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南庄镇上元村商务中心3楼一区(第二次)竞租公告
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南庄镇上元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定于2022年9月29日下午3 :00 于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对“上元村商务中心3楼一区”使用权进行公开竞租,本项目采用暗标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竞租的单位前来竞租。
一、招租项目基本情况
资产名称 |
计租面积 (平方米) |
租赁年限 |
交易底价(元/月/平方米) |
物业管理费(元/月/平方米) |
竞租 保证金 (元) |
保证金备注编号 |
租金递增幅度 |
上元村商务中心3楼一区 |
497.70平方米,(其中实用面积401.56平方米,公摊面积96.14平方米) |
合同签订日起至2028年10月31日 |
9 |
5 |
30000 |
12080012 |
租金及物业管理费每3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10% |
二、资产经营用途:适用于商业、办公,不得用作养老方面用途,不得用作带有制造、加工等性质的工场或从事污染环境的项目和其他非法经营。
三、准入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境内外企事业法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四、优先权
本项目优先承租人为:无,在申请竞投登记时须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或委托证明。
五、瑕疵
本项目为手续不全标的物,中标人只能按现状使用,不得重建、新建、改建、翻建地上物业,具体瑕疵详见附件。
六、信息发布
1.信息发布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南庄镇人民政府网。
2.时间:2022年9月21日至2022年9月28日。
七、领取竞租文件
1.地点: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服务台(地址:禅城区南庄镇紫洞南路106号南庄商业广场1座B入口四楼公共资源交易所服务台)。
2.截止时间:2022年9月28日17:00(受理时间为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节假日除外)。
3.领取竞租文件须提交资料要求:
(1)自然人领取: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企业法人(组织机构)领取:①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参与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④委托代理人参与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⑤分公司参与须提供总公司授权委托书并加盖总公司公章。(所有资料提供一份,复印件须盖竞租单位公章)
八、缴纳竞租保证金
1.截止时间:2022年9月28日下午5:00前(以金额到账指定账户时间为准)
2.要求:竞租人(单位)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汇到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账户之一,仅限于银行转账方式(转账时,请在转账摘要上注明“12080012”字样,若转账单上没有相应备注,则视为无效竞租保证金)。竞租人(单位)名称必须与保证金汇出人(单位)名称一致,否则不予受理。镇交易所接到出租人书面出具的退还竞租保证金通知单后,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该通知单上竞租人的竞租保证金。
开户名称: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账 号:80020000007637330
开户银行:佛山农商银行罗南支行
九、提交竞租相关资料
1.提交地点: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地址:禅城区南庄镇紫洞南路106号南庄商业广场1座B入口四楼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
2.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9月28日下午5:00。
3.提交要求:
(1)竞租人(单位)缴纳竞投保证金后,请携带《竞租保证金银行进账单》、《竞租承诺书》、《瑕疵告知书回执》及身份证证明材料在提交截止时间前到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提交竞租相关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2)须在提交截止时间前交齐竞租相关资料并确保递交资料信息准确无误,而交齐了本项目相关资料并非等同于满足了合格、有效竞租人的基本条件,竞租人的合格性资格以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和招租人共同审核的结果为准,届时于开标现场公布。
十、召开竞租会
1.地点: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
2.召开时间:2022年9月29日下午3 :00
3要求:具有竞租资格的竞租人方可参与竞租,逾期提交符合要求的相关资料或逾期未参与竞租会的恕不接受竞租。
十一、实地查看
本次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有意竞租人可自行查看资产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十二、其他
本项目出租面积经第三方测绘公司进行测绘,所产生的测绘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1.中标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前以现金或转账的形式完成支付,否则,视为中标人违反竞租规则,放弃中标资格,没收竞租保证金,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如果中标人出现弃标的情况,则竞租保证金及已收取的测绘费用均不给予返还。第三方测绘公司的银行账号信息如下:
名称:佛山市全汇测绘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佛山农商行三水城郊支行
银行账号:80020000005274547
资产名称 |
测绘费(元) |
上元村商务中心3楼一区 |
775 |
2.因流标或其他原因造成该项目无中标人的,测绘费用于流标公告公示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由招租方完成垫付,在再交易时,通过合同约定方式向最终承租人收回该笔费用。
