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关键期有什么安排?如何保障城市排水防涝安全?
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做好防汛救灾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2年7月8日(星期五)上午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防汛救灾工作情况。今年防汛关键期有什么安排?目前受灾群众的救助情况如何?一起来看——
在“七下八上”的防汛关键期有什么安排?
A:“七下八上”一般都是指7月的下半个月到8月的上半个月。这个时期是我们国家防汛的关键期,经常会发生大范围的强降水,导致严重的洪涝灾害。尤其是北方地区更加突出。
下一步我们还是要着重从五个方面来下功夫,进一步强化主汛期的防汛工作。
第一个是防汛责任要突出“实”。进一步夯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督促各地建立健全省、市、县、乡、村五级的防汛包保责任。各级责任人要掌握风险隐患,熟悉防汛的预案,知晓职责任务。防汛的关键时期,要有党政负责人坐镇指挥,包保的责任人要下沉一线,现场督导,做到责任上肩。
第二个是预警研判要突出“准”。每一次重大的灾害性天气过程,气象水文部门要科学精准地监测预报,各级防指要组织跨部门联合滚动会商,精准研判风险,及时发布预警,落实直达基层责任人的临灾叫应机制,强化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做到应急响应的关口前移,有针对性地安排部署防汛应对工作。
第三个是转移避险要突出 “早”。加强监测预报,提早发布预警信息,提前果断地转移受威胁的群众,做到“三个坚决转移”,也就是“达到预警阈值时坚决转移,发生险情异动时坚决转移,险情不能准确判断的时候坚决转移”,切实做到应转尽转,应转早转。落实转移避险措施,我们重点要强化五个关键环节,也就是“转移谁、谁去组织、何时转、转到哪去、转移群众怎么管理”,这样来全力避免人员伤亡。
第四个是抢险救援要突出“快”。根据雨情汛情的特点,针对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我们提前预置抢险救援力量,确保快速反应,第一时间投入到抢险救援,做好与地方专业抢险队伍和驻地央企的抢险力量的对接,加强巡查防守,及时掌握突发险情灾情,一旦发现重大险情,能够迅速协调各方面的力量投入抢险救援,做到险情灾情早发现、快处置。
第五个是救灾救助要突出“细”。督促各地及时统计灾情,快速下拨救灾物资和资金,细化受灾群众的安置方案,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安全住处、有病能及时医治,这就是我们经常讲的“五有”。保障基本的生活需求,及时将食品、饮用水等生活物资和急需的药品发放到位,送到群众手中,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要做好受灾困难群众的帮扶和社会救助,防止因灾致贫返贫。同时要加强卫生防疫,统筹做好新冠疫情防控,防止大灾之后有大疫。
目前受灾群众的救助情况如何?
A:今年以来,全国因洪涝灾害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123.9万人次,目前,这些紧急转移的群众绝大多数都已经返回家园,还有约1.2万名受灾群众仍然居住在政府安排的集中安置点,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精心安排下,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了妥善保障。
下一步如何做好受灾群众的救助工作?
A:一是将重大灾情及时报出来。对于极端性灾害造成的断路、断电、断通信的情况,往往会在局部灾区形成“孤岛”,尤其是被洪水围困的地区,应急管理部和地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将及时派出工作组,深入到灾区一线了解灾情,指导地方做好救灾救助和灾情统计报送工作。有的时候断电、断通信了,就可以通过卫星电话等多种渠道,将灾情报出来,为救灾决策提供重要的依据。现在很多省对一些容易受洪涝灾害影响的乡、村,汛前都配备了卫星电话,防止出现“三断”的情况下,灾情报不出来。
二是将包保责任制落实好。督促指导灾区各级进一步落实抢险救灾包保责任制,以村和社区为单元,加强网格化管理,细化实化人员转移避险和安置救助应急预案,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三是将群众提前转移出来。指导各地切实落实好灾害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强化汛情灾情分析研判,提前开放应急避难场所,准备好救灾物资,提前组织人员转移避险,做到应转尽转、应转早转,保障群众的生命安全。
四是将救灾物资发放到位。城乡洪涝形成以后,对于安全有保障、部分暂时不需要转移的受困群众,组织各方应急力量,深入到楼栋、村组逐户排查受灾情况,及时将食品、饮用水等基本生活物资发放到每一户、每一人,将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送到群众的家里。
五是将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好。根据灾情的发展态势,及时调拨救灾款物,全力支持灾区抗灾救灾。同时,指导地方加强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的管理,统筹做好过渡期安置和灾后民房恢复重建等工作,组织开展受灾群众的帮扶救助和疫情防控,防止因灾返贫和大灾之后有大疫。
针对极端性天气,如何保障城市排水防涝安全?
