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户籍202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93.7%!
11月29日,作为2022年禅城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系列招聘活动之一,由禅城区人社局主办的职业指导暨“直播带岗”专场活动,在广东佛山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内举行。活动累计吸引7477人次在线收看,登陆直播间的9家禅城企业共收到179份求职简历。
今年以来,为助力毕业生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区人社部门及就业服务机构加大工作力度,不断线提供就业服务。截至11月24日,2022届禅城区户籍高校毕业生已有5074人实现就业,就业率达93.7%。
企业
为“直播带岗”活动点赞
此次活动共邀请9家禅城区优质名企参与直播,带来了技术工程、外贸业务、电商运营等27个职位共132个岗位。求职者持续涌入直播间,纷纷发言提问。除了和“主播”进行热烈互动,不少人马上行动了起来,通过“一键投递”、发送个人简历,对心水职位发起冲刺。
“我们应如何根据自身特点进行职业规划?”“新环境下,怎样拓展求职渠道?”……为了更好引导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掌握求职技巧,活动还专门邀请国家高级生涯规划师赖颍带来了职业指导沙龙,以满满“干货”内容,为年轻求职者进行支招。
据介绍,除了提前发动区内知名企业积极参与,禅城区人社局还通过微信公众号、短信、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QQ群等渠道,推送此次直播带岗活动信息,吸引有意向的求职者收看直播。整场直播活动收看人数累计达到7477人次,在线投递简历数达179份。
“高校毕业生是我们企业对口的招聘类型,非常感谢部门提供了这么好的活动平台。”第一次进入招聘直播间,上海市东家教育佛山分公司客服总监王小姐对这种招工新形式表示颇为认可。
王小姐说,该企业近两年遇到一定招工困难,有着数十人的用工缺口,这次得到职能部门主动牵线、贴心服务,给企业带来很大信心和助力,因此她期待以后多多参与类似的直播带岗招聘活动。
毕业生
找工机会多,求职不心慌
作为禅城区户籍求职者优秀代表,今年新入职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高校毕业生陆德禧也来到了直播间,对自己的入职感受进行了分享。
在陆德禧看来,近年禅城区持续深化政校企合作、为户籍高校毕业生打通就业“最后一公里”,自己正是受惠者。他借助相关项目进入企业实习,经过一年在岗实习后,顺利留在企业就职。短短几个月,他已经从职场新人,晋升为一名实验室管理助理。
陆德禧还说,他所在的佛科院光学工程班级35个学生,除了选择考研深造的同学,其他人都顺利找到工作。“包括这样的直播求职活动在内,在找工过程中,我们获得不少参加线上线下招聘会的机会。”他说,在各方合力营造的良好就业环境氛围下,让全班面对着被称为“史上最残酷”的就业季也不用“心慌慌”。
据了解,为做好户籍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工作,禅城区建立了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专班,为每个户籍高校毕业生提供“点对点”就业帮扶,同时,大力搭建一系列就业平台。连同当天活动在内,今年禅城区已开展了3场高校毕业生专场直播带岗系列活动,提供了29家企业463个岗位,累计吸引超1.6万人次观看,收到在线投递简历1288份。
据部门统计数据,截至11月24日,2022届禅城区户籍高校毕业生已有5074人实现就业,就业率达93.7%。禅城区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该局还将举办走进名企、职业指导、政校行园企等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活动,力争禅城区2022年户籍高校毕业生就业率年底前达97%以上,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保持稳定。
事关村(社区)停车收费!
