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杏坛镇山体喷淋及消防工程(象山)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杏坛镇山体喷淋及消防工程(象山)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10月14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6-2022-11490
项目名称:杏坛镇山体喷淋及消防工程(象山)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442,248.6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杏坛镇山体喷淋及消防工程(象山)):
合同包预算金额:3,442,248.6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总日历天数:9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要求:审计报告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其它合法审计机构出具)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的复印件(要求:资信证明书内容应能够清晰准确反映供应商最近6个月内(从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计算)的商业信誉情况和满足采购文件有关要求。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提供但不限于以下举例的证明材料(如经营场所或所拥有的设备购置发票或技术人员情况或资源等图片描述或材料复印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于“较大数额罚款”,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杏坛镇山体喷淋及消防工程(象山))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应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杏坛镇山体喷淋及消防工程(象山))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1)供应商必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消防设施工程专业二级以上资质; (2)供应商必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类别:建筑业企业),诚信等级须为C级或以上,且未被系统锁定,供应商须提供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相关信息网页打印件; (4)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规定,广东省以外的供应商,须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的“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提供供应商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10月01日 至 2022年10月12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10月14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2年10月14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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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杏坛管理所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杏龙路333号
联系方式:0757-273887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市建鹏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天佑六路3号桂江1号楼二层212铺
联系方式:0757-25509009或130664546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洁洋
电 话:0757-25509009或13066454606
项目概况
顺德区自动气象站适度加密项目(第一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10月24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6-2022-11668
项目名称:顺德区自动气象站适度加密项目(第一期)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074,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顺德区自动气象站适度加密项目(第一期)):
合同包预算金额:5,074,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其中自动气象站、自动站基础建设须在60个日历日内)完成本项目到货、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且交付使用,项目进度必须满足采购人对项目的总体计划和进度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有效证照)扫描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会计制度情况,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扫描件(要求:审计报告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其它合法审计机构出具,须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盖章页);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2022年度任意1个月的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无开户许可证的,可提供由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以上文件均需加盖银行印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度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照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于“较大数额罚款”,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顺德区自动气象站适度加密项目(第一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顺德区自动气象站适度加密项目(第一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09月30日 至 2022年10月12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0月24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03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gdgpc.czt.gd.gov.cn )下载操作手册查询,或通过云平台公布的在线客服、微信/QQ群、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
5.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可登录云平台通过“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及投标文件解密,签到需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各投标人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响应回执。
6.请供应商特别注意: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将被有关部门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顺德区气象局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蓬莱路72号
联系方式:0757-223330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文华北路223号之一栋525、526、527单元(住所申报)
联系方式:0757-819930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
电 话:0757-81993027
1.招标条件
里湖新城中轴北片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已获得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里字投审〔2022〕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南海区里水城区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里湖新城中轴北片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
2.3 项目建设规模:工程北起里官路,南至规划滨河北路,总用地面积约 12 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地下停车场及其周边配套工程。其中地下停车场建筑面积约 2.2 万平方米,地面配套面积约 8.8 万平方米,市政道路面积约 3.2 万平方米,道路长度约为 2.12 千米,道路红线宽 15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置单向两车道。本项目工程费约 42029.38万元(其中:地下空间工程 21534.00万元、地面配套工程13589.53 万元、市政道路工程6905.85万元)
2.4服务周期:
勘察设计工作启动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1)合同签订后起20日历天内,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勘察报告;
(2)合同签订后起40日历天内,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供初步设计(含概算)成果文件送审稿;
(3)初步设计经专家评审后5日历天内,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修编完成的初步设计(含概算)成果文件。
(4)合同签订后起75日历天内,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送审稿、CAD图及相关的电子文件;
(5)施工图经第三方审核并通过后5日历天内,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交最终的施工图蓝图、CAD图及相关的电子文件。