十三、联系方式
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南庄镇上元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联系人:罗小姐 联系电话:0757-85398207
联系地址: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南庄镇上元村委会
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联系电话:0757-85398897
地址:南庄镇紫洞南路106号南庄商业广场A1座B入口四楼
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南庄镇上元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2022年9月21日
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南庄镇溶洲集团有限公司定于2022年9月29日上午10:00于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对“原国丰(二区)仓库1号等一批(第三次)”使用权进行公开竞租,本项目采用举牌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竞租的单位前来竞租。
一、招租项目基本情况
资产序号 |
资产名称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竞租保证金 (元) |
合同履约保证金(元) |
交易底价按建筑面积计算(元/月/平方米) |
物业管理费按建筑面积(元/月/平方米) |
垃圾费按建筑面积(元/月/平方米) |
保证金备注编号 |
1 |
原国丰厂(二区)仓库1号 |
3394.9 |
3394.9 |
150000 |
250000 |
12.5 |
5 |
0.5 |
120900411 |
2 |
原国丰厂(二区)仓库2号 |
2302.13 |
2302.13 |
120000 |
180000 |
12.5 |
5 |
0.5 |
120900412 |
3 |
原国丰厂(二区)仓库3号 |
1739.31 |
1739.31 |
100000 |
150000 |
12.5 |
5 |
0.5 |
120900413 |
4 |
原国丰厂(二区)仓库5号 |
1651.34 |
1651.34 |
60000 |
100000 |
12.5 |
5 |
0.5 |
120900414 |
5 |
原国丰厂(二区)仓库7号 |
940.98 |
940.98 |
50000 |
80000 |
12.5 |
5 |
0.5 |
120900415 |
6 |
原国丰厂(二区)仓库8号 |
1109.3 |
1109.3 |
50000 |
80000 |
8.5 |
5 |
0.5 |
120900416 |
租赁期限:从合同所定起始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
|||||||||
每个仓库标的另收取卫生保证金20000元。 |
|||||||||
租金递增幅度:合同期内不递增。 |
|||||||||
备注: 租金付款方式:合同期内租金按6个月一期缴交,每年分二期缴交,实行先交租后使用,若不按期缴交者作违约处理,招标方有权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及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 |
二、资产经营用途:仓库。
三、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四、优先权
本项目优先承租人为:无,在申请竞投登记时须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或委托证明。
五、瑕疵
本项目为手续不全标的物,中标人只能按现状使用,不得重建、新建、改建、翻建地上物业,具体瑕疵详见附件。
六、信息发布
1.信息发布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南庄镇人民政府网。
2.时间:2022年9月21日至2022年9月28日。
七、领取竞租文件
1.地点:(1)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服务台(地址:禅城区南庄镇紫洞南路106号南庄商业广场1座B入口四楼公共资源交易所服务台)。
2.截止时间:2022年9月28日17:30(受理时间为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节假日除外)。
3.领取竞租文件须提交资料要求:
(1)自然人领取: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企业法人(组织机构)领取:①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参与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④委托代理人参与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⑤分公司参与须提供总公司授权委托书并加盖总公司公章。(所有资料提供一份,复印件须盖竞租单位公章)
八、缴纳竞租保证金
1.截止时间:2022年9月28日下午5:30前(以金额到账指定账户时间为准)
2.要求:竞租人(单位)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汇到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账户之一,仅限于银行转账方式(转账时,请在转账摘要上注明“ 12090041+序号 ”字样,如竞租序号1的物业,则备注“ 120900411 ”,若转账单上没有相应备注,则视为无效竞租保证金)。竞租人(单位)名称必须与保证金汇出人(单位)名称一致,否则不予受理。镇交易所接到出租人书面出具的退还竞租保证金通知单后,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该通知单上竞租人的竞租保证金。
开户名称: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账 号:44536501040028342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庄支行
九、提交竞租相关资料
1.提交地点: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地址:禅城区南庄镇紫洞南路106号南庄商业广场1座B入口四楼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
2.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9月28日17:30。
3.提交要求:
