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狮山镇灯塔科创大厦建设工程主体专项检测服务变更公告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9日发布了灯塔科创大厦建设工程主体专项检测服务(项目编号:JG2022(SZ)XZ0088)的公开招标公告,现对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作如下变更:
一、变更信息
1、更正原因:延长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2年09月19日17时30分;
变更为:2022年09月26日17时30分。
二、其他补充事宜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不变。
2、本次变更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时间,原采购公告和原采购文件未变更部分,仍按原采购公告和原采购文件执行;
3、若本变更公告与采购文件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本变更公告内容为准。
三、联系方式
1、招标人:广东佛高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万锦路2号创业中心(办公楼)B座
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757-86668985
传真:/ ;邮编:528000
2、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汾江中路215号创业大厦16楼1603室
联系人:何先生、李小姐;联系电话:0757-83284195转8004
传真:0757-83120345;邮编:528000
广东顺德勒控集团有限公司对勒流街道2022年第三季度公有物业进行公开招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LLGJ20220916005
二、项目介绍
(一)项目名称:勒流街道2022年第三季度公有物业竞租项目。
(二)各宗招租物业信息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
竞租标的物地址 |
物业 现状 |
出租 用途 |
计租 面积(m2) |
租赁
期限 |
暂定租赁 起止时间 |
竞租
底价 |
竞租保证金(元) |
租金递增 情况 |
免租期装修期 |
备注 |
1 |
悦来路30号二层 |
空置 |
商业办公 |
230 |
5 |
拟2022.10.1至2027.9.30 |
4200 |
4200 |
每三年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10% |
2个月 |
|
2 |
悦来路30号三层 |
空置 |
商业办公 |
275 |
5 |
拟2022.10.1至2027.9.30 |
4130 |
4130 |
每三年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10% |
2个月 |
|
3 |
桥东路54号 |
空置 |
商铺 |
78.57 |
5 |
拟2022.10.1至2027.9.30 |
2360 |
2360 |
每三年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10% |
2个月 |
|
4 |
勒流冲鹤人和街18号 |
租赁中 |
仓库 |
75 |
5 |
拟2022.10.1至2027.9.30 |
800 |
800 |
每三年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10% |
2个月 |
若原租户承租则不再享有免租装修期 |
5 |
勒流桥东路43号(部份) |
租赁中 |
办公 |
200 |
5 |
拟2022.12.1至2027.11.30 |
3600 |
3600 |
每三年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10% |
2个月 |
若原租户承租则不再享有免租装修期 |
6 |
勒流建设中路18号202室 |
租赁中 |
商业办公 |
18.6 |
5 |
拟2022.11.1至2027.10.31 |
470 |
470 |
每三年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10% |
若原租户承租则不再享有免租装修期 |
|
7 |
勒流建设中路18号203A室 |
空置 |
商业办公 |
25.7 |
5 |
拟2022.10.1至2027.9.30 |
650 |
650 |
每三年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10% |
||
8 |
勒流建设中路18号2楼 |
租赁中 |
商业餐饮 |
240 |
5 |
拟2022.11.1至2027.10.31 |
7200 |
7200 |
每三年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10% |
2个月 |
若原租户承租则不再享有免租装修期 |
9 |
勒流建设中路18号306室、306A室、308室 |
空置 |
商业办公 |
152.5 |
5 |
拟2022.10.1至2027.9.30 |
3820 |
3820 |
每三年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10% |
||
10 |
勒流建设中路18号301室 |
空置 |
商业办公 |
58.3 |
5 |
拟2022.10.1至2027.9.30 |
1460 |
1460 |
每三年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10% |
||
11 |
勒流建设中路18号302室 |
空置 |
商业办公 |
37.7 |
5 |
拟2022.10.1至2027.9.30 |
950 |
950 |
每三年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10% |
||
12 |
勒流建设中路18号311室 |
空置 |
商业办公 |
20 |
5 |
拟2022.10.1至2027.9.30 |
500 |
500 |
每三年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10% |
||
13 |
勒流建设中路18号313室 |
空置 |
商业办公 |
12.1 |
5 |
拟2022.10.1至2027.9.30 |
310 |
310 |
每三年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10% |
