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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社保:生育报销只领了1500元?

时间:2022-03-08     人气:4328     来源:南海职工家     作者:
概述: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自缴费次月起,其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

最近有宝妈在后台留言问到


同样是生宝宝


为什么朋友产检、分娩住院都有报销


而她就只领了1500元呢?


今天


我们就以常见的三种情况


为大家解答疑惑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自缴费次月起,其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从停止缴费的次月起停止享受相应的待遇。


生育医疗费用


1、生育的医疗费用。包括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产前检查、终止妊娠(含宫外孕终止妊娠)、分娩住院期间的费用,终止妊娠、分娩住院期间诊治妊娠合并症、并发症的费用。


2、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包括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施行输卵管、输精管结扎或者复通手术、人工流产、引产术等发生的医疗费用,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期间诊治合并症、并发症的费用。


3、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和省规定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其他费用。


生育津贴


职工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可按规定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1、出院日期在2021年10月1日前,按佛府办〔2015〕50号文的有关规定执行。职工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并且用人单位已向其垫付生育津贴的,用人单位在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次月起1年内一次性向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


2、出院日期在2021年10月1日及以后的,按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已向其垫付生育津贴的,可以在职工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向参保所在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包括产假和计划生育假期期间的津贴。



一次性生育医疗补贴有多少钱呢?


已参加基本医保但未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女性参保人,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妊娠分娩的,享受由统筹基金一次性支付生育医疗补贴(含产检):阴式分娩1500元、剖宫产及双胎以上妊娠分娩3000元(以分娩日期核定待遇)。


若分娩住院期间同时发生了诊治妊娠合并症或并发症的医疗费用,其当次住院按《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佛府办〔2016〕60号)有关规定支付,不计发一次性生育医疗补贴。


上述人员不再以参保人未就业配偶身份重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的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按照本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医疗费用补贴标准执行。


阴式分娩1500元、剖宫产及双胎以上妊娠分娩3000元(以分娩日期核定待遇,含产检)。


职工未就业配偶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相关待遇的,不再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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