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容桂街道容桂大道北97号之一商铺6、7、8、8A等两宗公有物业承租权招租公开竞投公告(2022年第十四期)
顺德拍卖行关于顺德区容桂街道容桂大道北97号之一商铺6、7、8、8A等两宗公有物业承租权招租公开竞投公告
(2022年第十四期)
佛山市顺德拍卖行有限公司(下称:拍卖人)受佛山市顺德区容桂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出租人”)委托,定于2022年10月27日下午15:00在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鉴海北路118号顺德拍卖行三楼拍卖厅 【导航搜索:顺德拍卖行】对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容桂大道北97号之一商铺6、7、8、8A等两宗公有物业(下称“租赁物”)的物业承租权进行公开竞投,现将竞投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租赁物竞投基本情况
(一)租赁物的情况、用途及租赁要求:
1、本次竞投的租赁物共2宗【竞投物业明细详见附表1】,租赁面积详见附表1或附件2(宗地平面图),以最终测量为准。
2、租赁物用途:租赁标的物均按现状出租。用途详见附表1,租赁物不得私自转租,私自转租的,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
3、竞投人已充分了解租赁物的权属、面积(含实用面积)、现状、用途、规划、位置、相关行政部门的使用要求、所处环境、所处气候等,竞投人接受前述租赁物的条件,没有任何异议,愿意按现状承租该租赁物。竞投人完全接受租赁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并自负责任。
竞得人不得以租赁物存在任何瑕疵为由向出租人主张任何责任,向出租人索取赔偿、补偿等款项、拖欠租金或单方要求解除租赁关系(合同的特别约定除外),出租人不承担租赁物的瑕疵保证。
(二)租赁期限:租赁期为4年【各标的物的租赁年限详见附表1,以签订《移交确认书》之日起计算】,租赁期内的第12个月为免租期,免租期为1个月,如遇节假日不顺延,免租期内竞得人不需要支付租金。续租者(原租户)则无免租期,续租者(原租户)在同等条件的情况下拥有优先承租权。
(三)竞价方式:明标。
(四)竞投底价:详见附表1
(五)竞价阶梯:
起投价低于10000元每次举牌递增人民币50.00元/月;起投价超过10000元每次举牌递增人民币100.00元/月。主持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竞价阶梯”。
(六)租金递增情况:无递增;
(七)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签订合同之日起5日内支付首期租金,之后竞得人必须于每月十五号前缴付当月租金给出租人,支付方式为银行代扣,拖欠租金不得用履约保证金抵扣。
(八)竞投保证金:详见附表1
(九)履约保证金:竞得人须于成交公告公示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人一次性支付履约保证金,租赁期为4年的标的物的履约保证金按4个月租金计算以出租人收款账户到账时间为准【如竞得人在竞得该标的物后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向出租人缴交足额的履约保证金的,出租人将上述行为视为该竞得人属于不诚信行为,出租人有权全额没收竞得人的竞投保证经并对竞得人追讨由上述行为给出租人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赔偿金额按计算方式:按该标的物中标金额/30日*从本竞投公告公示之日起至本标的物再次招租成功并签订《租赁合同》(以签订《移交确认书》为准)之日期间的天数。同时,出租人可将物业收回重新招租。】
(十)交易代理服务费:由竞得人支付。竞得人须支付的交易代理服务费按租赁期内合计总租金的1%收取(服务费一次收取),但不超过5万,交易代理服务费从竞投保证金里扣除,如竞投保证金不足以抵扣交易代理服务费的,竞得人需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补缴欠缺的交易代理服务费,逾期不交者,出租人有权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出租人有权与竞得人解除已签订的租赁合同,已缴交的竞投保证金将不予退回,出租人可将物业收回重新招租,出租人有权向竞得人追讨因此而造成一切损失和重新招租的费用,竞得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赔偿金额按计算方式:按该标的物中标金额/30日*从本竞投公告公示之日起至本标的物再次招租成功并签订《租赁合同》(以签订《移交确认书》为准)之日期间的天数。
(十一)评估费:由竞得人支付。竞得人须于成交公告公示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评估公司支付租赁标的物对应的评估费(评估费详见附表1)【如竞得人在竞得该标的物后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向评估公司缴交足额的评估费的,出租人将上述行为视为该竞得人属于不诚信行为,出租人有权全额没收竞得人的竞投保证经并对竞得人追讨由上述行为给出租人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金额按计算方式:按该标的物中标金额/30日*从本竞投公告公示之日起至本标的物再次招租成功并签订《租赁合同》(以签订《移交确认书》为准)之日期间的天数。同时,出租人可将物业收回重新招租。】
一号标的的评估费为2000元,详见附件1,账户名称:广东信德资产评估与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佛山顺德农村商业银行大良八达支行;账号:0120-8800008394;
二号标的的评估费为2000元,详见附件1,账户名称:广东三瑞资产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锦湖支行;账号:44050166734300000001;
(十二)租赁物的使用范围:按合同要求。
(十三)竞得人主要权利义务:
1.签订租赁合同之日前,竞得人需根据本公开招租文件的要求缴交履约保证金。
2.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瑕疵为由向出租方主张任何责任,向出租方索取赔偿、补偿等款项、拖欠租金或单方要求解除租赁关系,出租方不承担租赁物的瑕疵保证。
3.租赁物按现状出租,竞得人不得私自对租赁物进行转租或部分转租(特殊说明除外),私自转租的,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
4.竞得人应保持租赁物的环境卫生整洁,并在租赁物范围内设置垃圾桶,定时对租赁物进行保洁。
