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又一个大项目正式开工!首期发电量超3亿千瓦时/年!
佛山首个大型集中式光伏地面电站项目
——广东能源佛山三水南山镇光伏复合项目
正式开工!
1月20日,广东能源佛山三水南山镇光伏复合项目开工仪式举行,三水区委书记胡学骏等领导嘉宾出席。据了解,项目采用光伏发电与渔业养殖相结合的方式,首期建成后年均发电量超3亿千瓦时,年可节约标煤超9.6万吨、减排二氧化碳超26万吨,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十分显著。
广东能源佛山三水南山镇光伏复合项目是佛山市首个大型集中式光伏地面电站项目,总投资35亿元,占地面积约12000亩,将规划建设成一个装机容量为700MW的大型太阳能发电站,预计营收约3亿元,年均创税约4200万元。
项目分两期建设,首期投资额约为15亿元,占地面积约5000亩,投产后每年能为地方提供清洁电能约32200万度,将有效减少化石资源的消耗,缓解环境保护压力,为地方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据了解,至2021年底,投资方广东能源集团已拥有资产总额超1900亿元,装机容量超4000万千瓦,年上网电量超1400亿千瓦时,在大型能源项目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方面具有丰富经验,是广东能源“主力军”。目前,该集团在佛山投资的分布式光伏电站已超30兆瓦。2021年11月,广东能源集团所属电力开发公司与南山镇签署了能源合作协议,规划建设700兆瓦的大型太阳能发电站,加强了双方在能源领域的深层次合作。
此次开工的广东能源佛山三水南山镇光伏复合项目采用与渔业养殖相结合的模式进行光伏发电,以高标准集约化开展水产养殖,既提高农村土地利用率,也增加项目的经济附加值。同时,项目对低效散养猪舍进行清理,可以起到净化塘水,削减农业污染源的作用,为河涌水质稳定达标提供长久有效保障。项目的建成投产,可实现光伏发电削减碳排放和规模化规范化农业养殖削减水污染的双赢,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维护生态安全,保障土地资源集约化利用具有重要的意义。
南山镇一直围绕“北部生态屏障、绿色崛起高地、乡村振兴示范”三大目标努力奋斗,2021年荣获“中国乡村振兴十大示范村镇”的称号。南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邹兵兵表示,南山镇委镇政府将落实好各项工作推进机制,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全力保障企业安心落地、放心经营、舒心发展。此外,南山镇将依托自身优势,继续探索创新政企多方合作模式,致力打造北部生态屏障、绿色崛起高地、乡村振兴示范。
迈入新发展阶段,三水迎来了建设佛北战新产业园、实施“南三”紧密协作、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升级等重大历史机遇。在此背景下,三水区坚持经济高质量发展理念,全力以赴大招商、招大商,同时积极探索碳达峰、碳中和路径,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争当佛山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
三水区副区长罗俊宇表示,今天动工的南山镇光伏复合项目就是三水践行绿色发展的具体行动体现,项目的实施提高了农村土地利用率,实现了光伏发电、农业养殖的多赢局面,将为南山镇乃至三水区带来良好的节能与环境效益。项目的开工既是双方加强战略合作、携手加快建设的重要一环,也是积极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政策的有效举措,为三水进一步推动新能源产业布局提供重要支撑。
接下来,三水区将继续坚持“项目为王”,狠抓项目落地、动工、投产,切实把今天的投资变成明天的效益。同时,将大力攻坚“一号改革工程”,在全市率先成立区营商环境建设局,深入落实“益晒你”企业服务体系,打造亲商便企的一流营商环境,为三水企业做大做强,提供高效的政务服务。
云东海街道公办小学学区范围调整了,
快来看看!
