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人民医院新院全面开业!
踔厉奋进新时代
南医启航向未来
“5,4,3,2,1,佛山市南海区人民医院新院全面开业!”11月13日,承山海辉煌,启南医新航——佛山市南海区人民医院新院开业暨“六位一体”党建+医疗服务生态链发布大会举行。
一艘“以人民为中心”、高标准、高起点的南海医疗巍巍巨轮正式启航,阔步迈进高质量发展的壮阔海洋。
作为南海医疗龙头,南医全面开业后将承担着更大的使命和责任,新院区将成为她再次腾飞的新平台。围绕癌症和危急重症打造学科群,构建区域危急重症快速救治体系和华南理工大学综合癌症中心,由区内医疗龙头逐渐“晋级”成为区域医疗龙头,让99%的大病重病不用走出南海。
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
“六位一体”党建+医疗服务生态链发布
高质量党建是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政治保障和强大动力。现场,南医发布“六位一体”党建+医疗服务生态链。未来,南医以党建为引领,打造党建+医疗、党建+人才、党建+文化、党建+管理、党建+智慧、党建+科教等六种生态,链接全院二十六个党支部党建品牌,构建“六位一体”党建+医疗服务生态链,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推动医院高质量快速发展。
人才则是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源生动力。作为医院发展“十四五”规划的六大工程之一,当日,首批“名师高徒”项目正式启动,包括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教授柯以铨、南医神经外科主任李百升师徒,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教授张力、南医肿瘤三区主任卢奕宇师徒等10对师徒结拜。这是南医引进高水平医疗人才的新典范,将为高水平研究型医院的建设注入更大活力。目前,南医已为“名师高徒”项目设立专项人才培养资金,为高校附属医院承接更多临床学科中青年骨干培训工作做好充足储备。
华南理工大学校长张立群表示,学校将全力支持附属第六医院在教学科研方面实现全面提升,特别推动医学院资源在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方面向附属第六医院倾斜,实现对附属第六医院的全面支持,在南海这片热土上打造以附属第六医院为模板的校地合作创新发展的典范。
启航新征程
奋力建设区域高质量医疗新高地
自今年1月27日南医新院区试运营以来,便迅猛向前迈进,一项项亮丽的数据给南海人民交出了满意的答卷:2月至10月,南医新开病区12个,增设床位370张,同比出院人数增长42%,门诊人次增长18%,手术量增长53%,服务人群覆盖肇庆、云浮、清远、佛山三水高明等市区,为群众提供了高效优质的医疗服务。
“南医是南海医疗的重要力量,作为区域龙头医院,在医疗技术、医疗质量、临床研究、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成绩值得肯定。”佛山市副市长周紫霄视频致辞表示,在新征程新起点上,希望南医依托华南理工大学,继续加强现代化医院内涵建设,争取培养更多拔尖人才,建立特色科室、打造创新技术。为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建设健康中国、健康佛山作出更大的贡献。
健康是“幸福南海”的亮丽底色。现场,南海区委书记顾耀辉致辞表示,南医的整体搬迁与新院开业,是南海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生动实践,更是优化东西部医疗资源布局,回应群众对优质医疗服务期盼的务实举措。希望医院以此为契机,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抓质量、强内涵、优服务、创特色,努力建设成为设施先进、服务精细、医术精湛、群众满意的高水平医院,为全区人民提供更高质量的医疗卫生服务。
76年,峥嵘岁月,薪火相传。76年,信仰如磐,奋斗不息。
南医党委书记巫祖强致辞表示,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新南医将以“一个坚持、两个坚定、三个聚焦、四项重点、五项提升、六大工程”为工作主线,以高标准、高要求、高质量,致力于打造大湾区乃至国内知名的以癌症和急危重症为特色的现代化综合医院、高水平研究型医院、华南理工大学附属旗舰医院,不断推进医院全方位高质量快速发展,向着区域高质量医疗新高地奋进。
11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发布《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法发〔2022〕32号)。
《意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就依法严格执行犯罪人员从业禁止制度,进一步加强司法保护与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的衔接作出了规定,旨在为净化校园环境、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切实保护未成年人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意见》共10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明确了司法机关在办理教职员工犯罪案件中适用从业禁止、禁止令规定的具体规则。《意见》规定,教职员工实施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判决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教职员工实施前述规定以外的其他犯罪,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依照《刑法》第三十七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判决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从事相关职业,期限为三年至五年;或者依照《刑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第七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其适用禁止令。
二是规定了在教职员工犯罪案件的判决生效后,人民法院应当向教育行政部门送达裁判文书。《意见》规定,判决生效后,人民法院应当在三十日内将裁判文书送达被告人单位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必要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裁判文书转送有关主管部门。因涉及未成年人隐私等原因,不宜送达裁判文书的,可以送达载明被告人的自然情况、罪名及刑期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是明确了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与犯罪教职员工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处理、处分和处罚的关系。《意见》规定,教职员工犯罪,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后,所在单位、教育行政部门或者有关主管部门可以依照《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处理、处分和处罚。符合丧失教师资格或者撤销教师资格情形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收缴其教师资格证书。
为切实解决司法实践中遇到的问题,突出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优先保护,《意见》还明确,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校外培训机构的举办者、实际控制人犯罪,参照本意见执行。
