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2个碧道花草浪漫生长 健身设施完善
禅城2个碧道项目完工
近日,由禅城区住建水利部门统筹推进的溶洲堤段河岸整治工程、南庄镇东平河水轴线滨水公共空间改造项目顺利完工。
这两个碧道项目主要落地在凤翔湾片区,彼此之间贯通连接,跨越潭洲水道、吉利涌两大主要河道。项目涉及改造的河堤碧道总长度接近6公里,从溶洲井深村开始,沿着潭洲水道南庄段到上元村洲尾围公园再到吉利涌禅西大桥段为止。
记者实地走访南庄镇东平河水轴线滨水公共空间改造项目时看到,这里修起了新的滨江观景廊道,设置了足球场、篮球场、观鹭平台等供市民休闲娱乐。同时,这里营造了阳光草坪、浪漫花海和生态湿地,大面积的绿化景观让人身心愉悦。
“这里环境美丽,就算住得远都要开10分钟电动车过来散步。”周边上元村村民陈姨说,这里原来是旧厂房,经改造后配置有这么多文娱健身设施,还种植花草点缀环境,如今一有空就会带小朋友来此散步,享受天伦之乐。“我会带家里人过来散步,尤其是小孩子,特别喜欢来这里玩。”上元村民霍柱秋说。
“两个碧道项目各有亮点。”禅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南庄东平河水轴线项目着眼于打造青少年时尚运动、市民健身休闲、滨江观景廊道等功能于一体的休闲河岸公园,既改善周边滨水景观环境,又提升凤翔湾宜居品质,并且通过洲尾围公园对潭洲水道和吉利涌碧道完成贯通。而溶洲堤段河岸整治项目在整治前,外滩地被占用来种菜、用作停车场,堤围杂乱。整治后,该地既清理了“四乱”,保证堤围安全,又对外滩进行绿化提升,实行人车分离,有效提升水环境。
下一步,禅城区会按照碧道建设规划和方案开展工作。在全市“三环六带”的碧道规划结构基础上,禅城区将结合城市升级、乡村振兴目标,着力打通各个碧道节点,尽快形成贯通的碧道环,为市民提供更多更优质的休闲运动滨河环境,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在番村村,网格员每天巡查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在黎冲村,网格员定期巡查美食街商铺厨余垃圾分类情况;在惠景社区,网格员日常巡查商户是否占道经营、营业执照是否过期……
这是石湾镇街道基层治理“巡办分离”机制在村(社区)的应用场景。该机制在石湾镇街道各村居施行一个多月来,激发基层自治活力,各村(社区)结合实际情况,围绕消防安全、垃圾分类、市容市貌等难题展开集中攻坚。
目前,该机制已在禅城全区推广。接下来,石湾镇街道将探索建立专属的基层治理工作机制,发动党员志愿者、热心群众、物业工作人员等力量参与,以“网格+巡查+整治”推动基层治理,为群众提供更精细化、人性化服务。
网格员有了“微权力” 处置问题更及时有效
10月12日晚上7时左右,番村村生态网格员以及村治保会成员对村内出租屋进行巡查。发现楼道内有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网格员便把电动车推至专门的停放区域,并在电动车上贴上告知书,提醒车主到村治保会签订承诺书。
“如果发现车主多次违规充电,我们就根据‘巡办分离’机制,将情况、巡查记录上报到‘生态网格APP’,由消防部门对车主以及出租屋业主进行处理”。番村一名网格员说。
番村村是典型的城中村,外来人口约有8000人,是户籍人口的4倍。由于村内道路较为狭窄,同时有世纪车城、华艺装饰材料物流城等一批专业市场,因此村民以及外来人口以电动车为主要出行工具。
“村里至少有数千辆电动车,带来一定消防隐患。”番村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徐灿金介绍,为此,村内近年扩建改造约30个充电站,方便居民就近充电,同时多次召集出租屋业主、租户、村民等开展消防安全警示教育。
虽然居民消防安全意识有所提升,但违规充电现象仍偶有发生。为此,番村村组织生态网格员每天巡查出租屋、商铺等场所,一旦发现消防隐患,能处理的当场处理,并开展劝导教育;难以解决或屡教不改的,依托生态网格APP,上报街道权属部门解决。
“过去我们没有工作抓手,发现违规行为只能劝导教育,力度有限。”番村村党委副书记黎仲钧说,“巡办分离”机制实施后,网格员有了“微权力”,问题处置更及时有效。
石湾镇街道智慧社会治理中心负责人介绍,“巡办分离”机制的实施,让不少问题在基层得以化解,实现“区—街道—村居—网格”四级联动、四级闭环,改变以往街道村居“资源分散”“单打独斗”的局面。
网格员的加入,也让部门执法人员有了“千里眼”和“顺风耳”,线索问题收集更准确,问题解决更高效精准,切实解决基层“看得见管不了”和部门“管得了难发现”的矛盾。
治理重心向下移 激发各村(社区)自治活力
“巡办分离”制度是在前期生态网格铺开后,石湾根据城市治理实情和基层实际探索出来的新路径。该机制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激发各村居自治活力,实现基层“微治理”。
以黎冲村为例,该村沿汾江南路美食街店铺林立,每天产生大量厨余垃圾,以往有商铺随意处置厨余垃圾,导致环境卫生问题。
为此,黎冲村为食街商户每店配置专门的厨余垃圾收集桶,确定收运时间和收运路线,要求商户每天上午9时前将垃圾桶运送至指定的清运点,由专门的垃圾处理企业统一清运后,各店将垃圾桶自行拉回店铺。
“开始时候,有商铺对厨余垃圾分类不规范,将包装盒等垃圾也投放在厨余垃圾桶内,导致垃圾处理企业拒绝清运。”黎冲村物业经理简铭基介绍,村里组织生态网格员立即加强对各商铺专用垃圾桶的检查,退回分类不规范的垃圾桶,并对商铺进行教育劝导;对屡教不改者,要求自行清运厨余垃圾。在疏堵结合之下,如今黎冲村食街卫生问题得以解决。
“‘巡办分离’机制解决不少‘疑难杂症’,为村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黎冲村相关负责人表示,如今大到商铺管理、小到下水道堵塞,生态网格员遇到简单问题自查自处,复杂问题再上报村委会乃至街道部门协调解决。
在惠景、丽豪等社区,网格员同样每天对商铺进行巡查,重点巡查是否占道经营、营业执照是否过期等,做到问题“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极大提升问题处理效率。
充分调动各界参与 推动共建共治共享
目前,石湾镇街道有常住人口超40万,市场主体超4万家,城市治理任务繁重。为此,去年10月,石湾在全区首创试点“巡办分离”机制,由石湾镇街道智慧社会治理中心统筹,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街道市监所联合各村居执行。
与此同时,石湾镇街道成立综合治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委员会、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三大平台”,依托智慧社会治理中心,发挥议事指挥协调联动、基层执法联动协作、网格信息化管理服务、治理信息反哺决策等功能,探索构建“3+1+N”的智慧治理模式,逐步形成“平台+中心+网格”的运作管理模式,提升基层治理服务的精细化水平。
