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南区荷城街道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13宗土地出租项目中标公告
序号 | 资产名称 | 中标人 | 中标价 |
1 | 荷城街道照明社区下宏基、三社已征土地(89.43亩) | 流标 | 流标 |
2 | 荷城街道江湾社区陈家已征土地(3.7亩) | 陆碟连 | 5600元/年 |
3 | 荷城街道江湾社区陈家已征土地(5.63亩) | 刘爱芳 | 12000元/年 |
4 | 荷城街道江湾社区陈家已征土地(15.84亩) | 流标 | 流标 |
5 | 荷城街道江湾社区陈家已征土地(17.7亩) | 李敬荣 | 23000元/年 |
6 | 荷城街道伦埇村已征土地①号地块(5.64亩) | 佛山市杰茗石油有限公司 | 7300元/年 |
7 | 荷城街道伦埇村已征土地②号地块(10.21亩) | 罗家文 | 13000元/年 |
8 | 荷城街道伦埇村已征土地③号地块(3.64亩) | 黄敏忠 | 4500元/年 |
9 | 荷城街道伦埇村已征土地⑤号地块(4.41亩) | 流标 | 流标 |
10 | 荷城街道伦埇村已征土地⑥号地块(251.33亩) | 佛山市高明区佳友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305000元/年 |
11 | 荷城街道兴成东路、展望路①号地(10108.79平方米) | 流标 | 流标 |
12 | 荷城街道兴成东路、展望路②号地(3053.28平方米) | 流标 | 流标 |
13 | 荷城街道兴成东路、展望路③号地(919.88平方米) | 流标 | 流标 |
8月3日下午,南海召开公共文化事业发展座谈会,来自各协会团体的文艺界代表欢聚一堂,就公共文化服务如何更好满足群众需求,及文艺团队和艺术家如何助力南海改革发展畅所欲言,共商南海文艺繁荣发展大计。南海区委书记顾耀辉强调,必须充分挖掘本土文化资源,着力构建以本土文化为核心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创作更多优秀原创作品,为加快建设现代化活力新南海提供文化支撑。南海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吕园园主持会议。
会上,南海各协会团体代表结合本领域文化艺术特点,围绕如何发挥艺术团体、艺术家对南海改革发展的作用建言献策。各协会团体代表纷纷表示,将主动顺应时代召唤和发展所需,努力发掘本土文艺人才和文艺题材唱响主旋律,创作更多契合时代精神的文艺作品感染人、塑造人、激励人、鼓舞人,切实肩负起以文化凝聚人心、引领老百姓积极向上的担当使命。
“南海拥有武术、醒狮、龙舟等世界级文化符号,在中国历史文化发展进程中地位突出、贡献显著。”西樵山书院院长殷秩松直言,南海本土文化资源令人瞩目,而南海区委区政府对公共文化事业的投入和重视,更让他深切感受到南海的魄力和远见。他建议,要充分挖掘历史文脉打造一批小而美的文化地标,把文化资源与当下的生活方式和消费需求相结合,打造更多符合年轻人喜好的文化打开方式。
会议强调,文艺创作既要有“阳春白雪”,也要有“下里巴人”,通俗来讲就是要接地气、有烟火气。目前南海公共文化事业仍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一是文化资源丰富,但是挖掘利用不够;二是人才队伍庞大,但作用发挥不够;三是文化活动较多,但影响力不够;四是对公共文化事业的重视程度有所提高,但对本土文化的挖掘创作还不够;五是跨界碰撞交流的力度还不够。
当前,南海形成了“一目标一主线一平台四领域”工作体系。会议提出,南海文艺界人才济济,本土更是拥有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希望广大文艺工作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俯下身子走到基层群众中去,立足本土文化资源创作更多蕴含时代精神、承载南海故事的优秀作品,切实以文化引航增强老百姓的文化修养、审美素养和文化自信,丰富老百姓的精神世界,提升他们的幸福感、获得感,为南海改革发展特别是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现代化发挥应有作用。
顾耀辉强调,南海区委区政府历来重视公共文化事业建设,近年来在公共文化建设领域的投入资金已超过百亿元。接下来,南海将一如既往重视支持文艺协会团体发展,除继续提供经费支持、场地支持和搭建更多展示舞台外,还将探索设立文化发展基金和竞争性分配资金,建立起鲜明的正向激励导向,进一步完善统筹协调和引导服务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参与文化事业的积极性创造性,着力构建以本土文化为核心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他要求,各镇街各部门在举办相关文体活动时,也要优先考虑、充分支持本土艺术家。
会上,南海区委宣传部(区文广旅体局)、区发改局和区国资局围绕如何调动南海文艺工作者的积极性作表态发言。
为进一步鼓励、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见义勇为,有力推进平安佛山和平安高明建设,结合市有关文件及高明区实际,高明区正式出台《佛山市高明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办法》(下称《办法》),办法自2022年8月28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办法》中所称见义勇为,是指不负有法定职责、法定义务的人员,为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制止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或者实施救人、抢险、救灾等行为。高明区人民政府成立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负责见义勇为的确认。评定委员会由民政、退役军人事务、公安等部门人员和相关专业人员组成。
具有见义勇为行为的人员及其近亲属,可以向行为发生地区级人民政府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申请确认见义勇为。有关单位和个人也可以举荐见义勇为人员。对确认的见义勇为人员,高明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可给予通报嘉奖和颁发奖金的表彰或者奖励。见义勇为人员除享受国家和省、市有关抚恤补助规定的相应待遇外,经高明区人民政府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确认,由高明区人民政府颁发见义勇为证书,并依据鉴定结果就高发放一次性抚恤奖金,抚恤奖金最低为2000元,最高30万元。
《办法》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见义勇为行为应当予以支持和援助。发现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和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对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应当建立绿色通道,实行先抢救治疗、后付费原则。
《办法》还分情况明确用人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在见义勇为人员合法权益保障上的责任,明确了因见义勇为人员牺牲而致孤的未成年人纳入孤儿保障体系。明确了见义勇为牺牲或致残人员的子女就读院校安排、学费和住宿费保障问题,并将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城市见义勇为人员家庭优先纳入住房保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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