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积极推进镇级工业园“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
为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推动绿色发展向高质量快速跃升,佛山市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积极推进镇级工业园“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努力实现“十四五”期间水环境质量大提升。
基本情况
2021年,市环委办出台了?《佛山市镇级工业园“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68个镇级产业集聚区、工业集中区等镇级工业园为整治对象,按照“统筹谋划、聚焦重点、标本兼治”的原则,围绕“管网全覆盖、雨污全分流、污水全收集、处理全达标”的目标,分年度、分批次开展镇级工业园排水单元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雨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推动园区“管网全覆盖、雨污全分流、污水全收集、处理全达标”。
试点建设情况
2021年全市完成10个“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试点(禅城、南海、顺德、高明和三水区各完成2个)、整治排水单元294个,共计投入资金约1.37亿元。
主要做法
深度排查,精准摸清底数
市生态环境局统一部署,组织各区通过实地调查、采样监测、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对纳入整治清单的镇级工业园区开展“地毯式”摸底调查,重点排查园区内各企业污水排放、雨污分流状况、入河排污口情况,核实登记雨水、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管网、各污染治理设施工艺管道以及阀门等设备的位置和流向,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提供准确的基础信息和数据支撑。
如禅城、南海区由政府统一选聘专业的勘查单位开展管网“全面体检”,为园区、排水单元“把脉问诊”、“开方抓药”,摸清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指导排水单元精准开展整改。
对标整改,精细开展整治
建立“四张清单”(问题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责任清单),严格对照整改,实现全过程、全系统、全方位的治理提升。
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园区雨水、生活污水管网建设,打通断头管、修复破损管、纠正错接管、改造混接管。
二是规范企业排水行为。按照“一点一策”的原则落实规范整治,园区内涉水工业企业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和雨水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其他排水单元同步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并严格落实排污及排水许可制度。
三是开展排污口专项整治。整治园区范围内河涌入河排污口,依法依规进行清理、整治、规范管理、树牌公开。
完善机制,精心强化管理
构建“帮扶整改—规范验收—考核督办”管理体系。
一是完善执法帮扶整改机制。加强部门间执法联动,组织开展现场执法监督帮扶,审核把关各排水单元整改方案,督促排水单元严格落实整改措施,规范排水排污行为。
二是实行联合验收机制。园区管理机构编制自评报告(“一报告、一套表、一张图”)报区环委办验收,区环委办组织区生态环境部门、区住建水利部门开展验收,以通过验收的文件作为园区完成任务的依据。完善排水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简化排水许可办理机制,减少园区企业负担。
如禅城区明确完成雨污分流整治的园区,可由园区管理机构统一办理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南海区明确只涉及生活污水的企业无需办理排水许可证,由镇街排水主管部门现场核实企业符合雨污分流要求后出具书面意见。
三是加强考核督办。将“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纳入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考核,定期检查调度工作进展,对工作滞后、问题突出的及时提请督查督办,对提前完成建设任务的给予加分鼓励。
工作成效
园区基础设施不断完善
经过整治,试点园区均已实现雨水、生活污水管网全覆盖,园区内企业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雨水达到分类收集、分质处理要求,有效减少污水直排河涌;同时加强管网设施日常管理维护,保障园区内污水有效收集至污水处理厂处理。
企业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试点园区内有工业废水产生的工业企业均绘制厂区管网系统建设平面图和污染治理工艺流程图,清晰、醒目地张贴于厂区进门处及污染治理设施处,所有排水单元均已依法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或完成排污许可、登记,企业主体责任得到落实。
科技治水手段不断加强
运用科技手段助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为加强企业排水监管赋能。
如南海区在和桂工业园污水管网的14个关键节点安装了pH在线监控设备,通过远程在线监控实时查看各点位的pH数值,自系统建立以来,南海区生态环境部门已根据系统线索及时查处4起企业非法排放行为;
高明区建立对川园区水环境大数据监督管理“猫头鹰”“白海豚”系统,分别对独岗主涌流域范围内30家涉水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和2个河涌断面水质变化情况实行在线监控,利用平台APP将排污企业各项环保参数推送给企业并对异常情况进行预警,实现涉污企业产污、治污、排污全过程监督管理。
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通过整治园区范围内的河涌入河排污口,试点园区周边的河涌水质明显改善。如南海区和桂工业园旁的象安公涌、三水区南山镇工业园旁的旧漫水河水质年均值已消除劣Ⅴ类,高明区对川工业园区旁的独岗主涌现已稳定消除黑臭,水质持续变好。
下一步,佛山市将持续推进镇级工业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强化园区排水单元规范化整治,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解决工业区污水排放问题,打造佛山治水特色。2022年,全市将计划完成16个镇级工业园“污水零直排区”建设。
佛山市坚持将“三线一单”作为改善环境质量、优化产业布局、引导开发建设、服务审批改革的重要契机和有力抓手来谋划推动,通过高起点谋划部署,紧密结合区域空间特点和产业集聚发展目标,深度融合生态环境差异化准入要求,编制形成“1+3+96+N”的成果体系,并积极探索“三线一单”落地应用,工作成效显著,市生态环境局获得全国“三线一单”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全省仅3个地级市获得),为推动经济社会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
以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
精细划定要素管控分区
在国家、省管控精度基础上,佛山市自我加压同步细化编制市级版本,重点以市控、区控河流水质全面改善为目标,将52个省级水环境控制单元进一步细化形成80个市级水环境控制单元。同时,引导工业企业数量多、经济总量大的南海区、顺德区同步细化开展区级“三线一单”编制工作,管控边界精细到产业园区、工业聚集区一级。其他区以镇街为单位,将“三线一单”编制工作细化到行政村一级。
佛山市紧密衔接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将污染物排放量、环境质量现状及目标设定与土地利用规划、工业开发建设布局相匹配,在国家、省管控分区基础上进一步精准划定管控分类:
将工业用地面积占比大于30%的控制单元细分为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
将省级工业园所在且以城镇生活源为主的超标控制单元、以及现状工业用地面积占比大于25%且以城镇生活源为主的超标控制单元作为水环境工业—城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区;
为强化对饮用水源的保护,将可能影响饮用水源安全的重点区域划分为水环境其他重点管控区。
明确矢量范围,使得各类要素管控单元重点明确,边界清晰,为分区管控实施应用奠定了坚实基础。
聚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制定差异化准入清单
佛山市将管控要求与环境质量改善挂钩,聚焦产业园区、工业集聚区以及村级工业园区,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利用效率要求4个维度制定共性和差异化环境准入清单成果,建立了“1+3+96+N”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体系。强化敏感目标保护,推动工业项目入园集聚发展。
推动区域污染物削减
探索重点管控单元总量控制
大力推进区域重点污染物区域削减,对上年度重点河涌水质未达标的管控单元,要求组织编制、系统实施、向社会公开区域重点水污染物减排计划并明确“替代量”,本年度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新增水环境重点污染物实行区域“减二增一”替代。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新增大气重点污染物实行“减二增一”替代。基于管控单元特征和减排潜力分析,探索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
在中心城区所在单元提出机动车氮氧化物总量控制和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管控要求,倒逼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和生活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
在VOCs和工业废水排放量大的单元分别实行VOCs、重点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推动工业源污染深度治理。
强化“三线一单”引领
探索成果体系落地应用
以“三线一单”为引领,全面探索在产业优化布局、项目选址选线研判、深化环评审批改革等领域中的应用。
佛山市顺德区以“三线一单”刚性约束推动产业布局优化提升,在区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中明确金属表面处理行业的准入条件,逐步实现表面处理废水定点集中处理,有效推动重点行业布局优化提升,相关应用实例入选全省“三线一单应用典型案例”。
推动细化区域(规划)环评编制,深入推进环评审批改革。
目前
佛山市高明全域、南海区桂城街道、顺德区5个产业园区已纳入改革试点区域,全市累计实施降级项目96个,承诺制项目108个,在现有场地内不新增污染的改扩建项目直接通过排污许可证项目40个,享受环评审批制度改革红利区域及企业数量持续扩大。
另外,佛山市依托“三线一单”管控分区成果,在官方网站设置环评数据服务专栏,将各区空气质量数据以及所有水环境控制单元、控制断面的达标判定情况主动公开,提升了环境质量数据公开服务水平。
金箔巧克力
金箔冰淇淋
金箔小蛋糕
......
自我回忆下
想想看你吃过吗?
日前,相关部门发文
金银箔粉不是食品添加剂
不得销售!不得制作
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维护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净化市场消费环境,2022年1月29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联合印发《关于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近年来,一些含金(银)箔金(银)粉类物质(以下简称金银箔粉)食品在市场上频频出现,成为消费噱头,存在食品安全风险。根据我国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标准规定,金银箔粉不是食品添加剂,不能用于食品生产经营。
《通知》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食品安全监管,食品生产者不得采购使用金银箔粉生产加工食品,食品销售者不得采购销售含金银箔粉食品,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售卖含金银箔粉餐食。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海关总署关于依法查处生产经营
含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标准规定,金(银)箔金(银)粉类物质(以下简称金银箔粉)不是食品添加剂,不能用于食品生产经营。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维护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净化市场消费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食品安全监管。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食品生产者不得采购使用金银箔粉生产加工食品,食品销售者不得采购销售含金银箔粉食品,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售卖含金银箔粉餐食。
二、严格进口食品安全监管。各级海关部门要督促食品进口商落实主体责任,不得进口含金银箔粉食品,已经进口的,立即停止销售。
三、严格网络交易监管。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网络交易平台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平台内经营者资质审核,严禁平台内经营者销售含金银箔粉食品。加强对“含金银箔粉食品”“可食用金银箔粉”的网络交易监测,及时督促网络交易平台依法采取下架等处置措施。
四、严格广告监管。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严厉打击以食品添加金银箔粉为噱头宣扬奢靡享乐、拜金主义等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广告宣传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宣传食品中添加金银箔粉具有保健功能、治疗功效等虚假违法广告。
五、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虚假宣传金银箔粉可食用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进口含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相关违法行为一经查实,一律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涉嫌犯罪的,一律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加强科普宣传和舆论引导。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教育,组织专家开展健康解读,正确引导社会舆论,适时发布消费提示,倡导科学理性消费。鼓励社会各界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积极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坚决遏制“食金之风”。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海关总署
2022年1月29日
大家见过哪些奇葩的金箔食品
欢迎在下方留言区一起讨论~
新年让我们一起做个健康饮食达人吧!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