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乐从镇创智谷“智汇广场”物业招租信息
乐从镇属企业现位于乐从镇大罗创智谷“智汇广场”写字楼有1处公有物业公开出租,具体出租信息情况表如下:
序号 |
出租标的物 |
建筑面积(㎡) |
经营用途 |
租金单价(元/平方米) |
竞价底价(含税,不含物管费)(元/月) |
租赁期 |
租金递增情况 |
竞价保证金(元) |
有关情况 |
1 |
乐从镇大罗创智谷“智汇广场”2号楼1516室 |
115.52 |
办公 |
24 |
2772.48 |
3年 |
不设递增 |
2772 |
按现状出租 |
欢迎有意向的租户联系洽谈垂询。
注意事项:
一、竞价人报名资格/提交资料要求:
(一)竞价人报名资格:
1、竞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机构或其他合法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责任权利的自然人。
2、出租人有权拒绝曾经违反竞投规定或对出租人利益造成损害的竞投人参加竞投。
3、竞价人必须在广东顺德乐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登记报名,竞价文件请自行在“乐从镇政务网——招投标公告——其它交易公告”查阅打印(http://www.shunde.gov.cn/lecong/)。
(二)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 法人机构或其他合法组织报名竞价的,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2. 个人报名竞价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本人签名并加盖右手食指指印)。
二、报名时间/地址:2022年9月22日至2022年9月28日(办公时间上午9:30-12:00,下午2:30-5:00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怡景路B143号新业楼2楼广东顺德乐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三、现场资格审查:竞价人报名后,广东顺德乐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现场对竞价人的资格予以审查,并且现场告知审查结果以及通知竞价人缴纳竞价保证金。
四、缴纳竞价保证金的时间:竞价人须于2022年9月28日17:00前将竞价保证金以银行汇款或转账的方式提交给广东顺德乐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汇款或转账时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及所投物业序号,请汇入以下户名、开户银行、账号如下:
户名:广东顺德乐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账号:801101001042873641
开户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从支行
逾期未缴纳竞价保证金的竞价人,将拒绝其参加竞价。每个竞价标的物,应缴纳相应的竞价保证金。竞价人未竞得物业承租权的,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原额不计息退还。
五、竞价开始时间/地址:2022年9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怡景路B143号新业楼2楼广东顺德乐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六、竞价方式:所有标的物竞价方式为“现场举号牌报价”,价高者得。
七、竞价成交原则
1、各宗标的物业分别竞价。竞价顺序以《标的物出租信息情况表》的物业序号为准。
2、各宗标的物业分别采用“现场举号牌报价”的方式,以竞投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方。
3、通过资格审查的竞投人需要领取竞投号牌参与竞价,号牌的号码根据进场签到的先后顺序领取。公开竞投后各位竞投人不得中途打电话询价及离开,如果出现突发情况需经过现场工作人员批准后,可以由其他人代表举牌报价,竞投会议不中断,唱价时现场应保持安静,不得出现大声喧哗及影响其他竞投人的行为。如竞投人在竞价环节开始后离开竞价现场的,将视为放弃本次竞价。
2、只有一家合格竞投人的,交易不低于底价成交。若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的竞投人则采用现场举号牌报价的形式进行公开竞投。
3、竞投标的物底价请详见《标的物出租信息情况表》,每次由现场工作人员唱价后竞投人才能举牌报价,第一次举牌报价金额为标的物底价,之后每次举牌的应价增幅规定是100元/月/次。竞投人举牌的高度以举过头为准,现场工作人员每次报出竞投人的金额后重新唱价才能举号牌进行下一轮报价,竞价人每一轮报价考虑时间不得超过1分钟。直至出现唯一最高报价者作为该标的物的竞得人。
八、咨询联系方式
公司名称:广东顺德乐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怡景路B143号新业楼二楼;
联系人:麦先生、谭小姐
电话:28332920、13702483163(麦先生)
28332901、13602410635(谭小姐)。
附件:
创智谷“智汇广场”写字楼公开出租竞价文件(LZ202215).docx
广东顺德乐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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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我所对照考核内容认真开展普法工作自查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有力抓好组织保障
(一)高度重视普法工作
