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绿岛青年荟青年职工公寓月租300元,拎包入住!
在禅城工作的应届生
每月只要花300元左右
就能入住绿岛青年荟公寓
绿岛青年荟公寓
绿岛青年荟,紧靠大型的商业综合体绿岛广场,附近有园区饭堂、生活超市、大型影院、医院等生活配套设施,吃穿住行一应俱全。走上十几分钟的路程,还可到绿岛湖公园。
除了有常见的单室套(45-55㎡),绿岛青年荟还有宽敞的两房一厅(100-110㎡),以及超大的三室两厅(180㎡)。当前,绿岛青年荟共有2600 多套公寓,其中1200 套政府保障房(青年职工公寓)和1400 多套普通公寓。配套齐全,不仅有独立卫生间、生活阳台、空调、热水器、衣柜、橱柜及床等生活用具,而且有优质的物业公司提供服务,让住户体会到专业、周到的“管家级”服务。此外,还配套室内及室外车位。
绿岛青年荟公寓实景图
交通方面,该项目毗邻绿岛广场公交站,距佛山地铁2号线绿岛湖站不到一公里。
如何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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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1.申请人为毕业当年1月至第二年6月期间的高校全日制学生。
2.申请人家庭申请之月前12个月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不高于上一年度本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
3.申请人家庭在本市无自有住房。
4.申请人家庭未享受过本区公共租赁住房、直管公房等住房优惠政策。
5.申请人家庭未享受过本区财政发放的各类住房补贴优惠政策。
6.申请人家庭不属于实施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
温馨提示:申请人如已婚的,申请人家庭由其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构成;申请人如未婚的,且只其一人申请的,申请人家庭则指其本人一人。
申请资料
1.青年职工公寓申请登记表(收原件1份);
2.诚信承诺书(收原件1份);
3.申请人家庭的户口簿、身份证(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户口簿收复印件1份);
4.申请人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毕业证等有效的应届毕业生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5.申请人的结婚证(如已婚的请提交,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未婚的不需要提交);
6.申请人家庭申请之月前12个月的“个人所得税”APP截图。(收打印件各1份。方法:登录“个人所得税”手机APP软件,进入“个人收入纳税明细查询”页面,查询前12个月的收入明细结果,截屏并打印,由本人签名确认,承诺真实有效)。
受理时间及地点
■ 受理时间:工作日均可受理。
■ 受理地点:南庄镇行政服务中心(禅城区南庄镇紫洞南路106号南庄商业广场A1座四楼)
房源信息
地址:禅城区南庄镇季华西路135号绿岛青年荟小区。
户型:均为单间公寓式户型,有独立卫生间(带热水器),开放式厨房,建筑面积为40㎡~60㎡。
租金标准:居住期间,租金按照房屋所在地市场租金参考价(现为22元/平方米/月)的30%收取,即6.6元/平方米/月。
其他事项
上述相关材料可登录禅城区住房保障网索取
http://www.chancheng.gov.cn/cjslj/ztzl/zfbz/index.html
咨询电话:
南庄镇
0757-85335223
0757-88881200
11月9日,广东省教育厅发布《广东省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操作细则(征求意见稿)》(简称《细则》),省教育厅学生助学工作管理办公室(简称“省助学办”)、有关地市、各高校拟利用学生资助相关资金,为偿还贷款特别困难的毕业借款学生代偿全部或部分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细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2年11月18日。
《细则》适用于由金融机构开办的广东省户籍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简称“生源地助学贷款”)和广东省高校学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简称“校园地助学贷款”)。
救助对象包括五类借款学生,一是死亡、失踪的借款学生;二是因故丧失劳动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借款学生;三是本人或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毕业借款学生;四是本人或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毕业借款学生;五是家庭经济困难,经济收入特别低,确实无力按期偿还贷款的未就业毕业借款学生。
原则上,还款救助机制重点救助第一至第四类借款学生。第一、第二类借款学生,原则上必须给予救助;第三、第四类借款学生,原则上优先给予救助。
救助标准上,第一、第二类借款学生,可以申请一次性代偿全部应还本息;第三、第四、第五类借款学生,只能申请代偿当年应还本息。国家鼓励被救助人待经济状况好转后,根据本人经济能力,全额或部分返还代偿资金,返还资金将全部存入省助学办还款救助资金专账(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或存入高校指定账户(校园地助学贷款还款救助),返还资金用于以后年度救助工作。
如何申请?《细则》指出,符合救助条件的借款学生,申请人可以向基层机构提出还款救助申请。其中,生源地助学贷款向县级中心提出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向高校资助部门提出申请。对于获得过两种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需要按照助学贷款合同种类和归属地,分别向相关基层机构提出申请。
第一至第四类借款学生,原则上需在每年的4月和10月提出申请;第五类学生原则上需在每年的10月提出申请。申请人在现场办理还款救助申请时,应持身份证、助学贷款合同以及其他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还款救助申请人可以是助学贷款的借款人或者共同借款人。因死亡、失踪、丧失劳动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重病等原因无法自行提交申请的,可由借款学生的亲属代为办理,代办人需要提供与申请人的关系证明或授权书;因死亡、失踪无法自行提交申请的,根据现实情况可由基层机构归集资料后代为办理。在日常工作中,基层机构发现符合救助条件但未提出申请的借款学生,可主动联系并协助有关当事人申请办理还款救助。
广东省教育厅提醒,对《细则》有意见建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电子邮件为gdzxzx@gdedu.gov.cn;联系电话为020-37626460;函件可寄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3号广东省教育厅助学办807房(邮编510080)。
11月13日上午,高明区在主动就诊人员中发现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该人员于11月12日晚因发热前往发热门诊就诊,核酸检测阳性。高明区立即启动应急响应,迅速开展应急处置。目前,该病例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有关流调溯源、隔离管控、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等工作正有序进行。
为保障广大市民健康安全,请在相关时段到过以下重点场所的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村)联系报备,同时按照社区(村)和疾控部门要求配合做好健康管理。
如发现被赋红码,请立即向社区报备,按照规范实行居家隔离或者集中隔离;黄码人员或凭佛山市防控办发出的核酸检测提醒短信可免费检测。同时可以通过“佛山通疫情防控”小程序查询就近的核酸检测服务点。
请广大市民提高警惕,自觉落实各项防疫措施。请近期出市出省的来佛返佛人员务必在返佛前48小时内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抵佛后进行核酸“三天三检”,期间不聚餐、不聚会、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如近期曾到过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疫情地市的跨市通勤人员,需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佛返佛,并按有关要求实行健康管理。请务必于来佛返佛当天主动通过12345热线、佛山通小程序或直接向所在社区(村)、单位、居住酒店报备,并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等健康管理工作,如未遵守防控要求造成疫情传播的,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佛山市高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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