“巡办分离”机制,正是“三大平台”在村居的运作实践。目前该制度在街道39个村(社区)全面铺开,生态网格员成为协助街道基层执法的重要队伍,有效填补巡查空隙,减轻执法部门压力。
“巡办分离”机制也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基层自治的积极性。该机制参与人员除生态网格员以及相关部门的专业网格员,还包含数量庞大的“兼职网格员”,主要来自于村居工作人员、物业人员、党员志愿者、热心群众等。
例如番村村,该村制定日常巡查表,派发给村里每名工作人员,巡查内容囊括消防安全、人居环境、出租屋管理、安全生产等领域的检查事项。工作人员一旦发现表中所列的问题,及时告知生态网格员,由网格员通过生态网格APP上报系统跟进处理。
接下来,石湾将进一步细化基层治理工作机制,拓宽执法人员视野,发动更多社会力量参与,让执法触角延伸得更加精细,问题解决更为迅捷,群众生活更加舒心,加快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1.招标条件
佛山市三水绿色环保项目西北侧雨水排洪管施工已由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三发改核准〔2022〕1号和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瀚蓝(佛山三水)生物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本项目佛山市三水绿色环保项目西北侧雨水排洪管施工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佛政数监管核〔2022〕28号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西河村白泥坑垃圾卫生填埋场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生活垃圾处理规模为1800t/d,建设2条900t/d的机械炉排炉垃圾焚烧处理线(含对应的烟气净化系统及辅助系统等,可协同处理400t/d的一般工业垃圾),配套1台50MW的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同时建设1条120t/d的餐厨(含厨余)垃圾处理线(其中预处理系统设置1条备用线)及1条100t/d的市政污泥干化线。本项目分为主生产区、辅助生产区、办公生活区三部分。
2.3 定额工期:60日历天,计划工期: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正式通知为准)
2.4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3580240.27元,其中包括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131512.84元,暂列金额为272653.32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佛山市三水绿色环保项目西北侧雨水排洪管施工工程所涉及的所有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西北侧雨水排洪管、管沟基坑支护等内容施工。(具体施工范围及内容以业主下发的施工图为准。)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3580240.27元,其中包括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131512.84 元,暂列金额为272653.32 元。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8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确保无发生安全事故。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市政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4月至2022年9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6.6 项目负责人与专职安全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4.7 专职安全人员1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综合类(C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4月至2022年9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不影响投标人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 号),对由于安全生产责任问题被限制投标且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不得参加投标。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10月2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6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1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11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瀚蓝(佛山三水)生物环保技术公司 |
招标代理:佛山市创濠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 |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南丰大道3号百利达广场1座1802-1803 |
邮编:528100 |
邮编:528100 |
联系人:潘工 |
联系人:高小姐 |
电话:0757-87216218 |
电话:17796073332 |
传真:/ |
传真:17796073332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fschzb@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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