A:一是入汛之前的重点部署,公布了全国692个城市排水防涝安全的责任人名单,强化了责任落实。召开了培训会和工作部署会,结合去年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教训,在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内做了深入培训,培训人数近9000人。会后,各地积极响应,全面部署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排水管渠的疏通、设备的维护、应急演练等备汛工作。
二是入汛后指导地方做好应对工作,与中国气象局紧密合作,及时将预警预报信息通报给降雨地区,并组织有关省和重点城市进行了视频会商,研判汛情,对降雨可能超过内涝设防标准的城市重点提醒,把预警预报信息直接发到城市排水主管部门负责人。在工作中还组织实施涝情日报机制,持续跟踪当地雨情、涝情,分析成因,查找问题,督促整改,形成工作的闭环。
三是在指导地方做好汛期应对工作的同时,继续抓好长远。多部门联合发布了《“十四五”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建设行动计划》,明确了重点任务和要求,持续推进排水防涝体系建设。
去年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后,在推动地方提升防汛救灾应急能力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A:一是对照学习查补短板。国家防总办公室把调查报告和相关的调查汇编材料2.1万册印发全国,一直印发到县一级,要求各地认真学习对照,举一反三,深入查找思想意识、体制机制、规划建设、应急能力、责任落实等方面的差距,进一步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补短板强弱项,更好地应对极端天气和重大灾害风险挑战。
二是强化培训提升本领。应急管理部组织省、市、县防汛指挥部和应急管理部门负责人开展防汛和地质灾害防范应对专题培训,一直培训到县,2.6万人参加培训。
三是完善预案强化联动。针对预警和响应不联动、应急预案操作性不强等问题,国家防总办公室专门印发了指导意见,督促各地抓紧修订完善防汛抗旱的应急预案,健全组织指挥体系、完善指挥协调机制、实行部门协同联动、加强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细化应急响应措施、强化应急预案的衔接等等。应急管理部和中国气象局联合印发意见,强化气象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做到提前预警,应急响应的关口前移。
四是前置备勤高效处置。结合今年防汛形势的研判,按照“提前防范应对、提前预置力量”的原则,调度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4.7万人在全国13个省34个重点地区前置备勤;推动省级防指对接中央企业抢险力量8.7万余人。每一次强降雨过程,对重点部位、关键区域,都提前预置抢险救援力量。
五是周密计划实战演练。专门制定了今年的全国省级重点应急演练计划,联合河南省、湖北省开展郑州“7·20”复盘应对特大暴雨灾害的应急演练、长江防汛抢险的综合演练,这两个演练都已经举行过了。组织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专业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开展联合演练,提升防汛应急能力。各地开展抗洪抢险实战演练2.6万场,累计参加演练的人数达到134.6万人次。
什么是直达基层责任人的“叫应”机制?
