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粮油储备库二期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佛山市南海区粮油储备库二期项目已由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南发改资招投标核准〔2022〕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粮食储备库,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小塘五星村路段。
2.2 项目建设规模:佛山市南海区粮油储备库二期项目建设仓储总规模为22.3万t。其中拟新建18.3万t浅圆仓、4万t大米楼房仓及日产150t的大米加工车间,并配套建设工作塔、汽车接发站等辅助设施。本项目建设投资约88595.06万元。
2.3勘察设计周期:
(1)勘察工作周期:
本工程的勘察工作需分阶段分批次多次进场,在接到发包人书面通知后三天内进场施工,每次进场需在接到发包人书面通知后30个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发包人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的勘察工作、土壤氡气浓度检测、物探,及根据国家、广东省、佛山市现行规范、设计和发包人等要求进行的超前钻勘察,按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并提供后续服务等)。
(2)初步设计周期(含评审、修编至审批完成):
①签订合同后10个日历天内,中标人需进行方案设计,并提交方案设计成果(含效果图、总图布局及主要建筑的工艺及土建方案等)。
②方案设计成果经招标人确认后,10个日历天内中标人须完成总平面规划报建图设计和总图规划报建工作,在方案设计成果经招标人确认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单体报建图设计并提交有关材料办理完成单体规划报建工作。
③方案设计成果经招标人确认后,45个日历天内提供达到评审要求的初步设计成果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成果文件、概算编制、规划、人防、消防、地质勘查报告及效果图等。
④初设评审通过后5个日历天内按发包人要求完成修编并提交成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最终版的初步设计成果文件、概算编制、规划、人防、消防、地质勘查报告及效果图等;
⑤本项目初步设计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不包含招标人确认各阶段成果时间及各职能部门等相关审批部门审批各阶段成果资料的时间),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在招标人规定的初步设计周期内,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任务,提交相应的初步设计成果文件,提供招标人因审查、报批报审要求所需的图纸及相关资料(包括做好报批报审工作),并提供相应的后续服务工作。
⑥在总勘察设计周期内,中标人应配合招标人的规划报建行政报建报批工作,按照招标人规划报建阶段的工作进度及时提交相应符合要求的图纸、文件等。
⑦在服务过程中,由于招标人的项目实施计划调整而导致本勘察设计服务周期调整的,以招标人正式的书面通知为准。
⑧如由于非中标单位原因导致勘察设计工作无法进行的,经招标人同意,勘察设计工期可顺延。
2.4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2.4.1招标工作范围主要包括:
招标内容:按照本工程可行性报告和招标人要求开展该项目的工程勘察(含地质勘察、物探、土壤氡气浓度检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编制工程概算文件)、协助招标人组织专家评审、概算编制、规划、人防、消防、地质勘查报告及效果图等相关的勘察设计咨询工作及上述工作的后续服务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下一阶段招标配合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协助完成与本项目相关的后续服务,对施工图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做相应的技术交底等,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勘察工作:发包人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的勘察工作、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含初勘、详勘及审核)、地质勘察、土壤氡气浓度检测、物探,及根据国家、广东省、佛山市现行规范、设计和发包人等要求进行的超前钻勘察,按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并提供后续服务等勘察工作,且勘察成果应满足设计要求,并对施工图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做相应的技术交底。
(2)初步设计工作:包括初步设计(含方案设计(含效果图)、设计概算编制)、下一阶段招标配合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协助完成与本项目相关的后续服务等。具体设计内容以招标人要求为准,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所有各式粮仓、配套管理用房及生产生活设施设备的各专业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深基坑支护、工艺、电气、人防、室外装修、室内装修、给排水、消防、防雷、通风空调、智能化系统、绿色建筑、节能、室外市政(包括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室外道路、给排水、照明、综合管线,及用地红线外与市政给排水接口的衔接部分等)、海绵城市、工艺流程设计、边坡设计、景观绿化、亮化工程及其它附属专业设计,并对施工图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做相应的技术交底。
中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服务周期内,完成本项目的上述任务,并提供相应后续服务工作,提交相应的成果文件。
(3)勘察设计人应完成勘察、物探、土壤氡气浓度检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等资料以及进行报批报审的相关工作(设计报审过程中向各职能部门交纳的相关规费由发包人承担);按有关规定参加工程中间验收及竣工验收。
(4)勘察设计人须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将部分专业设计工作分包给其他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本项目主体工程设计不得分包。
(5)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或发包人的要求,及时派出相关专业人员解决施工图设计阶段、工程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涉及到的设计问题;
2.4.2本项目投标折率最高限价为:90%。
2.5本项目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其他承包方式: / 。
2.6质量要求:
2.6.1勘察质量要求: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深度要求。
2.6.2设计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3.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要求)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1)和(2)两项资质:
(1)工程勘察资质(具备以下①或②):
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②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2)设计资质(具备以下①或②或③):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商物粮行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商物粮行业(粮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4.2.2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须以负责本项目设计工作且具有上述设计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只允许1家负责设计的单位与1家负责勘察的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 联合体资质等级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款的支付。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负责设计的单位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资质类别为:设计类企业,负责勘察的单位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资质类别为:勘察类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要求)
4.3.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 C 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要求)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还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要求)
4.4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4.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4.3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4.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双方均需满足)
4.5.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5.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5.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5.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5.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7月26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 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
6.2.3投标保证金为电子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录保证机构的业务系统办理。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2年8月16日8时30分,截止时间:2022年8月16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2年8月16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 开标五室208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7.3 递交投标文件人员:
7.3.1疫情期间,提倡非本地(佛山市外)的投标人委托本地(佛山市内)的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本地的其他人员为授权委托人(若为联合体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牵头人派出),纸质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等方式寄给授权委托人。获授权的委托人须凭以下文件递交投标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③获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④投标单位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如获授权委托人即为交易员本人时不须重复提供)、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账或汇款凭证复印件或投标保函原件。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完整资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3.2投标人授权代理人按规定递交了投标文件并确认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后即可自行离场,无需参加开标会,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开标结果的确认等开标过程在监督机构的监督下进行,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7.3.3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授权委托人进入佛山市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必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7.3.4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场,不集中参加开标会议。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3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办法。
10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区粮食储备库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海大道
联系人 陈先生
电话:0757-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南海大道北66号西座三楼
电话:0757-86228376
传真:0757-86281316
电子邮件: jianqinzb@126.com
项目概况
