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公布2宗典型案例!
为严厉打击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项目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违法行为,根据《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排污登记企业环评手续履行情况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自今年3月起,开展为期半年的专项执法行动,目前,已对80家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企业开展环评专项执法检查。现就2宗挥发性有机物(VOCs)项目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违法行为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案例一:某塑料制品企业“非豁免”项目未报批环评被罚
2022年3月29日,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对杏坛镇某塑料制品企业开展现场检查,发现企业年使用水性涂料11.92吨,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部分行业年使用非溶剂型低 VOCs 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可豁免环评”的豁免情形,应当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而未报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对该企业作出按照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三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二:某塑料制品企业使用高VOCs溶剂型涂料被罚
2022年3月29日,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对容桂街道某塑料制品企业开展现场检查,该企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明确载明要求项目使用低VOCs的涂料(水性漆),但实际使用高VOCs溶剂型涂料,存在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环评“批建不符”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条“工业涂装企业应当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涂料”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对企业作出罚款3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乐从镇交通违法停车电子监控抓拍设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乐从镇交通违法停车电子监控抓拍设备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08月30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6-2022-08614
项目名称:乐从镇交通违法停车电子监控抓拍设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39,493.22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乐从镇交通违法停车电子监控抓拍设备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939,493.22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视频监控设备 |
乐从镇交通违法停车电子监控抓拍设备项目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939,493.22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完成项目建设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下列材料扫描件之一即可):(1) 经审计的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要求: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加盖其公章,且能反映审计结论);如供应商新成立的,应提供成立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的公司财务状况报告;(2)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出具且在有效期内的,能够清晰反映供应商的商业信誉情况,如成立时间不足1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无开户许可证的,可提供由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乐从镇交通违法停车电子监控抓拍设备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乐从镇交通违法停车电子监控抓拍设备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必须具有《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四级或以上证书;如投标人在广东省外获得《安全技术防范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四级或以上证书的,则必须提供在广东省备案的证明资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16日至2022年08月23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30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8月30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乐从派出所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镇安路A56号
联系方式:0757-288617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港口路佛山国家高新区城南科技园2栋B306室
联系方式:0757-831600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小姐
电 话:0757-83160057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6日
本招标项目按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按有关规定将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从2022年8月17日至2022年8月19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湛江市兴建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
1364788.56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广东海山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
1372683.85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佛山市联盛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1374180.12 |
1.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2. 评分情况: 无 。
2. 业绩情况:本工程不需要公示业绩。
3、废标情况:经审定,有 0 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被定为废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罗水社区行政服务站
联系人:欧阳小姐
联系地址:顺德区杏坛镇
招标代理:广东远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71079****/1787503**** 联系人:吴小姐/周小姐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东路366号201房自编208、209房
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罗水社区行政服务站
日 期:2022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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