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疫情防控最新要求!严禁学校随意封校停课!
近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公布进一步优化防控工作的二十条措施。
《通知》指出,党中央对进一步优化防控工作的二十条措施作出重要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不折不扣把各项优化措施落实到位。
《通知》要求,加大“一刀切”、层层加码问题整治力度。地方党委和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防控政策,严禁随意封校停课、停工停产、未经批准阻断交通、随意采取“静默”管理、随意封控、长时间不解封、随意停诊等各类层层加码行为,加大通报、公开曝光力度,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发挥各级整治层层加码问题工作专班作用,高效做好举报线索收集转办,督促地方及时整改到位。卫生健康委、疾控局、教育部、交通运输部等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行业系统的督促指导,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切实起到震慑作用。
《通知》提出,优化校园疫情防控措施。完善校地协同机制,联防联控加强校园疫情应急处置保障,优先安排校园转运隔离、核酸检测、流调溯源、环境消毒、生活物资保障等工作,提升学校疫情应急处置能力,支持学校以快制快处置疫情。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和教育部门防控措施,坚决落实科学精准防控要求,不得加码管控。
教育部和各省级、地市级教育部门牵头成立工作专班,逐一排查校园随意封控、封控时间过长、长时间不开展线下教学、生活保障跟不上、师生员工家属管控要求不一致等突出问题并督促整改,整治防控不力和过度防疫问题。各级教育部门设立投诉平台和热线电话,及时受理、转办和回应,建立“接诉即办”机制,健全问题快速反应和解决反馈机制,及时推动解决师生急难愁盼问题。
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生成绩转移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考试院):
为做好考生办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下简称“高中学考成绩”)转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绩转出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要求,按简化办事流程,简化操作手续,更好地服务广大考生,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则,外省户籍考生在我省高中阶段学校读书期间所取得的高中学考成绩需转出我省,我省不再进行审核和出具“成绩证明书”。考生可向有关省学业水平考试管理部门提供我省高中学考成绩证书(含电子版,成绩证书可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微小程序—证书打印栏目自行下载打印),各有关省学业水平考试管理部门可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首页“报名报考”条目进入“高中学考—考生成绩查询”(网址http://www.eeagd.edu.cn/xyspzc),也可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小程序—考试成绩栏目,凭考生号和密码查询验证考生的考试成绩。
二、成绩转入办法
我省户籍考生在外省高中阶段学校读书期间参加由外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所取得的成绩转入我省,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转移管理系统,全程网上办理考试成绩转移手续(转入流程详见附件1)。我院不受理非我省户籍考生成绩转入申请。
(一)考生网上申请。2022年11月28日至2023年1月5日,我院将开放“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转移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eeagd.edu.cn/xyspzr;考生也可以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首页“报名报考”条目进入“高中学考—考生成绩转入”)。各市招生办(考试中心、考试院,以下统称招生办)应通知有关考生在此期间自行登录系统,按要求在网上提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全部科目(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成绩转入申请并确认。逾期系统将关闭,不再受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成绩只作为学生普通高中毕业的依据之一,不作为春季高考依学考成绩录取高职院校的依据。
(二)考生提交相关材料。考生在网上提交本人身份证、我省户口簿(有户主页和本人页,下同)及高中学考成绩证书(成绩证书必须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考试机构出具并加盖公章,下同)等相关材料的PDF文件,并在网上确认签订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2)。承诺填写的全部信息以及所提交的全部材料均真实、准确、有效,没有隐瞒或虚构任何事实,也没有造假等不诚信行为。
(三)县级招生办受理并公示。2023年1月6日至18日,县(区、市,下称县)级招生办受理并公示。县级招生办、中学登录“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转移管理系统”,使用“数据维护”菜单下的“考生成绩转入审核”,根据考生提交的相关材料在网上办理成绩转入初审手续。要认真核实有关材料,考生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受理。同时公示考生提供的有关信息,并提供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举报的单位和通讯地址。接到举报的要按照国家有关信访规定及时调查处理。
(四)市招生办复审。各市招生办在2023年2月21日前登录“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转移管理系统”,使用“数据维护”菜单下的“考生成绩转入审核”,复审县级招生办初审合格的考生提交的相关材料,确认考生申请转入的成绩按规定等级填报(成绩等级转换表详见附件3)。
(五)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我院根据有关规定网上审核考生成绩转入申请,于2023年3月28日前在网上公布审核结果。考生可进入系统查询审核结果,经审核通过的考生可于3月31日至5月20日自行下载并打印“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认定证书”。逾期系统关闭后将不能下载并打印证书,但不影响已转入的成绩在招生中的使用。
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转入成绩能否作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依据,以当年高考招生相关政策规定为准。
三、工作要求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是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之一,关系到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各地要切实重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生成绩转入审核工作,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2023年的成绩转入审核工作。各考生也应结合自身实际,及时跟踪成绩转入转出结果。
联系部门:考招二处。
附件:
1.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性转入办理流程
2.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转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网上确认承诺书)
3.外省与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等级转换表
扫码可查阅及下载附件
众|志|抗|疫|共|克|时|艰
核酸采样
储备志愿者招募
“志愿采”
祖庙需要你
为进一步充实核酸采样力量储备,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病毒核酸采样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64号)精神,进一步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提高核酸采样能力,现面向全街道招募核酸采样储备志愿者。
01、报名要求
1.以身体健康的中青年(非在校学生)为主,要求能应对高强度核酸采样工作,并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
2.优先面向医院、诊所、卫生站、零售药店、学校医务室以及企事业单位中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的人员进行招募;
3.鼓励符合条件的党员、团员积极加入核酸采样志愿者队伍,发挥党员主力军、团员生力军作用;
4.建议报名人员日常有足够充裕的时间,可随时响应参与核酸采样志愿服务工作;
5.热爱志愿服务事业,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团队合作意识;
6.遵守防疫工作纪律,服从指挥调度。
02、招募说明
1.采样志愿者将统一进行核酸采样专业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考核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发放核酸采样培训合格证,并根据当地防疫工作实际及疫情防控办统一安排,参与相关工作。
03、保障措施
1.储备志愿者将按就近就便原则,分级分类纳入镇(街道)、村(社区)二级核酸采样志愿者队伍,后续根据工作安排和自身实际,参加相关工作;
2.按照“不规范不上岗、培训不合格不上岗、防护措施不到位不上岗”原则,确保采样志愿者操作和行为科学规范;
3.提供志愿服务时长记录、防疫物资、保险、餐饮等基本保障(具体以上岗前统一通知为准),并按相关机制进行激励。
欢迎符合招募条件
且有足够充裕的时间
可随时响应参与核酸采样志愿服务的
志愿者朋友们报名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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