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新市民,居住证可线上办!操作步骤→
佛山新市民看过来!
“佛山通疫情防控”小程序新上线宝藏功能
让你“零跑动”办理居住证!
操作步骤
进入“佛山通疫情防控”小程序
↓↓↓
在“便民服务”菜单选择“居住证服务”
根据需求即可自助办理业务
►居住登记
1、点击“新增居住登记”,填写个人资料,拍摄身份证照片上传;
2、根据居住方式类型,上传房产资料、居住地址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
3、等待系统审核后,自动生成附条形码的“居住登记凭证”。
►居住证服务
申领居住证
申领居住证有三种不同条件,申领人点击进入“居住证办理”,系统将自动比对申领人所符合的条件。
居住登记满半年的:
如信息无变化,只需上传“居住证照片回执码”或在系统中自助拍照上传即可。
一年内在佛山缴纳社保累积满半年,或本人或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 在佛山有自购房产满半年的:
系统将自动引导申领人进入“居住登记”,完成后可直接申领居住证。
居住证续期、补领、换领
居住证信息无变化的,申办人核对确认后即可。如信息有变,则重新填报,经系统审核确认后自动办理。
补、换领居住证需要缴纳证件工本费20元,取证方式可在系统中自行选择。
取证方式:
前往服务站领取;
“邮政速递”服务:实现服务“零跑动”,快递费用由申办人向邮政速递公司缴纳;
“市民之窗自助签注”方式:携带居住证在就近有居住证续签功能的“市民之窗” 终端机进行自助签注。
►居所人申报
1、房屋管理人或者产权人点击“居所人申报”进入,系统自动显示相关信息,可点击“房间管理”和“租客管理”,对出租房屋、租客信息做增改。
2、之前无登记的,点击“新增居所”可进行新增登记。属于商品房类型的,只需填报房屋产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房屋坐落地址,系统比对验证后直接核准通过。属于农村自建房等非商品房的,则按照出租屋登记的相关规定审核通过。
►积分服务
1、点击进入“积分服务”,选择积分入户、入学或申请公租房;
2、填报申请资料,点击提交审核;
3、审核完成后,生成积分分值明细表。申请人可在系统上查询,并在“市民之窗”终端自助打印。
8月2日
《广州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2018-2035年)》
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根据最新公示的规划方案
将会有10条直接通行广佛的线路
(不含引入线路)
规划提到,拟搭建外围城区轨道骨架,引入佛山、东莞等周边城市衔接轨道线路10条,共37条、970公里。
实现广佛一张网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合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召开通气会,对《规划》解读显示,本轮《规划》主特色包括构建以广州为中心的粤港澳大湾区60分钟交通圈,支持“双区建设、双城联动”。
规划提出加强广州与湾区城市地铁对接,实现广佛一张网、穗莞多通道、相邻城市中心直达。形成对外轨道衔接通道28条,其中广佛衔接通道18条。协同高铁、城际,实现广州与湾区各城市中心60分钟直达,其中至佛山、东莞30分钟可达。
此外,规划特色还包括推动高速地铁与城际轨道互联互通,强化枢纽衔接,促进多网融合。确保综合枢纽至少2条以上轨道线路衔接、80%以上城际站有城市轨道衔接,形成国铁/城际、高速/快速地铁、普速地铁3个“1000公里”,支持打造综合立体交通网。
反映意见方式
(一)电子邮件:gzsgdjtxwgh@gz.gov.cn
(二)传真: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020-83340878;
广州地铁集团:020-83106611
(三)信函: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10号西侧大堂,510030;
广州地铁集团: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41楼,510335
(四)网页留言:
本公示专题页面留言板:
http://ghzyj.gz.gov.cn/hdjlpt/yjzj/answer/21699
注:上述任一渠道均可,只需发两单位其中一家即可,无需多发。意见反馈需在传真首页、信封、电子邮件标题处注明“广州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2018-2035年)方案公示意见反馈”。
本次公示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6日24时;接收意见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24时(如邮寄,以邮戳为准)。
在异地购房,在我市缴纳公积金
可以在我市申请提取和贷款吗?
关于公积金贷款
不可以在我市申请公积金贷款!
但可以在购房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住房需要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按照属地原则,须向房屋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如在异地(中国大陆境内,非本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住房是不能在佛山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关于公积金提取
如果本人或配偶任一方的户口在购房地,
那么,可以在我市申请公积金提取!
那么该如何办理呢?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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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受理范围
(一)在佛山市已开设个人账户且个人账户未注销;
(二)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之日(1999年4月3日)后在中国大陆境内个人购买自住住房(含二手房);
(三)在异地(佛山以外)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本人或其配偶户口在房屋所在地;
(四)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未还清的,应先还清贷款逾期本息后,再申请提取。
02、所需材料
(一)提取人的身份证(持非居民身份证的职工提供缴存登记的证件);
(二)提取人本人的银行账户;
(三)《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授权书)》;
(四)不动产权证(购买预售商品房可提供经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五)购房发票;
(六)抵押借款合同(用于偿还购房贷款本息需提供,如没有贷款不需提供);
(七)结婚证(婚姻存续期间购买自住住房且产权证只登记一人姓名,其配偶提取须提供;异地购房的,其配偶户口在房屋所在地须提供);
(八)户口簿(非异地购、建、大修住房的,不需要提供)。
住房公积金使用提取的资金通过银行自动划拨的形式进行,因此职工提供的银行账户必须有效、准确、安全,当提取额度大于一万元时,所提供的收款账户需为一类账户。
03、办理时限
(一)承诺办理时限:异地房屋7个工作日(因向有关部门调查核实职工行为和证明材料真实性所需的时间不计算在办结时限内。)。
(二)职工无论办理单次,还是三年期的自动划账,均无办理时间间隔规定,只对提取划账间隔作出规定:
购房(含贷款已还清)不少于一年提取划账一次,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不少于半年提取划账一次。
同时办理三年期自动划账的,三年内的每次提取划账均需进行审核。
(三)关于住房公积金提取划账,通过审核后,提取资金于3个工作日内(如果遇到周六、周日或者节假日会顺延)划到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号。
04、办理途径
(一)线上办理
1、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具体流程: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点击“查询与申报”——由职工本人通过短信或人脸识别的方式登陆个人网厅——点击“我要办理”——个人提取办理——选择“购买住房提取”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栏目进行申报。
说明:如需查看办理及审核进度可通过【我要查询】→【个人业务办理查询】→【个人提取业务】中查询业务状态。
2、“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具体流程:关注“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我要办事——个人网上办事——由职工本人通过短信或人脸识别的方式登录——点击“业务大厅”——选择“购买住房提取”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栏目进行申报。
说明:如需查看办理及审核进度可通过【我要查询】→【业务查询】→【个人提取业务】中查询业务状态。
(二)线下办理(窗口预约及办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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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预约及办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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