||
14 |
勒流建设中路18号403室 |
空置 |
商业办公 |
20 |
5 |
拟2022.10.1至2027.9.30 |
500 |
500 |
每三年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10% |
||
15 |
勒流建设中路18号405室 |
空置 |
商业办公 |
20 |
5 |
拟2022.10.1至2027.9.30 |
500 |
500 |
每三年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10% |
||
16 |
勒流建设中路18号406室 |
空置 |
商业办公 |
29.2 |
5 |
拟2022.10.1至2027.9.30 |
730 |
730 |
每三年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10% |
||
17 |
勒流建设中路18号5楼 |
租赁中 |
商业办公 |
583 |
5 |
拟2023.1.1至2027.12.31 |
14580 |
14580 |
每三年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10% |
2个月 |
若原租户承租则不再享有免租装修期 |
18 |
从天里7号 |
空置 |
住宅 |
343.77 |
5 |
拟2022.10.1至2027.9.30 |
3100 |
3100 |
每三年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10% |
2个月 |
|
19 |
勒流长兴路二巷5号301房 |
租赁中 |
住宅 |
74.82 |
5 |
拟2022.12.1至2027.11.30 |
640 |
640 |
每三年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10% |
2个月 |
若原租户承租则不再享有免租装修期 |
20 |
勒流公园三巷1-201房 |
空置 |
住宅 |
116.77 |
5 |
拟2022.10.1至2027.9.30 |
1060 |
1060 |
每三年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10% |
2个月 |
|
21 |
勒流占元路7号202房 |
空置 |
住宅 |
95.51 |
5 |
拟2022.10.1至2027.9.30 |
850 |
850 |
每三年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10% |
2个月 |
|
22 |
勒流龙升北路10号勒中宿舍五座102 |
租赁中 |
住宅 |
67.46 |
5 |
拟2022.11.1至2027.10.31 |
900 |
900 |
每三年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10% |
2个月 |
若原租户承租则不再享有免租装修期 |
23 |
桥东路20-402房 |
空置 |
住宅 |
128.91 |
5 |
拟2022.10.1至2027.9.30 |
1360 |
1360 |
每三年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10% |
2个月 |
|
24 |
永兴街112号正楼二层 |
空置 |
商业厂房 |
303.42 |
2 |
拟2022.10.1至2024.9.30 |
2130 |
2130 |
无 |
2个月 |
|
25 |
永兴街112号正楼三层 |
空置 |
商业厂房 |
303.42 |
2 |
拟2022.10.1至2024.9.30 |
1830 |
1830 |
无 |
2个月 |
|
26 |
永兴街33号 |
空置 |
商业厂房 |
626.81 |
5 |
拟2022.10.1至2027.9.30 |
5020 |
5020 |
每三年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10% |
2个月 |
|
27 |
勒流勒北木材仓 |
空置 |
商业 |
3865 |
8 |
拟2022.10.1至2030.9.30 |
17780 |
17780 |
每三年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10% |
2个月 |
要求承租方承担对该物业建筑物进行维修加固费用,不低于105万元,并提供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包括设计方案、验收证明以及第三方出具的结算书),需向有关部门办理使用证照等,因物业属于河堤外建筑,日常需做好防汛安全工作。 |
28 |
百丈大桥(广南线) |
空置 |
停车场 |
3108 |
5 |
拟2022.10.1至2027.9.30 |
10880 |
10880 |
每三年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10% |
2个月 |
实际面积若有变化,可双方协商,按现场勘查面积为主,单价不变。承租方须提交设计图纸、应急方案、安全管理方案等,由业主方向区有关部门备案,备案通过,才可使用。 |
29 |
番村立交段(原佛山一环) |
空置 |
农业种植 |
64985 |
5 |
拟2022.10.1至2027.9.30 |
63040 |
63040 |
每三年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10% |
2个月 |
实际面积若有变化,可双方协商,按现场勘查面积为主,单价不变。承租方须提交设计图纸、应急方案、安全管理方案等,由业主方向区有关部门备案,备案通过,才可使用。 |
30 |
冲鹤服务区段 |
空置 |
农业种植 |
6875 |
5 |
拟2022.10.1至2027.9.30 |
7150 |
7150 |
每三年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10% |
2个月 |
实际面积若有变化,可双方协商,按现场勘查面积为主,单价不变。承租方须提交设计图纸、应急方案、安全管理方案等,由业主方向区有关部门备案,备案通过,才可使用。 |
31 |
新涌大桥左桥(新) |
空置 |
农业种植 |
12301.12 |
5 |
拟2022.10.1至2027.9.30 |
13290 |
13290 |
每三年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10% |
2个月 |
实际面积若有变化,可双方协商,按现场勘查面积为主,单价不变。承租方须提交设计图纸、应急方案、安全管理方案等,由业主方向区有关部门备案,备案通过,才可使用。 |
32 |
新涌大桥右桥(旧) |
空置 |
停车场 |
6457 |
5 |
拟2022.10.1至2027.9.30 |
22600 |
22600 |