出租人有权对竞得人履行本款项约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竞得人应无条件配合。经出租人监督检查,发现竞得人未按本款项的约定履行义务的,出租人有权向竞得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竞得人限期整改,若竞得人未按出租人的要求在限期内进行整改的,视为竞得人违约,竞得人有权选择租赁合同第八条任一条款的约定要求竞得人承担违约责任。
5.租赁期限内,因拆迁、征用、城市规划改造、其他政府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政府部门需要收回租赁物的)、不可抗力(如地震、水灾、台风等自然灾害或战争等)等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出租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竞得人应当按实向出租方支付租金,出租方已收实际使用期间的租金无需退还。竞得人应于前述原因发生之日起60日内或政府要求的时间内交还租赁物给出租方,双方互不负违约或赔偿责任。竞得人的投入及其他损失,出租方不作任何赔偿或补偿,竞得人不得向出租方主张任何违约金或损失赔偿款,只退回竞得人的履约保证金(无息)
6.所有标的物内现时无自来水以及无电力供应,由竞得人自行解决用水用电需求。竞得人不得以租赁物存在任何瑕疵为由向出租方主张任何责任,向出租方索取赔偿、补偿等款项、拖欠租金或单方要求解除租赁关系,出租方不承担租赁物的瑕疵保证。
7.所有标的物均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用途。
出租人有权对竞得人履行本款项约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竞得人应无条件配合。经出租人监督检查,发现竞得人未按本款项的约定履行义务的,出租人有权向竞得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竞得人限期整改,若竞得人未按出租人的要求在限期内进行整改的,视为竞得人违约,竞得人有权选择租赁合同第八条任一条款的约定要求竞得人承担违约责任。
8.所有标的物不得用作于KTV、酒吧、沐足、私人会所、棋牌室等一切娱乐场所。
出租人有权对竞得人履行本款项约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竞得人应无条件配合。经出租人监督检查,发现竞得人未按本款项的约定履行义务的,出租人有权向竞得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竞得人限期整改,若竞得人未按出租人的要求在限期内进行整改的,视为竞得人违约,竞得人有权选择租赁合同第八条任一条款的约定要求竞得人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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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具体内容详见《租赁合同》模板,若本竞价公告的相关要求与《租赁合同》模板的约定不一致的,以《租赁合同》为准,本招租文件内的《租赁合同》仅供参考,以最终签订版本为准。)
二、竞投人资格及要求
(一)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运作且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具有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三)信誉良好(无犯罪记录、无拖欠出租人包括但不限于租金、税项、费用等、无不良的竞投记录)。
(四)出租人禁止曾经违反竞投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悔拍、恶意竞价、围标串标等行为)、对出租人利益造成损害的意向竞投人参加竞投。
(五)对于曾经违反竞投会场纪律、扰乱竞投秩序的意向竞投人,拍卖人禁止其参加本次租赁权竞投会。
三、竞投方式
本次竞投项目按照价高者得方式成交,起投价低于10000元每次举牌递增人民币50.00元/月;起投价超过10000元每次举牌递增人民币100.00元/月,竞价时主持人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调整加价幅度,请详细阅读《竞投须知》。
四、竞价公告发布媒体
竞价公告将于以下媒体发布:容桂政务网、顺德拍卖行网站。任何关于本租赁权竞投的事项(包括公告、澄清、修改、成交公告等)均于上述媒体发布。
五、文件获取方式
有意参加竞投的可于容桂政务网或顺德拍卖行网站自行下载《公开招租文件》,或联系顺德拍卖行袁先生,电话:13612625021(微信同步)领取相关资料。
六、竞投保证金的缴交和退回
(一)竞投人必须在竞投会的一个工作日前(即2022年10月26日下午17:3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将本公开竞价公告规定的全部竞投保证金以转账方式汇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佛山市顺德拍卖行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良鉴兴支行
账号:13098800000119(汇入保证金后须及时联系拍卖人核实是否到账)。
同时,必须确保存入的保证金在2022年10月26日下午17:30前以竞投人实名达账【银行转账单上必须注明:(标的名称)竞投保证金(如: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大道北97号之一商铺6、7、8、8A等两宗竞投保证金等,否则不能参与竞投),如有遗漏需补充相关说明】。
(二)竞得人按竞投文件约定交付合同履约保证金给出租人、按竞投文件约定交付评估费给评估公司且竞得人与出租人签订合同后,竞投保证金将在扣除相应的交易代理服务费后将剩余部分退还竞得人,如竞投保证金不足以抵扣交易代理服务费的,竞得人需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补缴欠缺的交易代理服务费,如竞得人在竞得该标的物后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向出租人补缴交足额的交易代理服务费的,出租人将上述行为视为该竞得人属于不诚信行为,出租人有权全额没收竞得人的竞投保证经并对竞得人追讨由上述行为给出租人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赔偿金额按计算方式:按该标的物中标金额/30日*从本竞投公告公示之日起至本标的物再次招租成功并签订《租赁合同》(以签订《移交确认书》为准)之日期间的天数。同时,出租人可将物业收回重新招租。
