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国庆节放假通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2022年国庆节放假调休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班。
10月1日至10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魁奇路大厅禅城公安分局户籍窗口仅办理特殊户口注销业务。
10月1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魁奇路大厅禅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婚登窗口可预约办理结婚登记业务。
10月1日至10月7日,24小时自助服务区正常对外服务。
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行政服务中心
2022年9月27日
各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各相关企业:
现将《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2年佛山市推进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扶持资金部分项目申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现组织开展2022年佛山市推进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扶持资金佛山市数字化智能制造装备及机器人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和佛山市机器人制造和系统集成骨干企业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申报单位在申报前认真阅读《若干措施》及《操作细则》(附件1、2),了解申报要求、扶持标准及申报流程。
二、请申报单位在申报时间内(如下表)登录“佛山扶持通平台”(https://fsfczj.foshan.gov.cn)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并通过平台打印纸质申报材料提交至我局。
序号 |
扶持政策 |
申报时间 |
1 |
佛山市数字化智能制造装备及机器人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 |
2022年10月15日前 |
2 |
佛山市机器人制造和系统集成骨干企业 |
2022年10月15日前 |
三、申报单位应在申报截止时间前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及佐证材料,“佛山扶持通平台”按申报截止时间关闭申报通道,届时申报单位将无法提交申报资料。请申报单位合理安排时间、提前准备好申报材料(申报资料要求可参考附件3,以“佛山扶持通平台”发布为准),避免因网络系统问题影响申报。在纸质申报材料提交后,申报单位原则上不得对已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补充、修改。
附件: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2年佛山市推进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扶持资金部分项目申报的通知.pdf
附件1: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推进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pdf
附件2:佛山市推进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若干措施操作细则.pdf
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22年9月26日
(联系人:沈钧友;联系电话:82340450;邮箱:gyfzk@chancheng.gov.cn;地址: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同济东路禅城区政府通济大院815室)
参照《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及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更新(“三旧”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佛府办〔2018〕27号,下称“27号文”)、《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顺德区深入推进城市更新(“三旧”改造)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顺府发〔2019〕47号,下称“47号文”)、《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顺德区深入推进城市更新(“三旧”改造)工作实施细则补充意见>的通知》(顺府发〔2021〕2号,下称“2号文”)的规定,现将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事处江村村委会江村工业大道东三路4号地块置换到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江村慧商三路10号地块集体建设用地并延长土地使用年限至2070年12月31日止协议流转意向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意向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宗地号 |
土地位置 |
用地面积 (平方米) |
意向用地者 |
土地使用年限 |
土地性质、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
建筑密度 |
容积率 |
||||||
142059-015(1) |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江村慧商三路10号 |
9228.70 |
康振祥 |
至2070年12月31日止 |
集体性质 工业用地 |
35%≤D≤60% |
2.5≤FAR≤3.5 |
二、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勒流街道江村工业区城市更新(“三旧”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佛(顺)府复〔2022〕8号)],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江村慧商三路10号地块位于勒流街道江村工业区改造项目土地整理空间置换范围内。2022年7月12日,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江村股份合作经济社与康振祥签订《江村工业区自主改造土地使用权置换协议书》,确认本地块置换前后不需土地价值评估,不需补缴地价款。
三、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勒流街道江村慧商三路10号(康振祥)“三旧”改造土地使用权置换并延长土地使用年限协议流转方案的批复》(顺府复〔2022〕196号),本地块协议流转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批准,流转土地使用年限延长至2070年12月31日止,须严格按照顺规条件(2022)0071号-S号《佛山市顺德区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约定进行开发建设。置换后地块须按《(康振祥地块)顺德区企业自改用地投资开发建设协议书》、《顺德区“三旧”改造项目实施监管协议-协议编号LLJG-2022-02-08》的约定落实升级改造和投资开发要求。
四、该宗土地使用权人在办理流转备案手续时,须向政府一次性缴纳集体土地流转收益金为人民币大写伍拾叁万零壹佰肆拾伍元整(小写:¥530145元)。
五、对本通告内容如有不同意见的,请于2022年10月1日前(通告之日起5日内)通过电话或以书面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我局。(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政和中路1号,联系人:伍先生,联系电话:0757-26369840)。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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