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普法工作,将普法工作纳入部门工作总体布局,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建立“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工作责任制通报制度,在所务会上组室负责人及其分管领导汇报与其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所领导定期听取汇报并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将普法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要求各组室及时反馈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普法工作务实推进,进一步形成分工明确、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有力新格局。
(二)健全组织领导机构
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所长任组长,副所长任副组长,其他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综合组,由综合组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兼联络员和宣传员。
(三)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
结合我所实际情况,持续抓好《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落实,全面压实普法责任,确保普法工作责任到人、落实到位,严格按照要求完成普法办等部门单位安排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任务。
(四)制定普法工作年度计划
制定《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乐从监督管理所2022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明确将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国家安全法、保守国家秘密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强制法等基本法律法规,以及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业务法律法规纳入学法普法计划,增强全所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确保普法工作有效进行。
(五)切实保障普法工作经费
法律学习培训、法制宣传、执法设备采购、聘请法律顾问等各方面所需要的普法经费都能得到保障,做到专款专用,不打折扣,以确保普法的交流培训、普法有关新媒体的正常运营等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二、认真抓实部门学法用法
(一)落实党支部带头学法制度
所领导班子和业务骨干坚持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党支部会议上,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组织宪法、党章和党内法规学习教育,增强公职人员履行宪法使命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
(二)落实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
认真落实区普法办民法典专题学习、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和法律学法考试、学法计划等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年度学法考法工作,全所工作人员网上学法学分达标率100%、应考人员报考率100%、参考率100%、合格率100%。根据2022年镇党委会议学法计划,我所在镇党委会议上解读今年6月5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三)落实领导干部述法等制度
按照规定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和出庭应诉等制度,所领导班子按要求在年终大会上进行年度述法述职报告,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能力,近三年没有出现行政复议不被支持或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的情况。
(四)落实法治教育培训制度
积极组织我所工作人员进行法治教育培训,积极参加市、区组织的法治教育培训班。2022年5月参加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的生态环境执法视频培训,2022年7月积极组织全所工作人员参加生态环境损害制度改革培训。
(五)落实法治文化建设
利用基础阵地加强法治宣传,在各村(社区)法制宣传专栏、单位大堂张贴各类宣传画、宣传海报;在门户网站刊登有关法治文化、典型案例内容;在单位党支部活动室设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文化元素设施等法治文化宣传阵地。今年更以新媒体漫画的宣传方式,向社会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立法背景、噪音分类、政府职能部门的职责等内容。
三、切实做好管理和服务对象普法
(一)注重做好边执法边普法
建立完善执法事前、事中、事后普法制度,把普法工作贯穿执法全过程。注重在执法、管理、服务各环节全过程开展面对面普法宣传,及时解疑释惑,把履行职能、文明管理、严格执法的过程变成生动有效的普法实践活动。2022年5月至6月期间,邀请专家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对辖区内重点VOCs企业进行环保管理和法制培训,重点讲解企业环保合规化管理、当前环保形势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开
严格按照司法部门要求,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全部进入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进行网上办案。按照相关工作规范对行政执法信息进行公开公示,除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规定不宜公开的情形外,所有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处罚决定一律依法公开,方便社会监督,提高我所行政处罚的透明度、公信度。
(三)积极报送执法典型案例