(1)竞租人(单位)缴纳竞投保证金后,请携带《竞租保证金银行进账单》、《竞租承诺书》、《瑕疵告知书回执》及身份证证明材料在提交截止时间前到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提交竞租相关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2)须在提交截止时间前交齐竞租相关资料并确保递交资料信息准确无误,而交齐了本项目相关资料并非等同于满足了合格、有效竞租人的基本条件,竞租人的合格性资格以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和招租人共同审核的结果为准,届时于开标现场公布。
十、召开竞租会
1.地点: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
2.召开时间:2022年9月29日上午10:00
3要求:具有竞租资格的竞租人方可参与竞租,逾期提交符合要求的相关资料或逾期未参与竞租会的恕不接受竞租。
十一、实地查看
本次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有意竞租人可自行查看资产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十二、其他
本项目出租面积经第三方测绘公司进行测绘,所产生的测绘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1.中标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前以现金或转账的形式完成支付,否则,视为中标人违反竞租规则,放弃中标资格,没收竞租保证金,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如果中标人出现弃标的情况,则竞租保证金及已收取的测绘费用均不给予返还。测绘费用的银行账号信息如下:
名称: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南庄镇溶洲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佛山南庄溶洲支行
银行账号:44537201040000164
资产名称 |
测绘费(元) |
原国丰厂(二区)仓库1号 |
4617.06 |
原国丰厂(二区)仓库2号 |
3130.90 |
原国丰厂(二区)仓库3号 |
2365.46 |
原国丰厂(二区)仓库7号 |
1279.73 |
原国丰厂(二区)仓库8号 |
1508.65 |
名称:佛山市合和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蓬莱支行
银行账号:44477501040008691
资产名称 |
测绘费(元) |
原国丰(二区)仓库5号 |
2245.82 |
2.因流标或其他原因造成该项目无中标人的,测绘费用于流标公告公示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由招租方完成垫付,在再交易时,通过合同约定方式向最终承租人收回该笔费用。
十三、联系方式
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南庄镇溶洲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757-85386068
联系地址: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南庄镇溶洲村委会
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联系电话:0757-85398897
地址:南庄镇紫洞南路106号南庄商业广场A1座B入口四楼
附件:原国丰(二区)仓库1号等一批(第三次)瑕疵披露告知书.doc
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南庄镇溶洲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1日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我所对照考核内容认真开展普法工作自查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有力抓好组织保障
(一)高度重视普法工作
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普法工作,将普法工作纳入部门工作总体布局,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建立“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工作责任制通报制度,在所务会上组室负责人及其分管领导汇报与其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所领导定期听取汇报并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将普法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要求各组室及时反馈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普法工作务实推进,进一步形成分工明确、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有力新格局。
(二)健全组织领导机构
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所长任组长,副所长任副组长,其他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综合组,由综合组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兼联络员和宣传员。
(三)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
结合我所实际情况,持续抓好《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落实,全面压实普法责任,确保普法工作责任到人、落实到位,严格按照要求完成普法办等部门单位安排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任务。
(四)制定普法工作年度计划
制定《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乐从监督管理所2022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明确将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国家安全法、保守国家秘密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强制法等基本法律法规,以及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业务法律法规纳入学法普法计划,增强全所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确保普法工作有效进行。
(五)切实保障普法工作经费