(三)竞投人必须确保竞投保证金足额、按时达账。如竞投保证金不能足额、按时到达指定账户,而继续提交资料报名参加竞投,且竞投成功的,出租人将取消其竞得资格,并保留追索赔偿的权利。如属于竞投人故意将竞投保证金全部或部分中途撤回,致使竞投保证金无法足额、按时到达指定账户的,除按上述方法处罚外,还根据情况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凡缴交竞投保证金的竞投人,即视为已承诺一定会到场参加本标的物的竞价租赁,在指定时间内,必须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前来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鉴海北路118号顺德拍卖行三楼拍卖厅办理递交竞投资料并登记核实(下称:竞投登记手续),参与报价竞投标的物。如未按本公开招租文件规定,前来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鉴海北路118号顺德拍卖行三楼拍卖厅(下称“交易室”)办理竞投登记手续的,出租人将视为竞投人自愿放弃本次竞投资格并不予退回已缴交的竞投保证金。
七、其它事项
(一)竞投人必须在竞投会开始前60分钟内即2022年10月27日下午14:00至15:00到佛山市顺德区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鉴海北路118号顺德拍卖行三楼拍卖厅签到处统一办理竞投登记手续(当天15:00后不再接收资料,已交保证金但未提交资料视为缺席或放弃)。
(二)竞投人若迟到或缺席竞投的,视为自动放弃办理竞投登记手续;存在其他违规行为(如干扰会场秩序、违反竞投规则、互相串通等)的,取消其竞投资格,并将其逐出竞投会场以及没收其已缴交的全部竞投保证金。具体按公开招租文件的相关规定处理。
(三)本项目竞投有关事项详见《顺德区容桂街道容桂大道北97号之一商铺6、7、8、8A等两宗公有物业招租竞投承租权招租公开招租文件》(文件号:容控公【2022】20221017号)。
(四)租赁物集中展示日期:10月20日、10月21日,预约电话:(0757)22232433,详情咨询手机(微信):13612625021袁先生 。其余时间可自行前往。
(五)竞投人在参加本项目的竞投前,应自行到相关的主管部门了解租赁物的性质、用途、国土、规划、建设要求;相关部门的使用要求等与租赁物有关的一切情况。竞投人参加本项目的竞投并缴纳竞投保证金的,即视为竞投人已清楚了解租赁物前述所有情况,竞投人不得以租赁物的前述情况为由向出租人主张损失赔偿款、违约金等款项。若竞投人在竞得租赁物后,以租赁物的前述情况为由不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有权没收竞投人的全部竞投保证金,并要求竞投人赔偿因此给出租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租赁物的租金损失、重新招租的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金额按计算方式:按该标的物中标金额/30日*从本竞投公告公示之日起至本标的物再次招租成功并签订《租赁合同》(以签订《移交确认书》为准)之日期间的天数。同时,出租人可将物业收回重新招租;若竞得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后,以租赁物的前述情况为由要求解除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有权依租赁合同的约定要求竞得人承担违约责任。
【本公开招租文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制,本资料中“出租人”即佛山市顺德区容桂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拍卖人”即佛山市顺德拍卖行有限公司,“主持人”即国家注册拍卖师】
八、联系方式
(一)出 租 人:佛山市顺德区容桂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办事处桂新西路20号之五
联 系 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0757-29382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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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代理机构:佛山市顺德拍卖行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鉴海北路118号顺德拍卖行二楼
联 系 人:袁先生联系电话:13612625021
出租人:佛山市顺德区容桂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交易代理机构:佛山市顺德拍卖行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7日
附 表1
【各标的具体说明请参考竞投公告中第一大点(租赁物
竞投基本情况)的第13小点(竞得人主要权利义务)】
序号 |
地址(简要说明) |
原合同到期日 |
出租用途 |
面积约(㎡) |
保证金(元) |
底价(元/月) |
评估费(元) |
1 |
容桂街道容桂大道北97号之一商铺6、7、8、8A (无水无电,水电自理) |
2022年10月24日到期 |
按现状出租,承租方经相关职能部门批准可作商业用途 |
248.66 |
64944 |
13200 |
2000 |
2 |
容桂街道华天西一路10号2座首层107、108号铺 (无水无电,水电自理) |
无 |
按现状出租,承租方经相关职能部门批准可作商业用途 |
192.34 |
61500 |
12500 |
2000 |
标的物宗地平面图
(宗地平面图详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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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GDZC-22GZ132
二、项目名称:2022年至2023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委托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2022年至2023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委托服务项目):
废标理由: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2022年至2023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委托服务项目):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2022年至2023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委托服务项目 |
0 |
无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顺德区第三人民医院(佛山市顺德区北滘医院)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君兰社区诚德路8号