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将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教育行政部门,准确执行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和《意见》的有关规定,准确适用、严格执行从业禁止制度,对师德严重违规问题“零容忍”,净化校园环境,为未成年人健康安全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法发﹝2022﹞32号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印发《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教育厅(教委),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教育局:
为严格执行犯罪人员从业禁止制度,净化校园环境,保护未成年人,根据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执法司法实践反映的情况,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制定了《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分别报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2022年11月10日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校外培训机构教职员工违法犯罪记录查询制度,严格执行犯罪人员从业禁止制度,净化校园环境,切实保护未成年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下简称《教师法》)等法律规定,提出如下意见:
一、依照《刑法》第三十七条之一的规定,教职员工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从事相关职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对其从事相关职业另有禁止或者限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
《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属于前款规定的法律,《教师资格条例》属于前款规定的行政法规。
二、依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实施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的人员,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
依照《教师法》第十四条、《教师资格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且不能重新取得教师资格。
三、教职员工实施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判决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
教职员工实施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犯罪,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依照《刑法》第三十七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判决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从事相关职业,期限为三年至五年;或者依照《刑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第七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其适用禁止令。
四、对有必要禁止教职员工从事相关职业或者适用禁止令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应当提出相应建议。
五、教职员工犯罪的刑事案件,判决生效后,人民法院应当在三十日内将裁判文书送达被告人单位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必要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裁判文书转送有关主管部门。
因涉及未成年人隐私等原因,不宜送达裁判文书的,可以送达载明被告人的自然情况、罪名及刑期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教职员工犯罪,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后,所在单位、教育行政部门或者有关主管部门可以依照《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处理、处分和处罚。
符合丧失教师资格或者撤销教师资格情形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收缴其教师资格证书。
七、人民检察院应当对从业禁止和禁止令执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发现有关单位未履行犯罪记录查询制度、从业禁止制度的,应当向该单位提出建议。
九、本意见所称教职员工,是指在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工作的教师、教育教学辅助人员、行政人员、勤杂人员、安保人员,以及校外培训机构的相关工作人员。
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校外培训机构的举办者、实际控制人犯罪,参照本意见执行。
十、本意见自2022年11月15日起施行。
11月11日,容桂小黄圃民乐市场以全新面貌开门迎客的重要日子。历时4个月、投入1300万元,小黄圃民乐市场完成升级改造,为广大市民创造一个干净、舒适、安全、便利的购物环境。
农贸市场关系着千家万户的“菜篮子”,也是展示城市文明形象的重要窗口,省、市、区、镇(街道)各级政府都十分重视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2021年12月9日,顺德区印发《顺德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奖励办法》,鼓励和支持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推进工作。今年,容桂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把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纳入2022年街道“揭榜挂帅”榜单,集中力量破解民生难点。
为改善市场环境,增进民生福祉,小黄圃社区主动揭榜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引入社会力量推动小黄圃民乐市场升级改造项目。小黄圃社区党委书记吴劲翔表示,市场管理是困扰社区工作的痛点、难点,也是市民群众的吐槽点,开展农贸市场改造势在必行。
小黄圃民乐市场是一个有着近30年历史的老旧农贸市场,占地面积约4000平方米,服务周边超过7万名市民。由于年代久远,小黄圃民乐市场设施设备陈旧落后,难以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生活需求。经过调研分析,佛山市顺德区置富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结合佛山星级农贸市场标准对小黄圃民乐市场进行升级改造,打造“五星级”智慧现代街市。
在容桂街道相关部门、小黄圃社区的持续推进下,小黄圃民乐市场于近日完成升级改造,以全新面貌开门迎客。整个升级改造过程历时4个月,耗资1300万元。现在的小黄圃民乐市场,布局合理、环境舒适、干净卫生,公共区域配有中央空调、智能溯源电子秤、电子显示屏、农残检测系统、三级分离排污系统、独立新风系统和净味系统等设施设备,同时配套2200平方米大型停车场,为市民创造清爽、舒适、安全、便利的购物环境,树立市场经营新典范。
吴劲翔表示,小黄圃民乐市场完成升级改造后,不仅能够增加集体收益,更重要的是重振社区居民对本地农贸市场的消费意欲和信心,塑造一个近者悦、远者来的地标。未来,小黄圃社区党委将坚持党建引领,抓机遇、补短板、谋发展,着力打造宜居宜业的和美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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