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季华大宗商品交易基地专项资金再不申报就晚了!
佛山季华大宗商品交易基地专项资金申报
申报时间
2022年2月28日截止
申报对象
在祖庙街道辖区范围内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进驻佛山季华大宗商品交易基地且年商品销售额达到 10 亿元人民币及以上且纳入国家联网直报调查平台单位库的大宗商品贸易类企业。
申报条件
1.在祖庙街道辖区内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并已进驻佛山季华大宗商品交易基地且年销售额达到10亿元人民币及以上,并纳入国家联网直报调查平台单位库的大宗商品贸易类企业。
2.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开展违法违规经营业务,并在取得合法经营权后方可进行运营,近三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被列入“失信黑名单”;
3.在运营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经营、税务、金融等风险由基地运营方或企业方独自承担;
4.基地运营方需对入驻基地的企业进行资格审核,保证入驻企业有足够资质且申请年上一年无不良违法行为;
5.基地内所有在统企业承诺自进驻日期起五年内不得迁出祖庙辖区;
6.基地运营方及基地入驻企业需积极配合政府工作;
7.不存在其它违反扶持的相关情形。
近日,佛山市五区陆续公布2021年经济运行情况,亮点纷呈。
禅城2021年GDP突破2100亿元大关
1月29日,禅城区公布2021年经济“成绩单”,全区地区生产总值为2148.90亿元,同比增长8.2%。其中,第二产业增加值为748.81亿元,同比增长10.3%;第三产业增加值为1399.43亿元,同比增长7.1%。
禅城以占佛山约1/25的面积贡献近1/5的GDP,地均GDP产出高达13.95亿元,为全市最高,接近深圳(15.36亿元)水平。
南海2021年GDP增速领跑全市
1月27日,南海区公布2021年经济数据,全区完成地区生产总值3560.89亿元,同比增长8.8%,增速分别比全国(8.1%)、全省(8.0%)、全市(8.3%)高0.7、0.8、0.5个百分点,增速全市第一,经济综合实力再上新台阶。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60.88亿元,较上年增长7.9%;第二产业增加值1907.77亿元,较上年增长9.5%;第三产业增加值1592.23亿元,较上年增长8.1%。
南海以不到全省千分之六的土地,创造全省近3%的生产总值。
在1月4日召开的南海区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区长王勇表示,2022年南海将重点强化“六大统筹”,即统筹大型产业集聚区和新城区规划建设、统筹全域土地治理和乡村振兴、统筹招商引资和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统筹科技创新资源集聚和科研成果转化机制改革、统筹产业绿色转型和污染防治攻坚、统筹文化文明和民生保障。
顺德成全国首个万亿工业强区
2月6日,顺德发布2021年经济运行情况,全区完成地区生产总值4064.38亿元,总量稳居全市第一;工业总产值达11421.6亿元,率先在全国市辖区中突破万亿,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2017.88亿元。
数据显示,顺德全区工业用地仅111平方公里,此次工业总产值突破万亿元,意味着该区平均每平方公里工业用地产出首超百亿元,达102亿元,成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新样板。
立足工业万亿新起点,顺德正实施产业“六大倍增”计划,包括加快新一代电子信息、机器人、先进材料等产业集群建设,力争用5—10年时间培育4个千亿级产业集群,奋力建设高质量发展先行示范区。
2022年高明GDP或将突破千亿
近日,高明公布2021年经济数据,GDP达977.1亿元。这是高明历史上最接近千亿大关的一次。如无意外,2022年高明GDP将突破千亿。
这意味着,两个全国少有的事件即将发生:
第一,高明即将成为全国少有的、仅凭近50万人口就突破千亿的市辖区。
第二,佛山即将成为一个全国少有的、全部辖区GDP都高于千亿的地级市。
2021年,高明实现了多个突破:GDP首次突破900亿元,其中第二、第三产业首次突破700亿元(728.78亿元)、200亿元(215.91亿元)。高明全区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也首次突破500亿元(549.75亿元)。
如果以“七普”为人口基数计算,2021年顺德人均GDP约为12.59万元;南海约为9.71万元。而高明则高达20.83万元,不仅远远领先顺德、南海两位“老大哥”,甚至还领先上海(约17.38万元)这样的中国经济最强城市。从这个角度看,未来高明GDP突破千亿大关,将是典型的“高质量过千亿”。
接下来,随着珠肇高铁高明站、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临空大型产业园区等大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推进,随着顺德结对高明紧密协作机制的落实,高明经济“质的稳步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都将有可观的跃升空间。
三水2021年GDP增速全市第二
日前,三水区2021年经济运行“成绩单”发布,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405.2亿元,迈上1400亿新台阶,同比增长8.6%,增速居全市第二,展现三水经济的强劲韧性。
2021年,三水区GDP增速高于全国(8.1%)、全省(8.0%)、全市(8.3%)水平,其中,第一产业产值为43.95亿元,同比增长20.6%;第二产业产值为1010.25亿元,同比增长9.5%;第三产业产值为351亿元,同比增长4.8%。三类产业产值占比约为3:72:25,第二产业仍是产值贡献的主角。