因云东海街道近年适龄儿童入学人数大幅增加,预计云东海学校不能满足2022年秋季学期东学区的入学学位需求,计划新城小学(正在筹建)在2022年秋季学期提前招生,暂安排在博文小学借读,2023年9月迁回新城小学。为此,需进行东学区调整。
云东海街道制订了《云东海街道公办小学学区范围调整方案》,综合听证会意见和其他意见,经街道领导班子联席会议研究通过,现将方案向社会公告如下:
一、本次学区调整的原则
本次学区调整遵循如下原则:
一是保障学位需求原则;
二是总体相对“就近入学”原则;
三是“学校均衡搭配”原则;
四是“可持续发展”原则。
二、学区调整方案
本次学区调整主要是东学区调整,西学区不变。东学区的三所学校学区为:
下东鲁小学学区范围仍是东学区,包括高丰村委、石湖洲村委、邓岗村委、鲁村村委以及南丰大道以东的楼盘小区;
新城小学学区范围是东北学区,包括石湖洲村委、邓岗村委、鲁村村委,南丰大道以东桃园西路以北的楼盘小区;
云东海学校学区范围是东南学区,包括高丰村委、南丰大道以东桃园西路以南的楼盘小区。具体详见下表。
三、其他事项
(一)以上公办小学学区范围调整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归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办事处。如群众对上述公办小学学区范围调整有任何疑问,可向云东海街道教育办进行咨询,联系电话:86162639。
(二)新城小学是三水区云东海街道正在筹建的公办小学,设置48个班共约2000人。学校位于云东海街道映海路与荷湖北路西北角地块(映海路彩虹桥西北角)。项目占地面积约57.24亩,总建筑面积约45890平方米,包括教学楼、综合楼、饭堂午休楼、体育馆、人防地下室、300米运动场等建筑及配套设施,总投资2.96亿元。计划2022年9月提前招生一年级,暂在博文小学就读,待新城小学建成后再搬回新校就读。
1月19日,佛山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疫情防控相关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推进工作视频会议。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浩斌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陈浩斌分析了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严峻形势,强调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立即行动,加大执法力度,从严从重从快惩处扰乱市场秩序、破坏疫情防控的违法行为,筑牢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线。
市局分管局领导和相关科室责任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分管局领导和相关科室责任人,各镇街市场监管所主要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重点打击哪些违法行为?
跟市监君一起了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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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 击 重 点
(一)无合法来源冷冻食品。
1.经营无合法来源证明和未经检验检疫的冷冻肉类及肉类制品的行为;
2.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冷冻肉类及肉类制品的行为;
3.经营有合法来源(有报关单、入境货物检验 检疫证明),但无新冠病毒核酸阴性检测报告以及消毒证明的冷冻食品的行为;
4.经营的进口冷冻食品“一单三证”齐全,但没有及时、准确记录每批次重点冷链食品的检验检疫信息、核酸检测结果、经消毒的证明、货物来源去向和数量、位置等关键数据,不录入省“冷库通”的,外包装中未张贴“冷库通”中自动生成的“随附追溯码”的情形;
5.为他人经营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商品提供运输、仓储、保管等服务的。
(二)非法制售疫情防控用药品、医疗器械。
1.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特别是《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药品目录》中涉及的药品;
2.利用互联网非法销售《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药品目录》药品;
3.生产销售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含假冒)的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红外体温计、新冠病毒检测试剂以及呼吸机等疫情防控用医疗器械;
4.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者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红外体温计、新冠病毒检测试剂以及呼吸机等疫情防控用医疗器械;
5.利用互联网非法销售医用口罩、红外体温计、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等疫情防控用医疗器械,包括未经许可或者备案销售疫情防控用医疗器械和销售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疫情防控用医疗器械等行为;
6.非医用防护服冒充医用防护服;
7.以“出口”名义非法生产销售伪劣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红外体温计、新冠病毒检测试剂以及呼吸机等疫情防控用医疗器械。
(三)非法制售防护产品(口罩、防护用品、消杀用品等)。
1.未按规定取得许可或备案,擅自生产销售的行为;
2.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以及过期失效产品的行为;
3.以普通、工业用等非医用口罩冒充医用口罩等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行为;
4.生产销售无生产日期、厂名厂址、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等三无产品以及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行为。
(四)野生动物违规交易。
1.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2.未持有合法来源证明出售、利用、储存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
3.为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提供交易服务;
4.违法经营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
(五)价格违法行为。
1.经营者不明码标价、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行为;
2.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行为;
3.经营者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行为;
4.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
(六)未按规定对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进行消毒处理或记录,以及其他违反涉疫情防控措施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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