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大沥镇城南小学运动场升级改造等工程
1.招标条件
大沥镇城南小学运动场升级改造等工程已由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沥府办复(2021)113号文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城南小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本项目大沥镇城南小学运动场升级改造等工程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南发改资沥字招投标核准(2022)9号文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工程由园建工程、排水工程、安装工程组成。园建工程包括拆除原有绿化池、树池、外围商铺、基脚承台、混凝土基台,新建树池、花池、停车草坪、国标塑胶跑道、8mm硅PU运动场、精神堡垒竖招兼闸门库、围墙、后门岗亭、升旗台及看台文化墙。排水工程包括新增78m塑料管及其附属工程。安装工程包括新做校园照明灯及配置的电缆、配管,以及一条消防管迁移改造。详细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清单及图纸。
2.3 定额工期: / 日历天,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日期: / (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审批的开工令为准,完工时间以监理人和发包人确认为准;工期不因雨天、假期、汛期等因素而延长)。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3852012.28(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本次招标范围为大沥镇城南小学运动场升级改造等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具体工程以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
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招标)。
参加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行业诚信管理系统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招标)。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招标)(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城市轨道交通行业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轨道交通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招标)(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7月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6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纸质投标保函(保单)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指定开标一室212。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并在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后即可离场。
6.2.3投标保证金为电子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录保证机构的业务系统办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7月26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7月26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指定开标一室212(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7.2.1 依据《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有序恢复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资管办[2020]1 号)的相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取消投标人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环节,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无须到场参加开标会。
7.2.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 60 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
7.2.3 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7.2.4 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城南小学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文恺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2栋2102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聂小姐
电 话:0757-81265130
传 真:0757-81265130
电子邮件:fsswk123@163.com
项目概况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实训室改造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7月26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HENGANZC-2022-003
项目名称: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实训室改造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30,004.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国际经济与贸易实训室改造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1,030,004.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扫描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或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扫描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国际经济与贸易实训室改造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货物的制造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国际经济与贸易实训室改造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07月05日 至 2022年07月12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7月26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各交易主体留意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最新防疫要求,开标当日严格执行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防疫要求。
5.本项目有演示环节,演示电子U盘于开标当日(北京时间09:00-9:30)密封递交,提交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保安室。如未在上述时间提交演示文件的,则视为放弃演示机会。
6.本项目为远程开标,请参与本项目投标人于开标当日在规定的时间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完成签到、解密等程序。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顺德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胜东路
联系方式:0757-223271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城安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逢沙村萃智路1号车创置业广场1栋1711房
联系方式:0757-222028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小姐
电 话:0757-22202851
7月10日
禅城的中小学生将迎来暑假
一些家长开始为孩子的暑期生活而操心
别担心
佛山常态化开展暑期托管
“官方”带娃
为家长排忧解难
为确保暑期工作平稳有序,市教育局印发《佛山市教育局转发上级部门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暑期有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区要将提供暑期托管服务作为今后暑期的常规工作,作为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有效举措。
各区按照就近承办、方便托管的原则,根据家长需求、服务半径、学校条件等情况,以镇街或片区为单位统筹确定托管服务承办学校,尽量确保承办学校均衡分布。支持有条件的学校积极承担片区暑期托管服务工作,统筹合理安排志愿服务人员服务时间并对服务人员给予适当补助。鼓励教师及符合条件的退休教职工、家长义工、大学生志愿者及社会专业人士等志愿参与学校暑期托管服务,鼓励各区与在佛高校主动对接沟通,将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与学生暑期托管服务有机结合。
在费用方面
通知要求暑期托管服务应坚持家长自愿参加、公益普惠收费的原则,切实帮助确有托管需求的家长解决“看护难”的问题。各区各学校要提前发布暑期托管服务细则,明确告知家长承办学校地址、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报名方式等信息,公开接受家长报名,不得强制要求学生参加。可参照课后服务相关政策,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实行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的,同一镇街收费标准应保持大体一致并向社会公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减免相应费用。
在服务内容方面
通知要求暑期托管服务以看护为主,确保学生能够得到充分休息。承办学校应开放教室、图书馆、运动场馆等资源设施,在落实专人看护的基础上,鼓励组织开展游戏活动、文体活动、阅读指导、综合实践、兴趣拓展、学习巩固等服务。不得组织学科培训、集体授课、讲授新课。各区要加强对暑期托管服务的指导,对违规开展学科培训、补课授课等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严格落实双减要求
针对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考试“六项管理”工作,通知强调,各学校要科学合理布置暑期作业,统筹调控作业总量,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在暑期结束后,组织学生进行开学测验或考试。要帮助家长树立科学育儿理念,合理安排孩子暑期生活,引导家长在暑期期间继续加强学生的作息管理、体质管理、手机管理和读物管理,坚持规律作息,加强身体锻炼,主动分担家务劳动,合理使用手机、电脑、平板等电子产品,防止孩子沉迷网络游戏,自觉抵制不良读物、不良信息。要严格执行校历,严禁推迟放假、提早开学。
通知要求从严规范暑期校外培训。各区各学校要明确校外培训行为“六要、十一严禁”要求,引导学生家长主动拒绝参加暑期违规学科类培训,合理选择参加非学科类培训,避免因打折、满送等优惠诱惑一次性缴纳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培训费用,以防机构因经营变动调整而带来损失。要时刻绷紧“安全弦”,加强疫情防控宣传,督促校外培训机构严格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根据佛山疾控最新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要求,做好员工和学员健康管理工作。
此外,通知要求各区各学校紧抓暑期学生安全,做好暑期预防学生溺水专项工作,开展校车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家校沟通,加强假期校园应急值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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