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2023年度居民医保申报已开启!
禅城区2023年度居民医保申报时间为10月17日至11月16日,缴费时间为2022年11月25日至2022年12月底。
符合条件的禅城区户籍居民、港澳台居民、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到所属社保办事处办理(异地户籍大、中专学校学生由就读学校统一办理)。
申报时间
2022年10月17日至2022年11月16日
缴费标准
禅城区以居民身份参加
2023年度基本医保缴费标准一览表
参保对象
1.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即职工医保、居民医保)的全年龄段禅城区户籍居民。
2.在佛山市参加职工基本医保累计缴费满1年且在禅城区处于参保缴费状态的异地务工人员,或者是禅城区户籍并参加本市基本医保的人员,其已在外地(含港、澳、台)入户且在本市中小学就读或共同生活的学龄前子女(含未满7周岁的或者因身体状况需要并经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适龄儿童、少年)。
3.在禅城辖区内各大中专院校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异地户籍学生(含港、澳、台、华侨学生)。
4.在禅城区居住且办理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
申报方式
01、禅城区户籍居民
城镇户籍居民到户口所属居委会或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申报;
农村户籍居民由所属村委会代办,具体按村委会安排;
困难人员由资格核定部门统一办理参保申报手续,丧失困难群体参保资格的人员,如需以普通居民身份继续参保,须在申报期内按所属户籍到规定地点办理参保手续。
02、异地务工人员子女
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并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到符合条件的父母一方户籍所属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申报;
父母双方均非本市户籍的,到符合条件的父母一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申报;
父母一方在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参保的,可选择父母户籍地、居住地或工作地作为参保地。
03、异地户籍大中专学生
由就读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申报手续。
04、港澳台居民
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上的住址到所属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温馨提示
1.已参加2022年度居民医保的本区户籍困难人员、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异地户籍大中专院校学生、港澳台居民均不自动续保。如果需参加2023年度居民医保,须在申报期内重新申报参保。
2.已成功缴费参加2022年度居民医保的本区户籍普通居民,如2022年9月底前未办过停保或未转参职工医疗保险的,将自动续参2023年度居民医保。继续参保且不需变更资料的,无需办理任何手续,但需确保扣费账户可正常使用并有足额存款缴纳医保费;不继续参保的,须在申报期内办理停保手续。
3.2022年度扣费失败或截止到2022年9月30日中途参加本年度居民医保但未缴费的本区户籍普通居民,如需参加2023年度居民医保,须在申报期内重新申报参保。
4.本市内户籍迁移的,直接到新户籍地申报参保;户籍从本省市外迁入的,如原来在市外有参保,必须回原参保地办理停保后方可到新户籍地申报参保(注意:已生成2023年度市外居民医保缴费数据但未缴费的,需到当地相关部门撤销缴费数据;已缴费的还需退费后才能在本区申报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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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申报时间
2022年10月18日至2022年11月16日(到村(居)委会申报的,申报时间以村(居)委会通知为准)
02、缴费时间
2022年11月25日至2022年12月底
03、缴费标准
注:1.上述表格为2022年的缴费标准,供参考。2023年具体缴费标准以市有关部门正式发文确定为准。
2.未在我区就读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全额1879元收取。
3.大中专新生按一年半扣收(2022年7月-2023年12月)。
04、参保手续
本地居民
1、参保条件
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顺德区户籍居民。
2、申报人员
本区户籍居民2022年度参保缴费成功且中途未停保或未转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将自动续参2023年度居民医保。但以下人员需要重新申报或者重新签订协议:
(1)户内有人员增减变动;
(2)去年扣费失败或因未成功扣费停止协议的;
(3)需办理协议扣费账户或协议签订个人资料变更的。
3、申报手续
(1)本区户籍居民可提供户口簿、扣费存折原件(复印首页)或银行盖章确认的借记卡的卡号与账号对照证明到户籍所属村(居)委会申报。
(2)重点医疗救助、重度残疾、优抚对象等特殊困难人员,统一由所属镇(街道)主管部门进行参保申报。
港澳台人员
1、参保条件
在顺德区居住且办理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
2、申报手续
港澳台居民请提供以下资料到居住地所属村(居)委会办理参保申报手续:
(1)《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3)参保人扣费存折原件(复印首页),或银行盖章确认的借记卡的卡号与账号对照证明。
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参保条件
在佛山市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且在顺德区处于参保缴费状态的异地务工人员,或者父母一方为本区户籍并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已在外地(含港、澳、台)入户且在本市幼儿园、中小学就读或共同生活的学龄前子女。
2、申报手续
由随迁子女的父(母)提供以下资料到所属镇(街道)社保办事处办理参保申报手续:
(1)填妥《顺德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申报表》,在我市中小学及幼儿园就读的随迁子女,还需学校在申请表上盖章确认;
(2)参保子女户口簿或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提供的户口簿不能证明参保子女与父(母)关系的,还需提供出生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3)符合条件父(母)一方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以父(母)或参保子女为户名开设的扣费存折原件(复印首页),或银行盖章确认的借记卡的卡号与账号对照证明。
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表
下载地址
大中专学生
1、参保条件
在顺德区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异地户籍大中专学生。
2、申报手续
由就读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申报手续。
05、注意事项
1.已参加2022年度居民医保的本区户籍困难人员、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异地户籍大中专院校学生、港澳台居民均不自动续保。如果需参加2023年度居民医保,须在申报期内重新申报参保。为方便就医报销,请参保人尽快办理社保卡。
2.本市内户籍迁移的,直接到新户籍地申报参保;户籍从本省市外迁入的,如原来在市外有参保,必须回原参保地办理停保后方可到新户籍地申报参保(注意:原参保地已生成2023年度市外居民医保缴费数据但未缴费的,需到当地相关部门撤销缴费数据;已缴费的还需退费后才能在本区申报参保)。
3.在规定的扣费期内须确保缴费账户可正常使用并有足够余额,因账户余额不足、不能正常使用等原因造成缴费失败的,视为自动放弃参保权利。申报参保时,请填写清楚缴费人的手机号码,以便日后联系。
4.参保人年度申报参保缴费后,因重复缴费、参加职工医保或其他统筹地市居民医保,需在待遇享受期开始前(2023年1月1日)申请办理居民医保退费。待遇享受期开始后,原则上个人缴费不再退回,不能重复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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