联系方式:0757-266019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文华北路223号之一栋525、526、527单元(住所申报)
联系方式:0757-819930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欧阳小姐
电 话:0757-81993027
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6〕60号)规定,现就禅城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报参加2023年度(2023年1月-12月)基本医疗保险指引如下:
一、参保对象
符合以下所有条件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
(一)其父母一方在本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且在本区处于参保缴费状态,或者父母一方为本区户籍并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
(二)学龄前或者符合本市招生政策在中小学就读(含未满7周岁的或者因身体状况需要并经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适龄儿童、少年)。
(三)已在外地(含港、澳、台)入户。
二、缴费标准
(一)符合本市招生政策在校学习,包括3周岁及以上入读本市幼儿园、九年义务教育、普通高中阶段的随迁子女,享受与户籍居民同等参保财政补助,个人缴费596元/人;
(二)不符合享受财政补助条件的随迁子女,医保费全额自行承担,个人缴费1879元/人。
三、申报时间
2022年10月17日至11月16日。
四、申报地点
(一)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并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到符合条件的父母一方户籍所属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二)父母双方均非本市户籍的,到符合条件的父母一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三)父母一方在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参保的,可选择父母户籍地、居住地或工作地作为参保地。
五、申请资料
(一)《佛山市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申报审批表》一式两份,收原件1份,如实填写,字迹工整、清晰;
3周岁及以上入读幼儿园、九年义务教育、普通高中阶段,可享受与户籍居民同等参保财政补助的随迁子女,提供的《佛山市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申请审批表》需学校(幼儿园)加盖公章确认。
(二)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三)符合条件的父或母的《居民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
(四)符合条件的父或母的《居民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提供的户口簿不能证明参保子女与符合条件的父或母关系的,还需提供以下资料:由亲生父母抚养的提供参保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由符合条件的继父或继母抚养的,提供证实继父或继母与参保子女存在关系且生效的法律文书;由符合条件的养父或养母抚养的,提供《收养登记证》(限于在14 周岁以下被收养的子女)或《收养公证书》(限于在14 周岁以上被收养的子女)。如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父(母)与参保子女关系的,须提供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
(五)符合条件父母一方的参保证明,验原件收原件1份;
(六)参保人或其父、母在佛山市内开户的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活期存折(借记卡)或佛山市社会保障卡(光大、招商、平安、兴业银行社保卡因不支持网上签约暂不能使用),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七)随迁子女属于7周岁及以上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需提供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批准延缓入学或休学证明。
六、注意事项
(一)税务部门将于11月下旬起分批扣缴医保费,如选择在个人银行账户中扣缴医保费,请于2022年11月21日前在扣费账户中存足金额备扣;如选择自行缴纳医保费,请在2022年12月底前通过微信“粤省事”、“粤税通”小程序缴费或到税务窗口刷卡缴费。
(二)参保人须按时足额缴交基本医疗保险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放弃参保权利。
(三)成功参保后,保险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终止,不自动续参下一年度基本医保。如需续保,须在每年10月-11月期间(具体起止日期请留意经办部门通知),重新到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年度参保申报手续。
(四)随迁子女中途参保仅限于新生儿和中途转入本市就读学生,须在符合参保条件之日起90天内申报,按全年缴费标准缴费,从缴费达账的次月起享受待遇(新生儿从出生之日起享受住院医保待遇)。
(五)在市外有参保的,必须回原参保地办理停保后方可到本区申报参保(注意:已生成2023年度市外居民医保缴费数据但未缴费的,需到当地相关部门撤销缴费数据;已缴费的还需退费后才能在本区申报参保)。
(六)如需了解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待遇,可登陆禅城区社保局网站查询或致电12345咨询。
附件:1.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申报审批表.xls
2.佛山市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申报审批表(年度样表).xls
3.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申报审批表(中途样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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