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区2022年积分入户指标数和分配方案的调整通告
关于调整三水区2022年积分入户指标数和分配方案的通告
根据上级有关增加入户指标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2022年度积分入户指标,充分发挥指标的社会效益并能更好地服务新市民,我区结合实际现调整2022年第二、三、四季度积分入户指标分配方案如下:
一、2022年三水区积分入户指标数1400个(原计划每季度分配350个),第一季度积分入户指标数已使用350个,全年剩余1050个指标平均分配至第二、三季度,按第二季度525个、第三季度525个分配,第四季度指标数等市文件下达再拟公示确定。
二、若申请积分入户的人数不超过当季指标数,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均可取得入户资格,剩余的指标数自动整合至下一季度累加使用,直至用完本年度入户指标总数。
三、若申请积分入户的人数超过当季指标数,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按照《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的积分规则进行排名,排名在指标数内的申请人取得入户资格。未获得入户资格的新市民,若要参加下一季度积分入户仍需提出申请。
四、每季度积分入户排名结果于季后首月下旬在佛山市新市民服务信息网、“佛山市新市民”微信公众号、“三水政法”微信公众号等官方网站及新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我区签发的《佛山市积分制入户卡》仅限于我区入户,不能跨区使用。
中共佛山市三水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2年7月22日
为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张槎街道人大工委于7月份组织张槎代表团其中的35名市、区人大代表,围绕深入推进爱国卫生工作,开展以“我为民、我履职、我行动”为口号的“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主题活动,实地走访张槎街道中心站、海口站等10个人大代表联络站,开展接待走访选民群众活动,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共收集道路修复、路灯损坏、车辆乱停放等近40个问题,并到实地进行走访考察,切实为民排忧解难。
海口村联络站
7月11日上午,在海口村人大代表联络站,禅城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杜梅,张槎街道人大工委、政协联络处副主任黄志锋及其他三位人大代表接待了来自海口村、青柯村和马岗社区的群众。
海口村群众提出了辖区内共享自行车、电动车停放秩序凌乱,导致道路拥堵的问题。在现场的人大代表帮忙梳理出问题产生的原因后,现场的群众表示,希望能够规划好相关的共享自行车、电动车的停车点,并通知运营方及相关部门加以更有效的管理,共同建设整齐有序的村居环境。
下朗村联络站
7月11日下午,禅城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胡安泉及其他三位人大代表来到了下朗村人大代表联络站,倾听白坭村、下朗村等群众反映的意见。
由于白坭村主干道人流多、车流量大,导致沿街摆卖、占道经营情况严重,村委会多次进行劝导无果,进行摆卖的部分村民屡教不改,严重影响村容村貌和辖区内各经营场所的营商环境。在了解详情后,在场人大代表纷纷献言献策,管理部门需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严格落实村规制度,加大整治力度,同时要极力劝导摆卖的村民,刚柔并济地解决村内民生问题。
智城社区联络站
7月13日,张槎街道人大工委、政协联络处主任卢汉军及其他三位人大代表走进辖区智城社区人大代表联络站接待选民群众。
座谈会上,群众反映了关于禅宝路、禅宝南街、江月路市政管理移交不清导致道路两旁车辆停放多,居民出行不便,建议做好道路认定;也有群众根据夜晚出行实际,提出夜晚河堤路灯较暗易产生安全隐患,建议适当增加路灯;还有群众反映,村尾村厨余垃圾处理及沿路洒漏造成二次污染,建议村居进行垃圾站改造,提高卫生清洁标准等建议。人大代表们认真听取并进行详细记录,对选民提出的问题一一予以回复解释,对于需要职能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代表们表示将对意见和建议进行归纳整理后,争取尽快提出处理方案或办理意见,协调相关部门研究解决,并将有关问题形成建议整理上报。
随后,人大代表及选民代表们来到现场实地察看,现场针对群众的问题进行讨论,对现存的问题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表示将把合理的诉求和建议转交相关部门处理,并跟踪落实意见建议办理情况,让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得以有效解决,给群众满意的答复。
上朗村联络站
7月12日,张槎街道人大工委、政协联络处副主任黄志锋及其他三位人大代表在上朗村人大代表联络站接待群众、倾听民声。
对于上朗村 长塘大街、环村路一带大街小巷因水改工程需要开挖地面施工,因施工方没有做好施工围蔽,导致施工完毕后,覆盖水泥的道路坑洼的问题。在场人大代表仔细了解并记录在册,逐一回应了群众所提需求,并表示会反馈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理。随后,人大代表实地查看上朗村 长塘大街、环村路一带,勘察道路详细情况并进行记录。
聆听心声,为民解忧
同一时间内,其他联络站陆续开展接待日活动,佛山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华侨工委主任庄荣耀,佛山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佛山市委组织部副部长邓雅韫,佛山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民建佛山市委专职副主委林荣,禅城区人大常委会专职常委谢启波,禅城区人大常委辛焕平,禅城区人大常委黄志新等各市、区人大代表表示,会结合走访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对所收集的意见建议进行讨论和梳理。意见建议将通过街道人大分办的形式分办到相关职能部门,督促职能部门办理解决,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履职为民的作用。
1.招标条件
高明区内街巷改造工程(2022年度第一片区)【以下称“本项目”】已由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以【2022】6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高明区城市管理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怡乐路以南、祥福路以东、丹霞路以北、秀丽河以西。主要对区域内约2.3万平方米的道路加铺沥青面层,修复破损路面约4100平方米,划设消防通道、停车泊位,根据道路空间合理设置休闲、文体设施等,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项目建安费约为875.47万元。
2.3 定额工期: / 日历天,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日期: /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8754777.01(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内容为本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包括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施工。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8754777.01元。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R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
格或以上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
4.5.1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还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2 年 1 月至 2022 年 6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2 年 1 月至 2022 年 6 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注:
(1)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2)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能提供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通知文件或相关证明文件证明其符合国家减免或暂缓缴纳社保政策的,可根据相关社保政策,免予提供减免或暂缓缴纳社保所属月份的社保证明。否则,应当按要求提供社保证明。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对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被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在一定时限内依法依规限制参与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且投标截止当天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2 年 7 月 19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取。因疫情防控需要,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须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对公账户将招标文件费转入代理指定账户(详见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转账时请备注“内街巷改造第一片区+投标人简称+联系人电话”,以便核查。)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10000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2 年 8 月 9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2 年 8 月 9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7.2.1 因疫情防控需要,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会。
7.2.2 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项目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
7.2.3 投标人应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7.2.4 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9.3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或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罗先生
接收异议的联系方式: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东华路88号,0757-88266179。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高明区城市管理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东华路88号
邮 编:528500
联 系 人:罗先生
电 话:0757-88266179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463号银海广场3座十楼
邮 编:528500
联 系 人:谭绮露
电 话:0757-88630279
传 真:0757-88630279
电子邮件:gdzcgmz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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