A:地方各级气象部门发布红色预警信息以后,第一时间报告本级的防汛责任人。极端的暴雨过程,尤其是山丘区,往往发生在夜间,甚至深夜,这个时候大家都已经休息了。气象部门发预警,我们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发预警,给各个责任人发短信,这个时候实际上已经不管用了,这个时候要求发了红色预警,气象部门就第一时间用电话叫醒各级防汛责任人。县级气象部门发布红色预警,还要及时提醒预警覆盖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和村的防汛责任人,确保预警信息即时“叫应”到责任人,就是要把大家叫醒,责任人到岗就位,组织人员的转移、抢险救援等工作,不能贻误时机。
近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研究确定加大汽车消费支持政策。国务院新闻办公室7月7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稳定增加汽车消费有关工作。经国务院同意,商务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6部门发布了《关于搞活汽车流通 扩大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在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方面,有哪些政策支持?一起来关注!
在活跃二手车市场方面有哪些政策举措?
A:一是全面取消限迁政策,促进自由流通。《若干措施》要求,各地区严格落实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自2022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含国家明确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取消对符合国五排放标准的小型非营运二手车的迁入限制,促进二手车自由流通,便利企业跨区域经营,方便群众异地买卖二手车。
二是优化交易登记管理,促进高效流通。《若干措施》明确,将企业经销的二手车像新车一样按照“库存商品”进行会计核算,在机动车转让登记时进行单独签注,并核发临时行驶车辆号牌,极大优化了交易登记流程;对汽车限购城市,明确汽车销售企业购入并用于销售的二手车不占用号牌指标,进一步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便利二手车交易流通。
三是支持开展经销业务,促进规模发展。《若干措施》要求取消对开展二手车经销的不合理限制,明确登记注册住所和经营场所在二手车交易市场以外的企业可以开展二手车销售业务。同时,由于自然人售卖二手车时,无法作为卖方向收购企业开具销售发票,为便利群众售车和企业经营,允许二手车企业作为买方开具发票,即“反向开具发票”,并凭此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预计会带来什么效果?
A: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明确要求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若干措施》对此作了进一步细化落实,确保该项措施尽快落地见效。一是明确范围要求。即要求在包括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在内的全国范围实施该项政策,促进国五排放标准二手车实现全国自由流通。二是明确时间要求。少数地区取消限迁政策进展缓慢,为保证该项措施尽快落地见效,进一步明确该措施从今年8月1日起全面实施。
根据有关机构的分析,目前我国二手车在流向上总体呈现由一、二线城市向三、四线城市流动这样一个区域特征,车辆均价在6万元左右。全面取消限迁政策以后,二手车将进一步实现全国自由流通,极大丰富汽车产品供给,提升供需适配性,更好满足汽车消费需求,让更多家庭实现汽车梦,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实现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如何分类推进在居住社区里加装充电设施?
A:对于既有居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指导各地将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作为城镇老旧小区完善类改造内容。今年1—5月,各地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增设充电桩8940个。对于新建居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完整社区建设,指导各地严格落实100%配建充电设施或者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规定,并配合有关部门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照规定配建充电设施的行为。
《若干措施》提出限制自然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出售三辆及以上持有时间少于一年的二手车,是出于什么考虑?会不会影响普通车主售车和企业经营?