2022年广东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佛山市顺德区龙江医院)专用医疗设备购置项目(一)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8月16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F2022(SD)WZ0193
项目名称:2022年广东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佛山市顺德区龙江医院)专用医疗设备购置项目(一)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四维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等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2,50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60天内到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如投标人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改为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如投标人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改为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0年至2021年度内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投标人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改为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四维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等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四维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等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清单”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3)已登记获取本次采购文件。(具体方式详见本项目公告)。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投标人为制造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07月26日 至 2022年08月02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8月16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操作如下:
(1)供应商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网址为:https://www.gdgpo.gov.cn/,进入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找到供应商登录口(如果没有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账号需要提前注册,没有电子签章CA的需要提前办理,CA用于制作标书和开标时解密)。
(2)供应商进入系统后,展开“项目采购→应标→项目投标”菜单。
(3)选中要参与的项目,点击【未参与项目】进入项目详情页面。
①查看报名开始/结束时间,以及开标时间;
②查看采购清单信息
③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和联系人邮箱;点击【确认参与】,即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下载。
5、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方式为“线上提交”,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要求上传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6、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1)供应商在云平台进行在线签到及在线解密,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
(2)供应商需要在开标时间之前的30分钟内登录系统进行签到,请各供应商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开标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进行解密,解密时限以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供应商不按要求进行解密,视为无效投标。因技术问题导致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解密的,可以通过特殊通道上传备用的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需保证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一致(即两份文件为投标客户端同时生成)。
(4)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gdgpc.czt.gd.gov.cn)下载操作手册查询,或通过云平台公布的在线客服、微信/QQ群、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
7.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佛山市顺德区龙江医院)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东华路39号
联系方式:0757-238819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6-18楼
联系方式: 020-37861051/020-37860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麦东淘、刘志丰
电 话: 020-37861051/020-37860563
1.招标条件
人民礼堂抢险加固工程-临时高支撑架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人民礼堂抢险加固工程-临时高支撑架工程(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
2.2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建筑地下0层,地上5层,穹顶标高为23.472m。
2.3计划工期:施工工期120日历天,支撑使用维护期为7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书面开工通知或监理人审批后发出的书面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原因而延长。
2.4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6547662.89元。
2.5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招标内容、规模:本工程为钢桁架结构,格构柱制安,格构柱底C30混凝土基础制安,附墙撑杆制安,桁架梁制安,各种型钢钢梁制安,穹顶外表面做局部修缮工程,舞台整体拆除等。具体施工内容最终以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6承包方式:综合单价包干,包工、包料、包机械设备、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或以上)、包资料整理及移交(归档)、包垃圾(含建筑垃圾等)清运、包竣工清场、包环境保护、包水电费用、包检测、包保险、包利润及规费等。
2.7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8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有效的资质:
(1)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
(2)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或以上)资质。
注:若投标人所具有的资质的有效期届满,但根据相关部门发布文件的规定其资质的有效期可延期的,则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根据《国家文物局关于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文物保发[2021]30号)要求,具有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三级资质的投标人应及时办理资质换证。过渡期内,未办理资质换证的投标人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三级资质仍处于有效期内的视为满足资质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的资质要求。
4.2.2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以具备上述第4.2.1款第(1)项资质并且承担本项目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工作的单位为牵头人,组成联合体单位的数量不得超过2名【即承担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工作的单位不超过1名,承担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工作的单位不超过1名】,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其他任何形式重复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4.2.2.6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须符合要求)
4.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须符合要求)
4.5.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4.6.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须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2年1月至2022年6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注: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或确认)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对受疫情影响,投标人无法按时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的,投标人可提供最近半年的社保证明,但须附上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关于暂缓缴交社会保险费用的通知文件扫描件或网页截图页面,否则不予认可。
4.6.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综合类(C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2年1月至2022年6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有效社保证明材料详见招标公告第4.6.4条注释的规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4.8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9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4.9.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成员方)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止(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为人民币520万元(或以上)的文物保护工程类施工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加盖业主公章)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注:上述“文物保护工程类施工”是指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壁画等不可移动文物的保养维护工程、抢险加固工程、修缮工程、保护性设施建设工程、迁移工程等。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 8 月 17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招标文件费用为人民币500元/套,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说明。
6.投标保证金
6.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13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电子投标保函(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 8 月 17 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 8 月 17 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程。
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
联 系 人:曹小姐
电 话:0757-29938518
招标代理: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石龙南路1号嘉邦国金中心1座1208室
联 系 人:吴工、廖工
电 话:0757-86329772
传 真:0757-86329772
电子邮件:gdsjzjlfs@126.com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 话:0757-22836334、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5428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交易监管科
邮 编:52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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