南海公开征求村(社区)停车收费定价要求
和村道泊位停车收费标准意见
欢迎社会各界踊跃参与
积极建言献策
为进一步规范村(社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维护机动车停放人和村(社区)停车设施经营服务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缓解村(社区)“停车难、停车乱”等问题,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做好村(社区)政府定价停车设施收费管理的通知》(佛发改价费函〔2022〕40 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南海区实际,形成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社区)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适用范围
佛山市南海区辖区内的村(社区)依法利用集体土地设置机动车停车设施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行为,适用本通知。
村(社区)机动车停放服务
收费价格管理方式
村(社区)利用自行建设和管理的村内道路(不含内街内巷)依法规划和设置的停车泊位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收费标准按不高于《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南海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机动车停放设施服务收费标准(2022年版)的通知》(南发改价费〔2022〕8号)的“依法施划的道路停车设施”三类路段标准制定。
除村内道路泊位外,村(社区)利用其他集体土地或闲置地块依法设立的停车设施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收费标准由村(社区)按程序提请村(居)民代表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会议审议决定。
村(社区)机动车停放服务
收费管理原则
鼓励村(社区)在首先满足本村(社区)居民停车需求的前提下,经村(居)民代表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会议同意,将停车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村(社区)实际条件无法完全满足居民停车、出行需求,停车资源供需不平衡的,停车设施可按照补偿合理成本、依法缴纳税费、合理获取利润的原则实行有偿收费,收费项目规范名称为“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村(社区)制定或调整停车设施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可根据停车资源供给与需求状况,结合政府指导价、村(社区)内机动车保有量、停放周转率、车型大小、车辆使用性质、户均车辆拥有量等情况,统筹考虑服务成本与村(社区)居民收入水平、地区社会承受能力,合理确定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并保持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
鼓励村(社区)分工作日、休息日、白天、夜间等不同时段细化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从低制定白天时段、非工作日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适当延长免费停放时间,合理满足村(社区)居住人群、工商企业等生活消费、生产经营停车需求。
按照使用习惯,村(社区)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可区分临时停车收费和长期停车收费,分别采取按时、按次或按月(季、半年、全年等)形式计费。
按月(季、半年、全年等)提供停车设施(泊位)租赁服务,应当签订租赁合同或协议,在合同或协议中约定具体的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缴费方式、退费条件等。
镇(街道)人民政府可引导村(社区)充分发挥协同效应,利用互联网技术,积极参与停车设施对外开放共享。在充分考虑停放需求、空闲时段、收费标准、管理成本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共享车位数量、位置、共享时段、收费标准、收费方式以及违约处理办法等,建立村(社区)停车共建共治共享机制。
空闲时段允许社会车辆共享停放的村(社区)停车设施(泊位),可采取统一标识、标注共享时段、涂划颜色等做法,方便群众识别。
停车设施的错时共享收费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由供需双方自行协商定价,通过共享协议等形式约定服务价格。
健全机动车停放服务
收费管理制度
村(社区)村道泊位应当自觉执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政府指导价,不得擅自提价和使用非正规票据;已实施的村内道路泊位收费高于本通知政府指导价标准的,应当执行政府指导价标准;低于政府指导价标准的,继续按原标准执行,调整时间间隔原则上不得少于一年。
村(社区)调整停车设施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应当按程序提请村(社区)民代表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会议审议决定,并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提前公示。
实施停车收费时,村(社区)应当配套建立停车矛盾协调机制,协调处理村(社区)居民、外来人口、企业之间因停车位安排使用或收费引发的矛盾和纠纷。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1、不超过免费停放时间的车辆。
2、执行公务的军警车辆和执法车辆、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实施作业的供水、供电、燃气、广播、电信、园林、环卫、市政工程等车辆及邮政车辆、殡葬车辆。
3、持残疾人证照人士停放的残疾人专用机动车辆。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正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踊跃参与,积极建言献策。对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请各位市民在2022年12月1日前通过信函、来电或电子邮件方式提出。
通讯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价格和收费管理股
联系电话: 0757-86203379
邮政编码: 528200
电子邮箱: fgj_sfglk@nanhai.gov.cn
在佛山,食品监管领域“两法衔接”带来的“甜头”正日益显现。
目前,佛山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验收工作已经进入冲刺阶段。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食品安全领域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方面,探索建立部门之间“上下联动、左右衔接,合力执法”的新路子,扣紧食品监管的最后一环,形成一个“可复制”的食品监管模式。
“两法衔接”:
机制、标准和流程缺一不可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社会关注的重点。在食品监管领域,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一直是佛山探索并努力的方向。
为何需要“两法”无缝衔接?“它对于案件的查处是十分有利的,行政部门调查取证的权限、手段有限,体现在核实投诉举报信息客观真实性、线索有效性,对涉嫌违法人员活动轨迹追踪等方面。”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监督科副科长陈佳庆表示,依托司法机关,如公安部门、检察机关的侦查优势,在重大、复杂案件中提前介入,符合现实需要,能够有效提升办案质效。
近年来,在食药安全等民生热点问题日益突出的情况下,出现行政执法机关立案查处案件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少等问题。追根究底是由于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不顺畅,导致部分的犯罪行为不能够依法受到制裁。
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就要对问题溯源。打破部门之间的藩篱,就是解决问题的关键。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针对性地选择在制度建设、机制完善本身入手,从问题线索处置到案件移送,建立了全链条的机制、标准和程序,推进食品监管领域“两法衔接”。
近年来,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佛山市人民检察院、佛山市公安局等部门,相继出台《关于加强检查监督与食品药品行政执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明确市场监管部门可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逐步建立食品大要案提前介入机制等。
此外,建立了涉刑案件涉案产品认定程序、机制和线索通报标准、程序,明确规定食品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标准、移送依据以及案件线索通报、线索反馈、情报交流及信息共享机制,强化政策支撑作用。
作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见势而动、因时而变,开出“制度药方”,为“两法衔接”立下了章程,定好了规矩,为食品安全保驾护航!