A:一是这项政策符合二手车流通发展需要和业界诉求。根据现行规定,个人出售二手车是不用交增值税的,是免税的。而经销企业销售二手车要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征收增值税。为此,部分二手车经销企业以经纪名义开展二手车经销业务,将经销车辆挂在个人名义项下进行交易,产生了个人“背户”现象。目前我国二手车流通主要以“经纪+个人”为主,指的就是这一层意思,进而导致行业“小散弱”现状,并对社会产生负面影响,造成不公平竞争,劣币驱逐良币,也导致很多交易纠纷发生,挫伤了消费的信心,成为行业的一个弊病,业界呼吁出台有效的政策,对这种现象进行有效规范。
二是这项措施也借鉴了国际成熟汽车市场的经验做法。文件出台过程中充分调研了发达国家二手车流通管理情况,因为他们的汽车保有量比我们高,二手车交易流通非常普遍,有很多成熟的经验做法。比如,个人在一定时间内销售二手车达到一定数量的都被认定为二手车经销商,这个时候不能再以个人名义进行交易,一定要依法纳税,要向你的下一家经销企业,向消费者明示车况信息,还要承担质量保证的责任。我们对这些国际上先进的做法也予以借鉴。
三是这项措施不会影响广大车主正常的售车行为。这项措施的出发点是为了消除个人“背户”现象,对个人卖车会不会造成影响呢?中国的车辆保有量已经超过3亿辆,个人车主是2.15亿人,在2.15亿车主中,拥有超过3辆及以上车的车主约200万人,在这200万车主之中,在一年内销售持有时间不到一年的车辆超过三辆的,这个情况很少。同时,这条措施还预留了半年过渡期,为合理引导市场预期,保障政策平稳过渡也预留了充分时间。
在促进汽车更新消费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A:一是鼓励老旧车辆淘汰更新。顺应汽车消费升级的趋势,鼓励各地综合运用经济、技术等手段推动老旧车辆退出,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汽车以旧换新。据了解,目前上海、湖北、江西、广东、重庆、宁夏等地,都已经开展了汽车以旧换新的专项行动,鼓励汽车更新消费。
二是完善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体系。首先,支持先进企业进入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体系,从而保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再者,延长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资质重新认定的过渡期。根据相关管理办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要在2022年9月1日前重新完成资质认定,但受疫情影响一些企业不能如期完成,因此考虑到企业实际情况,将过渡期延长半年,即延长到2023年3月1日。最后,加大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建设项目用地支持力度,明确企业建设项目用地原则上为工业用地。对于已经取得资质的企业及部分在建项目,按已经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未来将采取哪些方面措施促进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消费?
A:一是丰富活动形式。组织更多的整车企业参与到下乡活动中来,丰富产品供给类型,组织企业利用网络购物节、云端车展、直播卖车等新模式加大宣传力度。二是加强特色服务。鼓励汽车企业研发满足乡村场景和农民需求的车型,积极布局县乡销售网点及售后服务站,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做好销售和服务保障工作。三是提升产品质量。在质量安全、低温适应等方面提出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引导企业提升产品质量、提高服务水平、树立产品形象,让消费者选的开心、买的放心、用的安心。
如何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
A:一是提高基本停车需求保障水平。指导各地在新建居住社区中,严格按照城市停车规划和居住社区建设标准来建设停车设施。推动规划人口规模大于50万人的城市,在普通商品房建设中,按照1户1车位来配建停车位。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城市更新行动,通过内部挖潜增效、片区综合治理等方式,积极扩建新建停车设施。同时,加强停车资源共享,指导地方出台推动机关事业单位车位错时共享等政策制度,为居民停车提供综合解决方案。
二是围绕医院、学校、商圈、交通枢纽、旅游景点等重点区域的停车需求,充分利用城市“边角”地块,合理利用人防工程、公园绿地地下空间等,挖潜增建停车设施,鼓励建设停车楼、地下停车场、立体停车库等多种集约化停车设施。推动各地积极采用资源共享、价格调控、临时停车等措施,提升泊位使用效率。
三是进一步研究完善停车收费政策,强化资金用地政策保障。健全有利于吸引社会资本的停车收费机制,科学制定差异化收费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积极培育和发展城市停车设施建设运营的市场化主体,鼓励各地对符合条件的停车设施建设项目,制定出台资金、土地等方面的支持政策。
项目编号:西江新城【2022-4】
佛山市高明区西江产业新城管理委员会范围内原下古耶经济社已征未用地块上的鱼塘出租项目定于2022年7月19日上午9:30在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进行公开竞标。本项目采用价高中标法(暗标)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投标的人士前来报名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标的物名称及面积:已征收鱼塘3块,亩数:1号标的23.8亩、2号标的24.2亩、3号标的29.2亩;
2. 标的物所在位置:西江新城辖区内,下古耶股份经济合作社;
3. 合同年限:5年;
4. 交易底价:1700元/亩/年,
5. 租金支付方式:先交租后使用;
6. 递增情况:无;
7. 投标保证金:3000元/标的;
8.履约保证金:一个月租金作为押金。
9.合同期限内,政府发出收地通知后,承租方自愿无条件在收到通知后七天内清场并交还土地给政府,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交地,且政府不作任何补偿。
10.合同期内,租户不得乱搭乱建、乱拉乱挂、乱堆乱放、自觉清理农药包装和农膜废弃物、布条、编织袋等田园垃圾(确保租地范围内渠道整洁及畅通,若因自身原因造成渠道堵塞、污染的须自行清理)。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土地利用现状和用途,不得将土地用于非农建设,不得将出租土地以转租、转让等任何形式流转给第三方。
