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区召开“7·29”火灾事故现场会:以零容忍态度和超常规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8月2日,三水区在大塘镇召开“7·29”火灾事故现场会,分析起火原因,进一步加强全区火灾防控工作,防止各类火灾事故发生。
7月29日凌晨,三水区大塘镇一工厂发生一起碎布自燃火情。接报后,三水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公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大塘镇等相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处置,三水区委书记、区长李军,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何小玲等迅速赶到现场指挥。当天上午10时30分,明火已扑灭,无人员伤亡。8月2日,记者看到火灾现场已经被封锁,有工作人员在巡查、消防车待命,避免火灾复燃情况发生。
会上,大塘镇通报了事故相关情况,三水区消安委就加强全区火灾防控工作进行部署。下阶段,全区将进一步加强各类工厂企业、经营性自建房、电动自行车以及重点场所的火灾隐患整治,将消火栓、消防水源建设与城乡建设同步规划实施。同时,加强专职消防队建设,尤其是逐步加大消防车辆、高精尖消防装备的投入力度,全力提升镇街专职消防队技术装备水平。
李军强调,要用零容忍的态度、超常规的措施,坚决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各镇街、各相关部门一把手要切实克服畏难情绪,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带头协调解决消防安全生产领域重大问题。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企业违法行为,要迅速处置、整改到位,将压力层层传导到最基层,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努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三水区领导何小玲、黄立宝、林建新、叶永辉、林均恒、金力出席现场会。
为进一步鼓励、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见义勇为,有力推进平安佛山和平安高明建设,结合市有关文件及高明区实际,高明区正式出台《佛山市高明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办法》(下称《办法》),办法自2022年8月28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办法》中所称见义勇为,是指不负有法定职责、法定义务的人员,为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制止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或者实施救人、抢险、救灾等行为。高明区人民政府成立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负责见义勇为的确认。评定委员会由民政、退役军人事务、公安等部门人员和相关专业人员组成。
具有见义勇为行为的人员及其近亲属,可以向行为发生地区级人民政府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申请确认见义勇为。有关单位和个人也可以举荐见义勇为人员。对确认的见义勇为人员,高明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可给予通报嘉奖和颁发奖金的表彰或者奖励。见义勇为人员除享受国家和省、市有关抚恤补助规定的相应待遇外,经高明区人民政府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确认,由高明区人民政府颁发见义勇为证书,并依据鉴定结果就高发放一次性抚恤奖金,抚恤奖金最低为2000元,最高30万元。
《办法》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见义勇为行为应当予以支持和援助。发现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和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对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应当建立绿色通道,实行先抢救治疗、后付费原则。
《办法》还分情况明确用人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在见义勇为人员合法权益保障上的责任,明确了因见义勇为人员牺牲而致孤的未成年人纳入孤儿保障体系。明确了见义勇为牺牲或致残人员的子女就读院校安排、学费和住宿费保障问题,并将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城市见义勇为人员家庭优先纳入住房保障等。
创建文明城市
为全面推进落实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进一步改善市容市貌,提升居民生活幸福感和满意度,张槎创建办联合市监执法办、经发办和公安于2022年7月28日下午在张槎村开展市场环境与“三线”整治工作实地监督检查工作。
01市场创文工作专项督导
走访视察张槎高卫市场
检查组先到张槎高卫市场内部,认真查看市场内部环境卫生情况,对市场内门店占道经营或占用公共区域堆放杂物、地面与墙面卫生情况、市场公称无法使用、宣传栏海报未更新等现象开展重点整治。同时通过宣传劝导、卫生清扫、责令限期改正等方式,要求经营者与市场责任人树立责任意识,迅速整改,积极投身到创文工作中。
▲指出需要改进的地方,与市场责任人进行沟通
随后,工作人员对市场周边商户进行检查,对商户招牌乱安装、摆放,占用公共区域等问题进行督促整改与劝导,加强对商户规范、文明经营的引导。
▲通知商户进行整改
市场环境是展现城市形象、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窗口,也是市民最重要的生活场所之一。张槎创建办将继续督促高卫市场对照考察要点落实改造,切实改善市场交易环境,提升市场经营秩序,营造舒适放心的消费环境。
02推进“三线”整治工作“三线”整治工作关乎市容市貌和乡村振兴工作的开展。当日下午,工作人员实地调研村内有无散乱、破损及无用的线缆,并对问题地方进行及时记录与讨论,明确下一步工作思路。
▲工作人员检查“三线”整治情况
接下来,村委需和各电信运营商明确“三线”整治工作各阶段的时间节点,提高整治效率,确保按期按质完成整治工作目标,努力为居民打造一个干净清爽的视觉空间,消除安全隐患,进而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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