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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区汇智路(沿江路~秀丽河)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时间:2022-07-18     人气:1045     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
概述:汇智路(沿江路~秀丽河)建设工程已由佛山市高明区西江产业新城管理委员会以产城投审〔2020〕5号文和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以常务会议决定事项〔2022〕44 号文批准建设......

1.招标条件


汇智路(沿江路~秀丽河)建设工程已由佛山市高明区西江产业新城管理委员会以产城投审〔2020〕5号文和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以常务会议决定事项〔2022〕44 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高明区西江产业新城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西江产业新城管委会统筹解决。


本项目汇智路(沿江路~秀丽河)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高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编号:2020011文核准(适用于需要履行审批、核准手续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西江产业新城汇智路(沿江路~秀丽河)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汇智路(沿江路~秀丽河)建设工程,道路全长约1982米,道路红线宽度为40米,设计速度 50Km/h,设双向6车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桥涵工程、绿化工程等。项目概算总投资约21055.73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为18677.73万元,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设计费为213.67万元。


2.3 计划工期: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2.4.1 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设计部分:根据项目可研批复文件、初步设计文件和招标文件要求,负责本项目工程详勘及从施工图设计阶段开始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详勘、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施工阶段和缺陷责任期内相关技术服务(如施工工艺指导及变更设计)、竣工图编制等工作。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213.67万元。


2.4.2 施工部分: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具体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业主要求为准)的施工、设备采购安装、竣工验收阶段、工程移交阶段、工程缺陷责任期修复、保修期服务和工程结算工作,并负责跟进工程资料备案。工程建安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8677.73万元。


2.4.3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8891.40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为18677.73万元;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设计费(含施工图预算编制费)为213.67万元。本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设计费投标报价采用收费费率的方式填报、建安费投标报价采用收费折率的方式填报。


本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设计费(含施工图预算编制费)投标报价收费费率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为:1.14% 。


本项目建安费投标报价收费折率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为:97.00% 。


2.5 承包方式:包勘察设计、包施工、包设备及材料采购管理、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质量、包验收、包限额设计、包税金等相关的全部工作。


2.6 工程质量要求:


2.6.1 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下一阶段施工的需要,并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市政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设计的技术规范及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2.6.2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相关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相关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本项目需获得省级或以上优质工程奖项,否则,结算时将扣除建安费结算价的0.5%。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并承诺确保无发生安全事故。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相应的施工资质、设计资质、勘察资质,具体如下: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颁发的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以下1)、2)、3)任意一项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3)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 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以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 为牵头人。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及勘察企业除外)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提供)


4.5 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若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4.5.1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且未被系统锁定。企业资质类别分别为“施工类企业”、“设计类企业”、“勘察类企业”。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要求(1 名,联合体投标的,则须为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人员)


4.6.1.1 对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


4.6.1.2 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2 对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的要求(1名,联合体投标的,则须为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人员)


4.6.2.1 对拟派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2 拟派施工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施工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2.3 拟派施工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2.4 拟派施工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施工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施工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施工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6.3 对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要求(1名,联合体投标的,则须为联合体中设计单位的人员)


4.6.3.1 对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4.6.3.2 拟派设计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4专职安全人员  2  名(联合体投标的,则须为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人员),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4.6.5 以上人员除项目总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外,其他人员不得兼任。


4.6.6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2022年  1  月至2022年  6  月)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包括: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且已签盖社保管理部门电子签章的社保证明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对由于安全生产责任问题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2  年  07  月   15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初步设计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500 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50.0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2  年  08  月  04   日 0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2  年  08  月  04   日 0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


7.3 因疫情防控,开标当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本单位已取得有效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须带备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递交投标文件并核验身份后即可离场,不集中参加开标会议。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西江产业新城管理委员会


地址:高明区西江新城怡乐路130号3楼


邮编:528500


联系人:方小姐


电话:0757-88629299


招标代理: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香路 245号张学写字楼 402


邮编:528500


联系人:李惠冰


电话:0757-88821068


电子邮件:495320091@qq.com                             


 监督部门:佛山市高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 话:0757-88618232,0757-88620838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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