(6)施工现场配合服务:项目工程施工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且工程缺陷责任期验收结束为止。
(7)中标人应自设计合同签订之日起在招标人规定的勘察设计周期内,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设计任务,并提供相应后续服务工作,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并全力配合招标人办理相关的报规报建报批手续。
2.5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2.5.1招标内容、规模
工程服务范围:负责本工程的方案深化设计、基坑支护方案设计、工程勘察(含地质钻探、测量、物探,土壤氡检测等)、基坑支护地基处理及设计、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编制)和施工图设计、设计跟踪、施工现场配合(含设计变更)及协助审查核对竣工图等服务。按相关规范进行包括建筑、所有室内外装修、绿色建筑设计(设计标准不低于绿色建筑二级)、海绵城市、结构、智能化(电视、电话、网络、广播、监控等)、给排水、消防、人防、防雷、通风空调(含防排烟)、电气、幕墙及门窗等专业设计;用地红线范围内室外道路、人行天桥、给排水、排污、园林景观、个性化城市家具设施、照明及亮化等;配合完成规划、人防、消防、防雷报审,勘察文件审查、施工图审查等设计阶段的各类评审工作。
2.5.2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1,829,240.42元。
2.6承包方式:勘察费固定折扣率、设计费固定费率。
2.6质量要求:本工程的勘察设计过程和成果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有关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以及广东省、佛山市下发的有关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方面的文件和规定。在勘察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中标人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勘察设计。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勘察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若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1)和(2)两项资质:
(1)工程勘察资质(具备以下1)或2)):
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资质及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具备以下1)或2):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③风景园林专项设计甲级资质。
4.2.2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负责本项目设计工作的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多于4家。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投标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2.2.6.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投标人(联合体则为负责地下室空间工程及地面配套工程的单位)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建筑行业诚信档案(http://cxpt.fssjz.cn/cxpt/),建筑行业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对于本项目中地下室空间工程及地面配套工程,负责设计的单位在建筑行业诚信系统中资质类别为:设计类企业,负责勘察的单位在建筑行业诚信系统中资质类别为:勘察类企业。
4.4.1建筑行业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建筑行业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须提供“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企业诚信档案信息网上查询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的企业诚信档案信息以开标评标当天查询的结果为准。
4.5投标人(联合体则为负责市政道路工程的单位)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城市道路诚信档案(http://119.145.135.175/fsjtcx/website3/index.jsp),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对于本项目中市政道路工程,负责设计的单位在城市道路诚信系统中资质类别为:设计类企业,负责勘察的单位在城市道路诚信系统中资质类别为:勘察类企业。
4.5.1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须提供“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系统”企业诚信档案信息网上查询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的企业诚信档案信息以开标评标当天查询的结果为准。
4.6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7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7.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电子证书)。
4.7.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7.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8企业业绩: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提供)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建筑面积不低于1.6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设计业绩。须需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业绩的业主证明(须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9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4.9.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9.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9.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9.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9.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9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对由于安全生产责任问题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9月3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2年10月21日8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1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2年10月21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一室212(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二楼)。
7.3 递交投标文件人员:
7.3.1疫情期间,提倡非本地(佛山市内)的投标人委托本地(佛山市内)的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本地的其他人员为授权委托人,纸质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等方式寄给授权委托人。获授权的委托人须凭以下文件递交投标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③获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④投标单位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如获授权委托人即为交易员本人时不须重复提供)、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账或汇款凭证复印件或投标保函打印件。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完整资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3.2投标人授权代理人按规定递交了投标文件并确认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后即可自行离场,无需参加开标会,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开标结果的确认等开标过程在监督机构的监督下进行,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7.3.3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授权委托人进入佛山市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必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7.3.4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场,不集中参加开标会议。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法。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里水城区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朝阳路2号101室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何工
电 话:0757-8568957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城智大厦1栋10楼
邮 编: 528200
联 系 人:孔繁聪
电 话:0757-86300783
传 真:0757-86368680
电子邮件:nhhongzhen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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