根据市生态环境局VOCs重点4+2行业执法要求,每月对专项工作中办理的典型案例进行宣传,通过市生态环境局、乐从发布等公众号发布,通过朋友圈、企业群转发等方式扩大宣传,让企业对照查摆,学习相关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要求。为推动重点环境问题的解决,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2022年7月对有关工业区的家具喷漆企业分批次召开两场环境问题专项整治情况通报会暨法制宣讲会议,通报企业的环境违法查处情况及典型案例,提高企业环境管理意识和管理水平,切实减少企业“二次违法”的发生。
四、扎实推进社会面普法
(一)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工作
建立以案释法制度,大力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建立执法案例面向社会公众发布制度。我所执法人员在每次行政执法过程中,都会结合案情进行充分释法说理,并将行政执法相关的法律依据、救济途径等告知行政相对人。
(二)积极开展新媒体法治宣传
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漫画海报等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履行公益普法责任,引导和帮助社会群众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今年依托乐从发布、乐从广播电视站、醒目视频、网易、城市网等大众媒体进行环保法律知识和典型案例发布宣传35次。
(三)积极开展宪法日法治宣传
积极开展“12·4”宪法宣传周活动,制定“宪法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着力开展宣传活动:一是举行宪法学习活动,积极组织全所工作人员通过网络视频学习宪法内容和精神。二是在我所大堂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宪法宣传标语。三是利用各村居工业区的宣传栏张贴法制宣传海报,通过开展宣传活动,掀起学法、守法的法治宣传热潮,进一步增强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
下一步,我所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健全生态环境普法工作机制,加大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确保“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推动生态环境普法工作取得切切实实的成效。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乐从监督管理所
2022年9月19日
乐从镇属企业现有位于乐从镇儿童公园艺术中心首层、二层物业出租,具体出租信息如下:
序号 |
地址 |
出租面积(㎡) |
㎡/元 |
竞价底价 (元/月) |
租赁期 |
递增情况 |
有关情况 |
1 |
乐从镇儿童公园艺术中心首层 |
150.16 |
28 |
4204 |
3年 |
不设递増 |
该商铺出租中,2022年9月30日到期 |
2 |
乐从镇儿童公园艺术中心二层 |
68.23 |
15 |
1023 |
3年 |
不设递増 |
该商铺出租中,2022年9月30日到期 |
3 |
合计 |
|
|
5227 |
|
|
|
备注:物业用途为办公(艺术培训),租金按月支付,签订合同后收取两个月的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以上物业不单独出租,如国家政策或政府有关部门征用、拆迁、开发、改造或使用等需要,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无偿收回上述物业,承租户必须无条件配合,双方损失各自负责。 |
欢迎有意向的租户前往乐从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洽谈垂询、报名竞价。
注意事项:
一、竞价人报名资格
1.竞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机构或其他合法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责任权利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价。
3.出租人有权拒绝曾经违反竞投规定或对出租人利益造成损害的竞投人参加竞投。
二、竞价人在竞价前,应视为已知悉理解并接受本项目的竞价要求,若成交后均须遵守并履行本物业合同条款要求,并于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与承租人签订《物业出租合同》(商铺、办公室)(详见附件)。
三、现场资格审查:竞价人报名后,我公司现场对竞价人的资格予以审查,并现场告知审查结果。
四、报名及截至时间:为2022年9月28日上午10:00时。届时将在乐从镇物业公司现场进行竞价,竞价时间为2022年9月28日上午10:01时至10:30时。请注意报名截止时间和竞价时间。
五、竞价方式:所有标的物竞价方式为公开明标竞价,价高者得。
六、竞价成交原则
1.只有一家竞投人的,交易不低于底价(可以等于底价)成交。若出现两家或以上的竞投人则采用现场举号牌报价的形式进行公开竞投。
2.物业的底价为5227元;每次由现场工作人员唱价后竞投人才能举牌报价,第一次举牌报价金额为5227元,之后每次举牌的应价增幅规定是50元/次。竞投人举牌的高度以举过头为准,现场工作人员每次报出竞投人的金额后重新唱价才能举号牌进行下一轮报价,直至出现唯一最高报价者作为该广告牌的竞得人。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户具有优先权。
3.如物业的所有有效竞价人中,报价唯一最高并且报价高于对应竞价底价的竞价人为对应标的物业成交人。如没有竞价人报价或所有有效报价均低于标底价的,则对应标的物业作竞价失败处理。
4.竞投会议结束后,竞得人必须现场签署《成交确认书》,否则取消其竞得资格。
七、咨询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怡景路B143号新业楼二楼;
联系人:张先生、黎先生
电话:28332792、13531360995(张生)
28332791、13923297202(黎生)。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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