二、投标须知
1、本项目所出租的土地的开发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2、投标人应详细了解项目交易内容(含合约),并自行到标的物现场踏勘。投标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投标人对投标相关文件及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我中心仅负责组织本项目的招投标交易,若中标人与业主方围绕项目标的物出现纠纷,应自行协商解决,我中心不承担责任。
4、中标人在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发出中标成交确认书后五天内未与出租方签订出租合同和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出租方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
5、本次投标不接受委托投标。
三、竞标条件
1、出租土地的土地性质为农用地,地块不得搭建永久性建筑物或构筑物,承租方应无条件服从,否则示为违约,出租方有权取消合同,并没收合同保证金。
2、不得乱搭乱建、乱拉乱挂、乱堆乱放,自觉清理农药包装和农膜废弃物、布条、编织袋等田园垃圾;(确保租地范围的渠道整洁及畅通。若因自身原因造成渠道堵塞、污染的须自行清理)。
3、合同期内,不得擅自改变土地利用现状和用途,不得将土地用于非农建设,不得将出租土地以转租、转让等任何形式流转给第三方。
4、其他需求请详细阅读租赁合同,竞标人参与竞标的视为已阅读并同意租赁合同的相关条款。
四、投标人准入条件
只限下古耶经济社社员承租,同等价钱原租者优先。
五、本次土地出租项目采用现场暗标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由招标人现场抽签确定中标人)。
六、集中时间、地点及需提交的资料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12日-7月15日,上午9:30—10: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高明区荷城街道泰华路313号2楼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3.需提交的资料:
(1)以法人和其他组织竞投的,须持有效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料;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资料均应提供原件对照并在复印件上盖公章);
(2)以自然人竞投的,须持本人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表(可在报名点领取并填写)。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递交,不接受其它形式的提交方式,于开标截止时委托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收取并集中管理。
△开户名称: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开户账号:8002 0000 0165 97317
开户银行:佛山农商行西安支行
△开户名称: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开户账号:4400 1667 4370 5300 2033
开户银行:建行佛山城中支行
△开户名称: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开户账号:4445 3101 0400 17574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佛山高明支行
△开户名称: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开户账号:3930 6010 0100 1746 64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佛山高明支行
投标保证金最迟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到账,各投标人带备缴款凭证纸质开标,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泰华路313号二楼,电话:0757-88825880,周小姐。退还保证金时,投标人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组织必须开具收款收据,填写投标保证金申请表,投标保证金只能以银行转账方式退还到投标人提交保证金时的银行账户。
八、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定于2022年7月19日上午9:30分在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正式开始。
投标人请于2022年7月19日上午9:30分前,到达开标室现场并提交相关资料,招标人将对投标人的资料进行核查,逾期作弃标处理。
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的,提供身份证原件、报名表;
2、委托他人投标的,应提交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签名并盖公章)、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报名表。
3、投标保证金纸质转账凭证。(特别提醒:网上转账或者手机转账都必须打印出来,手持在开标现场)。
九、联系方式
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0757-88826488
联系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泰华路313号2楼(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西江产业新城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0757-88881896
附件1、图纸。
附件2、合同。
2022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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