺”经营单位履行承诺情况进行监督和反馈,对违背承诺的经营单位实施摘牌等处置措施。
下一步,西南市场监督管理所将建立“双承诺”经营单位发展常态化机制,持续推动“双承诺”创建活动提质拓面,压实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提升经营单位守法诚信经营意识,进一步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金箔巧克力、金箔冰激凌
金箔蛋糕、金箔牛排、金箔寿司……
这些“金光闪闪”的网红食品
你吃过吗?
金箔、银箔不是食品添加剂
吃金箔、银箔并没有什么特殊“功效”
不久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海关总署联合印发《查处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规定》公告(2022年第20号),进一步明确金银箔粉不是食品添加剂,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含金(银)箔金(银)粉类物质(以下简称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
四部门发文叫停“金箔食品”
《规定》明确,金银箔粉未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不属于食品添加剂,不是食品原料,不能用于食品生产经营。
《规定》要求,食品生产者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标准生产加工食品,加强原辅料采购控制,不得采购使用金银箔粉生产加工食品。
食品、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应当加强进货查验,不得采购销售含金银箔粉食品及食用农产品。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原料采购、加工制作管理,不得制作、售卖含金银箔粉的餐食。
此外,食品进口商应当依法进口食品,进口的食品应当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不得进口含金银箔粉食品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金银箔粉。
《规定》明确,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应当对平台上的食品经营行为及信息进行检查,禁止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宣传、销售含金银箔粉食品。
同时,《规定》要求,相关广告主体在食品广告中不得宣传金银箔粉可食用,不得宣传食品中添加金银箔粉具有保健功能、治疗功效等,不得以食品添加金银箔粉为噱头宣扬奢靡享乐、拜金主义等。
对于生产、销售含金银箔粉食品或者生产销售含金银箔粉的食用农产品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按照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予以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食金”没有任何所谓的“医药功效”
金具有延展可塑性,易打造成薄片,俗称“金箔”,或制成粉末,俗称“金粉”,一些超细粉末可达到纳米尺寸,几克纳米“金粉”的表面积甚至超过足球场大小。因此一些不法商贩将金银箔粉用做食品添加剂,虽用量不大,成本不高,但售价却成倍飙升。
事实上,金本身并不是人体必需元素,完全没有食用的必要。
虽然黄金本身是无毒的,而且性质稳定,就算我们的胃酸(正常条件下pH值为1.3-1.8左右)也不能将其消化掉。吃下去的黄金会随着消化道排出体外,妥妥的“see you tomorrow”——“明天见”选手。
另外,网络上提到的一些古医书中金的所谓医用功效也多作为广告宣传的噱头,各位街坊可千万不要相信!
如各位街坊在日常生活中
发现有商家生产、出售
含金银箔粉的食品
请及时拨打12345、12315进行举报
“零跑腿”实现住权和产权同步交付!
狮山进入不动产登记
“交房即发证”的新时代!
11月30日上午,狮山镇不动产登记“交房即发证”启动仪式在首创楼盘(博爱湖项目)现场举行,相关部门、业主代表、开发商代表等出席该仪式。
据悉,首创禧瑞园著项目为狮山“交房即发证”服务首个试点项目,在交付现场,业主同步拿到了房屋钥匙和不动产权证书,标志着狮山正式进入不动产登记“交房即发证”的新时代。
“‘交房即发证’新模式下,以往交房后等待半年甚至一年才能领证的情况将不复存在。”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南海分局狮山管理所副所长肖敏表示,“交房即发证”使购房人户口迁移、子女入学、资金周转方面的困扰迎刃而解,从物权角度更是最大程度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促使开发企业优化顶层设计、改善服务,回应群众期盼,助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有序发展。
据介绍,目前购房人在商品房销售阶段可以自主选择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交房即发证”业务,完成合同备案、预告登记、抵押权预告登记工作,在商品房竣工后,自然资源部门与行服、房管、税务等部门联动,提前介入审核,出具不动产权证,购房人收房同时可以领取到不动产权证书。
值得一提的是,“交房即发证”服务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通不动产登记服务“最后一公里”的重要举措。
一直以来,狮山在不断深入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改革工作,与新购商品房业主息息相关的一手房办证业务实现一日办结,相关部门间协同合作,深化信息共享集成,改造优化业务流程,为新购商品房“交房即发证”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此外,狮山不断延伸、不断深化服务范围,积极推进“不动产登记+民生服务”工作,在办证时联动提供水、电、气、网络、电视等开户服务;实现“交地即发证”“验收即发证”的工作模式,建立起从土地交付到土地首次登记、从竣工验收到房地一体首次登记、从商品房交付到首次转移登记的一体化不动产登记服务,为狮山镇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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