按照三水区第十四次党代会总体部署,三水将锚定四大发展目标:再造一个产业新三水、开启城市建设新阶段、打造乡村振兴新标杆、推动社会民生新发展。其中,三水将推动“4+2”产业集群发展壮大,大力培育超3000亿元装备制造、超2000亿元泛家居、超1000亿元食品饮料、超1000亿元电子信息四大主导产业集群,加快培育生物医药、新材料两大新兴产业集群,力争工业产值翻一番。
2022年佛山市促进对外经济合作专项资金
对外投资合作企业开办费补助
申报时间
2022年3月30日截止
扶持标准
对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境外依法办理了注册登记的境外投资企业给予开办费补助。原则上按照最高不超过实际开办费用50%的比例给予补助,对每个境外项目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在“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投资的境外投资企业按最高不超过实际开办费用60%的比例给予补助,对每个境外项目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120万元)。一个境外企业只能享受一次开办费支持。
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需具备以下条件:
1、在我市依法办理工商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依法办法境外投资备案,是境外投资项目的国内投资主体(需为境外企业的控股企业,且不含以金融、股权投资为主营业务的企业)。
3、依法开展对外投资合作业务,财务制度健全,近三年无违反对外投资合作有关规定的行为,未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本通知规定的申报截止日期前,无拖欠财政资金。
5、按照国家及省有关规定报送项目信息、统计资料及进行在外人员信息备案。
(二)境外项目需具备的条件:
1、经各级有关部门核准或备案,依法诚信经营,严格按照国家和省“走出去”有关政策规定开展业务,履行必要的社会责任。
2、在企业(项目)所在国依法注册、登记或备案,项目或合同依法生效正在执行或已开展实质性经营。
3、境外再投资(多级投资)企业须与国内母体公司之间存在明确、清晰的产权隶属关系。
4、境外投资企业中方实际投资金额不低于10万美元。
5、境外投资项目需完成向我国驻外使(领)馆经商参赞处(室)报到登记手续(在港澳地区设立的企业需完成向驻港澳中联办经济部报到登记手续)。
(三)项目适用时间:
1、申请开办费补助的境外项目,境外企业注册时间、并购项目交割时间应该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并在本通知规定的申报截止日期前支付相关费用。
2、申请信用保险统保平台配套补助的项目为《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中央财政2021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对外投资合作事项)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商务合函[2021]109号)中获得政策性信用保险补助的项目。
广东企业“走出去"信用保险统保平台配套补助
申报时间
2022年3月30日截止
扶持标准
对在广东省企业“走出去”统保平台下投保相应保险或出具担保的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在省给予保费80%补助的基础上,我市配套给予单个项目保费金额20%的补助。
对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非洲“三网一化”项目、国际产能合作或广东省政府认定的重点项目,在省给予保费90%补助的基础上,我市配套给予单个项目保费金额10%的补助。
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需具备以下条件:
1、在我市依法办理工商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依法办法境外投资备案,是境外投资项目的国内投资主体(需为境外企业的控股企业,且不含以金融、股权投资为主营业务的企业)。
3、依法开展对外投资合作业务,财务制度健全,近三年无违反对外投资合作有关规定的行为,未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本通知规定的申报截止日期前,无拖欠财政资金。
5、按照国家及省有关规定报送项目信息、统计资料及进行在外人员信息备案。
(二)境外项目需具备的条件:
1、经各级有关部门核准或备案,依法诚信经营,严格按照国家和省“走出去”有关政策规定开展业务,履行必要的社会责任。
2、在企业(项目)所在国依法注册、登记或备案,项目或合同依法生效正在执行或已开展实质性经营。
3、境外再投资(多级投资)企业须与国内母体公司之间存在明确、清晰的产权隶属关系。
4、境外投资企业中方实际投资金额不低于10万美元。
5、境外投资项目需完成向我国驻外使(领)馆经商参赞处(室)报到登记手续(在港澳地区设立的企业需完成向驻港澳中联办经济部报到登记手续)。
(三)项目适用时间:
1、申请开办费补助的境外项目,境外企业注册时间、并购项目交割时间应该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并在本通知规定的申报截止日期前支付相关费用。
2、申请信用保险统保平台配套补助的项目为《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中央财政2021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对外投资合作事项)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商务合函[2021]109号)中获得政策性信用保险补助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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