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荷城街道西安小学2022-2023学年采购师生配餐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西安小学2022-2023学年采购师生配餐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08月09日 11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8-2022-02010
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西安小学2022-2023学年采购师生配餐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00,8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西安小学2022-2023学年采购师生配餐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500,8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7月31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扣除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以内任 1 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响应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西安小学2022-2023学年采购师生配餐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西安小学2022-2023学年采购师生配餐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提供《响应承诺函》;
(3)响应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07月27日 至 2022年08月08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08月09日 11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请于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
五、开启
时间: 2022年08月09日 11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三楼开标室(3)(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西安小学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西安安吉路西康巷1-6号
联系方式:0757-888612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市睿士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华路586号之二商铺
联系方式:0757-886383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小姐
电 话:0757-88638322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佛山市中医院 2022年8(至)9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1. 招标条件
佛山市南海区粮油储备库二期项目已由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南发改资招投标核准〔2022〕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粮食储备库,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小塘五星村路段。
2.2 项目建设规模:佛山市南海区粮油储备库二期项目建设仓储总规模为22.3万t。其中拟新建18.3万t浅圆仓、4万t大米楼房仓及日产150t的大米加工车间,并配套建设工作塔、汽车接发站等辅助设施。本项目建设投资约88595.06万元。
2.3勘察设计周期:
(1)勘察工作周期:
本工程的勘察工作需分阶段分批次多次进场,在接到发包人书面通知后三天内进场施工,每次进场需在接到发包人书面通知后30个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发包人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的勘察工作、土壤氡气浓度检测、物探,及根据国家、广东省、佛山市现行规范、设计和发包人等要求进行的超前钻勘察,按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并提供后续服务等)。
(2)初步设计周期(含评审、修编至审批完成):
①签订合同后10个日历天内,中标人需进行方案设计,并提交方案设计成果(含效果图、总图布局及主要建筑的工艺及土建方案等)。
②方案设计成果经招标人确认后,10个日历天内中标人须完成总平面规划报建图设计和总图规划报建工作,在方案设计成果经招标人确认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单体报建图设计并提交有关材料办理完成单体规划报建工作。
③方案设计成果经招标人确认后,45个日历天内提供达到评审要求的初步设计成果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成果文件、概算编制、规划、人防、消防、地质勘查报告及效果图等。
④初设评审通过后5个日历天内按发包人要求完成修编并提交成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最终版的初步设计成果文件、概算编制、规划、人防、消防、地质勘查报告及效果图等;
⑤本项目初步设计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不包含招标人确认各阶段成果时间及各职能部门等相关审批部门审批各阶段成果资料的时间),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在招标人规定的初步设计周期内,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任务,提交相应的初步设计成果文件,提供招标人因审查、报批报审要求所需的图纸及相关资料(包括做好报批报审工作),并提供相应的后续服务工作。
⑥在总勘察设计周期内,中标人应配合招标人的规划报建行政报建报批工作,按照招标人规划报建阶段的工作进度及时提交相应符合要求的图纸、文件等。
⑦在服务过程中,由于招标人的项目实施计划调整而导致本勘察设计服务周期调整的,以招标人正式的书面通知为准。
⑧如由于非中标单位原因导致勘察设计工作无法进行的,经招标人同意,勘察设计工期可顺延。
2.4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2.4.1招标工作范围主要包括:
招标内容:按照本工程可行性报告和招标人要求开展该项目的工程勘察(含地质勘察、物探、土壤氡气浓度检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编制工程概算文件)、协助招标人组织专家评审、概算编制、规划、人防、消防、地质勘查报告及效果图等相关的勘察设计咨询工作及上述工作的后续服务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下一阶段招标配合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协助完成与本项目相关的后续服务,对施工图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做相应的技术交底等,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勘察工作:发包人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的勘察工作、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含初勘、详勘及审核)、地质勘察、土壤氡气浓度检测、物探,及根据国家、广东省、佛山市现行规范、设计和发包人等要求进行的超前钻勘察,按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并提供后续服务等勘察工作,且勘察成果应满足设计要求,并对施工图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做相应的技术交底。
(2)初步设计工作:包括初步设计(含方案设计(含效果图)、设计概算编制)、下一阶段招标配合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协助完成与本项目相关的后续服务等。具体设计内容以招标人要求为准,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所有各式粮仓、配套管理用房及生产生活设施设备的各专业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深基坑支护、工艺、电气、人防、室外装修、室内装修、给排水、消防、防雷、通风空调、智能化系统、绿色建筑、节能、室外市政(包括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室外道路、给排水、照明、综合管线,及用地红线外与市政给排水接口的衔接部分等)、海绵城市、工艺流程设计、边坡设计、景观绿化、亮化工程及其它附属专业设计,并对施工图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做相应的技术交底。
中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服务周期内,完成本项目的上述任务,并提供相应后续服务工作,提交相应的成果文件。
(3)勘察设计人应完成勘察、物探、土壤氡气浓度检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等资料以及进行报批报审的相关工作(设计报审过程中向各职能部门交纳的相关规费由发包人承担);按有关规定参加工程中间验收及竣工验收。
(4)勘察设计人须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将部分专业设计工作分包给其他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本项目主体工程设计不得分包。
(5)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或发包人的要求,及时派出相关专业人员解决施工图设计阶段、工程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涉及到的设计问题;
2.4.2本项目投标折率最高限价为:90%。
2.5本项目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其他承包方式: / 。
2.6质量要求:
2.6.1勘察质量要求: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深度要求。
2.6.2设计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3.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要求)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1)和(2)两项资质:
(1)工程勘察资质(具备以下①或②):
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②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2)设计资质(具备以下①或②或③):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商物粮行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商物粮行业(粮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4.2.2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须以负责本项目设计工作且具有上述设计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只允许1家负责设计的单位与1家负责勘察的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 联合体资质等级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款的支付。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负责设计的单位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资质类别为:设计类企业,负责勘察的单位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资质类别为:勘察类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要求)
4.3.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 C 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要求)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还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要求)
4.4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4.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4.3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4.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双方均需满足)
4.5.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5.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5.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5.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5.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7月26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 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
6.2.3投标保证金为电子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录保证机构的业务系统办理。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2年8月16日8时30分,截止时间:2022年8月16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2年8月16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 开标五室208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7.3 递交投标文件人员:
7.3.1疫情期间,提倡非本地(佛山市外)的投标人委托本地(佛山市内)的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本地的其他人员为授权委托人(若为联合体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牵头人派出),纸质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等方式寄给授权委托人。获授权的委托人须凭以下文件递交投标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③获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④投标单位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如获授权委托人即为交易员本人时不须重复提供)、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账或汇款凭证复印件或投标保函原件。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完整资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3.2投标人授权代理人按规定递交了投标文件并确认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后即可自行离场,无需参加开标会,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开标结果的确认等开标过程在监督机构的监督下进行,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7.3.3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授权委托人进入佛山市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必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7.3.4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场,不集中参加开标会议。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3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办法。
10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区粮食储备库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海大道
联系人 陈先生
电话:0757-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南海大道北66号西座三楼
电话:0757-86228376
传真:0757-86281316
电子邮件: jianqinz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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