每三年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10% |
2个月 |
承租方须提交设计图纸、应急方案、安全管理方案等,由业主方向区有关部门备案,备案通过,才可使用。 |
33 |
裕源段 |
空置 |
农业种植 |
13795 |
5 |
拟2022.10.1至2027.9.30 |
14900 |
14900 |
每三年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10% |
2个月 |
实际面积若有变化,可双方协商,按现场勘查面积为主,单价不变。承租方须提交设计图纸、应急方案、安全管理方案等,由业主方向区有关部门备案,备案通过,才可使用。 |
34 |
勒流富安工业区A3地块连富一路电塔边 |
租赁中 |
工业 |
1794.27 |
2 |
拟2022.10.1至2024.9.30 |
12600 |
12600 |
无 |
若原租户承租则不再享有免租装修 |
|
35 |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大凤岗公园第七商铺 |
空置 |
商业 |
123.49 |
5 |
拟2022.10.1至2027.9.30 |
2080 |
8320 |
每三年在上一年基础上递增10% |
2个月 |
|
36 |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大凤岗公园第九商铺 |
空置 |
商业 |
123.85 |
5 |
拟2022.10.1至2027.9.30 |
2080 |
8320 |
每三年在上一年基础上递增10% |
2个月 |
三、竞租人报名要求
(一)竞租人报名资格
1、竞租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机构或其他合法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责任权利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租。
3、本项目报名截止日当月,存在欠缴勒流街道属物业租金、管理费、水电费的竞租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竞租。
(二)报名资料
1、法人机构或其他合法组织报名竞租的,报名时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各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个人报名竞租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本人的指模。
3、各标的物相应的竞租保证金付款凭证(竞租保证金金额见本招租公告列表)。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21日至2022年10月9日(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光大社区光明中路4号育文文教城四楼。
(四)竞租保证金
1、竞租人必须于2022年10月9日下午5:30前将竞租保证金以银行汇款或转账方式存入我司指定银行账户(账户名:广东顺德勒控集团有限公司;账号:801101000966538786;开户行:顺德农村商业银行勒流支行),汇款或转账凭证须注明竞租标的物名称,我司确认收到款项后向竞租人开具竞租保证金收据。
四、竞租时间、地点、竞租方式。
(一)竞租时间、地点
1、竞租时间
各物业竞租时间:2022年10月10日上午10时。
2、竞租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建设西路182号行政服务中心南楼3楼暨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勒流分中心会议室。
(二)竞租方式
本项目采用公开举牌明标方式进行竞租,各宗标的物按本招租公告列表顺序分别进行竞租。
五、其它规定
竞租人递交之报名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即视为同意本项目的相关规定,已知悉理解并接受本项目合同要求,相关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充分理解,认识一致,均无异议。
招租人:广东顺德勒控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小姐
电 话:0757-29979533
监督部门: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电 话:0757-25553133
交易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勒流分中心
电 话:0757-25533379
各竞租人特别注意:
在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响应未解除前,请各竞租人及陪同人戴口罩,带备身份证原件,接受体温检测。请各竞租人知悉并承担由于自身及陪同人的身体健康状况问题而造成无法通过勒流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场地出入口检查,及造成无法进入勒流交易分中心场地参与竞租的风险状况。
附件:勒流街道2022年第三季度公有物业竞租项目竞价文件.pdf
广东顺德勒控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9月16日
近日,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教育厅联合印发《广东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广东省体育局、广东省教育厅联合印发《广东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分别对全省科技类、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的设置条件及办学要求等作出规定。两份新规均自2022年12月1日起实施。
举办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举办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有良好的信用状况。
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
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应具有与其培训项目和规模相匹配的资金投入,稳定的经费来源。开办资金、注册资本一般不少于10万元,以到账实有货币资金为准。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正式设立时,开办资金、注册资本应当缴足,并出具有效证明。