立足“三个创新”
精准打击更有效
在守正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食品安全是“管”出来的,要做到既“上心”也要“创新”。
实现食品安全“两法衔接”,是一项极为复杂的工作。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探索建立的“新路子”,关键是打好“创新牌”。首先就是立足于在制度、机制上创新,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从根源上规范工作职责分工、衔接模式,理顺案件移送、证据鉴定采集、信息共享等基础性问题。
推进食品监管“两法衔接”方式不单一!今年3月,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佛山市公安局挂牌成立“两法衔接”联合执法办公室,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推动形成公安及时介入、案件共办的统筹执法模式,提升打击精度、准度、力度。“一起研判、一起摸查,协作成效已初显。”陈佳庆介绍,自成立以来,“两法衔接”联合执法办公室移送了6宗食品移送案件。
创新不是漫无目的尝试!围绕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打破“两法衔接”固有的行政机关移送公安机关的正向模式,理顺刑事追究与行政处罚双向移送机制,推行“两法衔接”案件线索反向移送机制,实现全闭环、无死角处理。以2020年查处的南海区某商店涉嫌销售无中文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案等案件为例,在司法机关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后,反向移送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追究当事人其他未达到追刑的违法行为,做到了全闭环处理。
除此以外,“执法抽检、绿色畅行”也是“创新牌”之一。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建立“两法衔接”检验检测快速绿色通道,牵头制定《应急检测项目清单》,明确规定酸价、过氧化值等14个检验项目在收样12个小时内出具检验结果;铝残留量、孔雀石绿等16个检验项目在收样24个小时内出具检验结果。推动建立稽查执法快速检验能力建设,充分发挥技术支撑优势,为“两法衔接”提供充分的基础数据证据。
立足于建章立制,反向移送、闭环管理,执法抽检、绿色畅行等创新点,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食品安全“两法衔接”上的试一试、闯一闯,迸发出蓬勃生机和活力,既精准打击了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又形成可推广的实践经验。
办理食品类一般程序案件2118宗
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这条路走得对不对、好不好,用事实来评判!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食品安全“两法衔接”探索建立的新路子,正在发挥重要作用。2020年,该局掌握一起涉嫌假冒“飞天”贵州茅台酒的案件,迅速将线索反馈并移送至公安机关。双方首次跨省远程打击制假售假案件,捣毁制假窝点,涉案金额超5000万元,两名主犯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
该案件的成功破获,离不开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优势联合,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市公安局建立起的案件线索通报、线索反馈、情报交流及信息共享机制。
“两法衔接”带来的成效不胜枚举。2018年,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公安部门组织开展严厉打击“散装食用油”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执法行动。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立案查处了32家问题店铺,并将符合移送标准的25宗案件移送公安部门。该系列案查处是该局同公安部门良好沟通和信息共享的充分体现;2021年12月,在对南海区猪肉档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时,检测出含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硼酸,南海区桂城市场监管所就当事人涉嫌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移送公安部门侦查处理;2021年9月,依法对三水区乐平镇某小食店涉嫌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进行立案并移送公安查处。该案严厉打击了违法犯罪分子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的嚣张气焰。
数据就是最好的证明!据了解,截至2022年10月,佛山全市办理食品类一般程序案件2118宗。
食安则民安!佛山市市场监管部门既做严厉的执法者,也是温情的守护者。2019年9月以来,佛山率先在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出台包容审慎监管清单,一年内,共两批57项内容监管清单“出炉”。其中,在食品安全方面,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等行为,首次轻微违法并及时改正,将免予行政处罚。
当下,佛山正在争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食品安全“两法衔接”探索的经验做法,取得了可检验、可评判、可感知的成果。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创编辑:吕晓如 校审:钱飞飞、郭子宁、李敏贤、郭嘉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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