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陶博城物业公司公有物业租赁2022年第2期竞租公告
佛山市华夏陶瓷博览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定于2022年7 月22日上午10:00于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对其属下物业进行公开竞租,本项目采用现场举牌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或个人前来竞租。
一、竞租项目基本情况
佛山市华夏陶瓷博览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属下1宗物业(详见租赁清单)采用举牌方式竞租,按照物业月租金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序号 |
物业名称 |
竞租保证金(元) |
租赁保证金(元) |
出租面积(㎡) |
月租金单价(元/月/㎡) |
年租金底价(元) |
租期 (年) |
租金递增 |
免租装修期(天) |
用途 |
1 |
华夏陶瓷博览城陶博四路与陶中路交界处绿化带地块 |
5,490 |
中标价月租金的3倍 |
6.00 |
305 |
21,960 |
3 |
不变 |
/ |
通信设备基站 |
二、竞租单位准入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境外企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信息发布
1.信息发布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南庄镇人民政府网。
2.时间:2022年7月15日至2022年7月21日。
四、发放竞租文件
1.地点: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服务台,佛山市华夏陶瓷博览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截止时间:2022年7月21日17:00(受理时间为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00,节假日除外),到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禅城区南庄镇紫洞南路106号南庄商业广场A1座B入口四楼公共资源交易所服务台)或者佛山市华夏陶瓷博览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禅城区南庄镇华夏陶瓷博览城佛山国际会议展览中心一楼)领取竞租文件。
3.领取竞租文件须提交资料要求:
(1)企业法人竞租:法定代表人参与竞租的,须持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或正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与竞租的,须另提供委托授权书原件、参与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一式一份,均需盖公章,携带原件核查)
(2)个体经营者竞租:须持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一式一份,均需盖公章,携带原件核查)
(3)公民个人竞租: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签署的文件都要加盖其本人的指模。(所有复印件一式一份,均需加盖其本人的指模)
(4)境外竞租人:只允许境外企业参与竞租。须持有境外公司之政府注册文件、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银行资信证明和办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通行证、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的,须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所有复印件一式一份,均需盖公章)
五、竞租保证金
1.截止时间:2022年7月21日17:00(以金额到账为准)。
2.要求:竞租人(单位)保证金汇到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交易所指定账户时间为准),仅限于银行转帐方式,竞租人(单位)名称必须与保证金汇出人(单位)名称一致,否则不予受理。镇交易所接到出租人书面出具的退还竞租保证金通知单后,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该通知单上竞租人的竞租保证金。
开户名称: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账 号:44536501040028342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庄支行
六、办理竞投资格手续
1.地点: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
2.要求:竞租人交纳保证金后,请在规定时间段内到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办理竞租资格手续,提交《竞租保证金银行进账单》、《竞租承诺书》、身份证明材料,办理时间段为:2022年7月22日9:30至2022年7月22日10:00。
七、经确认竞租资格的竞租人请于2022年7月22日10:00前,携带相关资料到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现场参与竞租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自然人、法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2)竞租保证金银行进账单原件;
八、联系方式
佛山市华夏陶瓷博览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0757-85320083
联系地址: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南庄镇华夏陶瓷博览城佛山国际会议展览中心一楼
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0757-85398897、0757-85393861
联系地址:南庄镇紫洞南路106号南庄商业广场四楼
附件:陶博城物业公司公有物业租赁2022年第2期公开竞租文件.doc
佛山市华夏陶瓷博览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4日
1.招标条件
新东涌子华段景观线路工程 已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南庄镇湖涌村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南庄镇湖涌村。
2.2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南庄镇湖涌村,主要工作内容对湖涌村子华村外现有景观步道提升改造为人行道,车行道二合一景观通道,具体以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
2.3计划工期:6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2年8月,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本工程中标单位必须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天内开始进场,必须按计划竣工且工期不因节假日、雨季等因素顺延。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2.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新东涌子华段景观线路工程招标文件的施工设计图纸的施工总承包,主要工作内容对湖涌村子华村外现有景观步道提升改造为人行道,车行道二合一景观通道,具体以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
本工程的预算价为:¥1025446.85 元,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金额为:¥932224.41元。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固定总价包干。
2.6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 合格 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施工企业。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应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招标)。
4.4.1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招标)(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 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wx.gdzczx.com)”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诚信管理平台 办理了诚信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1年01月至2022年06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专职安全员1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01月至2022年06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07月14日(北京时间)。
5.2投标人可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页(https://ccggzy.chancheng.gov.cn)上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
5.3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页(https://ccggzy.chancheng.gov.cn)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以现金形式收取。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2年07月22日14时 0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 年07月22日14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2年07月22日14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南庄镇紫洞南路106号南庄商业广场A1座四楼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3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个人二代身份证,均需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7.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南庄镇人民政府网 以及 湖涌村公告栏 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 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1.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南庄镇湖涌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湖涌村 邮编:528000
联系人:简先生 联系电话:0757- 85330889
招标代理:佛山睿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南庄镇季华西路168号瓷海国际商务中心412 邮编:528000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757-88595672 邮箱:192261920@qq.com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40608-2022-0171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高明区碧道沿线堵点连通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7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修改代理服务费以及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的内容及要求
更正内容:
1、现将采购文件P52“二、须知前附表”中第15点代理服务费的内容及要求“不收取。”修改为“代理服务费用按照《佛山市高明区城市重建和项目代建中心工程招标代理费计费及支付方式规定》(明城建通[2019]10号)(已元为单位取整),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2、现将采购文件P52“二、须知前附表”中第16点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的内容及要求“不收取”修改为“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07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4.因电子采购文件格式固化的原因,供应商需根据磋商公告上传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明细表,自行编制并提供完整的报价文件,并附在响应文件中。
5.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的,默认首轮报价为最终报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高明区城市重建和项目代建中心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高明大道东380号
联系方式:0757-889811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市广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张学村245号 之二商铺
联系方式:0757-836221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阮先生
电 话:0757-83622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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