科学实验应安排在专用教室进行,其场地、设备、安全等要求需与中小学校实验室要求一致。
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建立“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安全防范体系,实现视频监控全覆盖,并配备数据存储设施,视频信息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
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安全防护措施和检查制度,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管理人员,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处置演练。科学实验活动应事先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必须安排在符合安全标准的专用教室进行。
关于人员
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应根据所开设培训项目及规模,配备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专职教学、教研人员原则上不低于从业人员总数的50%,不得聘请在职中小学教师(含教研人员)。其中,教学教研人员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原则上应持有理工类毕业证书或从事科技类相关工作满2年及以上),并具有相应的资质证明。聘请在境内的外籍人员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严禁聘请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活动。
关于培训内容与培训时间
培训内容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以培养学生的科学兴趣爱好、科学家创新精神和动手实践能力,提升科学素养、拓展思维能力,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和全面发展为目标的科技创新教育和科学体验活动,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课程难度及进度适宜,不得包含淫秽、暴力、恐怖、赌博以及与学习无关的广告、游戏等内容及链接等。
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不得晚于21:00。线上培训每课时不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
不得以任何形式借科技类培训名义开展学科类课程内容。
关于收费
培训不得使用培训贷方式缴纳培训费用。培训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
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校外培训机构。
举办者应具有与其培训项目和规模相匹配的资金投入和稳定的经费来源,确保培训机构正常运行。开办资金、注册资本一般不少于10万元,以到账实有货币资金为准。培训机构正式设立时,开办资金、注册资本应当缴足,并出具有效证明。
关于场地
培训机构应具备与培训项目和规模相适应的、符合安全条件的、专用的固定场所(包含办公、培训和其他必备场地)。棋牌类培训项目每班次人均场地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其他培训项目每班次人均场地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人均场地面积=培训场所总面积/同一时间场上学员人数,其中培训场所总面积指用于培训的场地面积,不包括配套服务场所面积)。
培训场地应根据实际需要配置相关配套设施、设置功能区,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台或服务中心,家长休息区、公告栏、器材室、更衣间、卫生间、饮水机、物品存放柜、医疗药品等。游泳等水上项目应配备淋浴间。
场地内外应安装消防、警护、视频监控设施,视频监控全覆盖,视频监控终端存储时间不低于30天。培训场所应配备自动体外除颤仪(AED)。
关于人员
教练员应熟悉运动项目教学训练规律和青少年身心发展特点,至少持有以下一种证书:
-
体育教练员职称证书;
-
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资格证书;
-
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颁发的体育技能等级证书;
-
体育教师资格证书;
-
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确定的人才评价机构颁发的体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
省级以上体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关证书。
培训机构可聘请持技术等级证书的公益性社会体育指导员开展体育志愿服务。高危险性体育项目从业人员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职业资格。不得聘用在境外的外籍人员。
关于培训内容和时间
鼓励培训机构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或全国性体育单项协会制订的青少年体育教学训练大纲,或采用各级各类体育运动学校的教学训练大纲,或在地方体育单项协会指导下制定项目培训大纲。
培训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开展学科类培训。
培训机构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线上培训每课时不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
培训不得使用培训贷方式缴纳培训费用。培训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单次向学员收取课程费用(含充值、次卡等形式收费)的时间跨度不超过3个月或60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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