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发文!买车、卖车必看→
据商务部网站7月7日消息,商务部等17部门发布《关于搞活汽车流通 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到要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引导充电桩企业适当下调服务费、取消对二手车经销不合理限制、鼓励加大汽车消费信贷支持等。
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
引导充电桩企业适当下调服务费
1、促进跨区域自由流通,破除新能源汽车市场地方保护,各地区不得设定本地新能源汽车车型备案目录,不得对新能源汽车产品销售及消费补贴设定不合理车辆参数指标。
2、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研究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政策到期后延期问题。深入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出台下乡支持政策,引导企业加大活动优惠力度,促进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消费使用。
3、积极支持充电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居住社区、停车场、加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货运枢纽等充电设施建设,引导充电桩运营企业适当下调充电服务费。
取消对二手车经销不合理限制
支持二手车流通规模化发展
1、取消对开展二手车经销的不合理限制,明确登记注册住所和经营场所在二手车交易市场以外的企业可以开展二手车销售业务。
2、促进二手车商品化流通,明确汽车销售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将购进并用于销售的二手车按照“库存商品”科目进行会计核算。
3、支持二手车流通规模化发展,各地区严格落实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自2022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含国家明确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取消对符合国五排放标准的小型非营运二手车的迁入限制,促进二手车自由流通和企业跨区域经营。
鼓励加大汽车消费信贷支持
有序发展汽车融资租赁
通知还提出,要“丰富汽车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合理确定首付比例、贷款利率、还款期限,加大汽车消费信贷支持。有序发展汽车融资租赁,鼓励汽车生产企业、销售企业与融资租赁企业加强合作,增加金融服务供给。
7月6日,文化和旅游部官网发布《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拟确定12家旅游景区为国家5A级旅游景区的公示》,公示全文如下: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拟确定12家旅游景区为国家5A级旅游景区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经有关省(区、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推荐,文化和旅游部按程序组织综合评定,以下12家旅游景区达到国家5A级旅游景区标准要求,拟确定为国家5A级旅游景区,现予公示。名单如下:
1、黄河壶口瀑布旅游区(陕西省延安市·山西省临汾市)
2、浙江省台州市台州府城文化旅游区
3、江西省赣州市三百山景区
4、山东省济宁市微山湖旅游区
5、河南省信阳市鸡公山景区
6、湖北省宜昌市三峡大瀑布景区
7、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黄姚古镇景区
8、重庆市奉节县白帝城·瞿塘峡景区
9、四川省成都市安仁古镇景区
10、贵州省毕节市织金洞景区
11、甘肃省陇南市官鹅沟景区
1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江布拉克景区
公示期为2022年7月6日至7月12日。公示期内若对公示单位有异议,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提出意见,电子邮箱地址:ziyuanchu@mct.gov.cn;传真:010-59882583。
文化和旅游部
2022年7月6日
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土地发展中心2022年07月至2022年08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2年07月至2022年08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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