法律学习培训、法制宣传、执法设备采购、聘请法律顾问等各方面所需要的普法经费都能得到保障,做到专款专用,不打折扣,以确保普法的交流培训、普法有关新媒体的正常运营等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二、认真抓实部门学法用法
(一)落实党支部带头学法制度
所领导班子和业务骨干坚持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党支部会议上,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组织宪法、党章和党内法规学习教育,增强公职人员履行宪法使命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
(二)落实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
认真落实区普法办民法典专题学习、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和法律学法考试、学法计划等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年度学法考法工作,全所工作人员网上学法学分达标率100%、应考人员报考率100%、参考率100%、合格率100%。根据2022年镇党委会议学法计划,我所在镇党委会议上解读今年6月5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三)落实领导干部述法等制度
按照规定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和出庭应诉等制度,所领导班子按要求在年终大会上进行年度述法述职报告,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能力,近三年没有出现行政复议不被支持或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的情况。
(四)落实法治教育培训制度
积极组织我所工作人员进行法治教育培训,积极参加市、区组织的法治教育培训班。2022年5月参加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的生态环境执法视频培训,2022年7月积极组织全所工作人员参加生态环境损害制度改革培训。
(五)落实法治文化建设
利用基础阵地加强法治宣传,在各村(社区)法制宣传专栏、单位大堂张贴各类宣传画、宣传海报;在门户网站刊登有关法治文化、典型案例内容;在单位党支部活动室设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文化元素设施等法治文化宣传阵地。今年更以新媒体漫画的宣传方式,向社会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立法背景、噪音分类、政府职能部门的职责等内容。
三、切实做好管理和服务对象普法
(一)注重做好边执法边普法
建立完善执法事前、事中、事后普法制度,把普法工作贯穿执法全过程。注重在执法、管理、服务各环节全过程开展面对面普法宣传,及时解疑释惑,把履行职能、文明管理、严格执法的过程变成生动有效的普法实践活动。2022年5月至6月期间,邀请专家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对辖区内重点VOCs企业进行环保管理和法制培训,重点讲解企业环保合规化管理、当前环保形势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开
严格按照司法部门要求,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全部进入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进行网上办案。按照相关工作规范对行政执法信息进行公开公示,除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规定不宜公开的情形外,所有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处罚决定一律依法公开,方便社会监督,提高我所行政处罚的透明度、公信度。
(三)积极报送执法典型案例
根据市生态环境局VOCs重点4+2行业执法要求,每月对专项工作中办理的典型案例进行宣传,通过市生态环境局、乐从发布等公众号发布,通过朋友圈、企业群转发等方式扩大宣传,让企业对照查摆,学习相关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要求。为推动重点环境问题的解决,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2022年7月对有关工业区的家具喷漆企业分批次召开两场环境问题专项整治情况通报会暨法制宣讲会议,通报企业的环境违法查处情况及典型案例,提高企业环境管理意识和管理水平,切实减少企业“二次违法”的发生。
四、扎实推进社会面普法
(一)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工作
建立以案释法制度,大力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建立执法案例面向社会公众发布制度。我所执法人员在每次行政执法过程中,都会结合案情进行充分释法说理,并将行政执法相关的法律依据、救济途径等告知行政相对人。
(二)积极开展新媒体法治宣传
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漫画海报等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履行公益普法责任,引导和帮助社会群众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今年依托乐从发布、乐从广播电视站、醒目视频、网易、城市网等大众媒体进行环保法律知识和典型案例发布宣传35次。
(三)积极开展宪法日法治宣传
积极开展“12·4”宪法宣传周活动,制定“宪法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着力开展宣传活动:一是举行宪法学习活动,积极组织全所工作人员通过网络视频学习宪法内容和精神。二是在我所大堂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宪法宣传标语。三是利用各村居工业区的宣传栏张贴法制宣传海报,通过开展宣传活动,掀起学法、守法的法治宣传热潮,进一步增强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
下一步,我所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健全生态环境普法工作机制,加大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确保“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推动生态环境普法工作取得切切实实的成效。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乐从监督管理所
2022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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