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区新图书馆12月25日正式开放!亮点抢先看
来了来了,它来了!
12月25日
三水区新图书馆将正式开放
今天,发布君为大家提前探营
内部设计美图
开放时间、预约方式、借阅方式
……
都为你了解清楚啦
(注意:进馆要提前预约)
三水区新图书馆位于云东海街道荷湖南路1号2座,建筑面积13129.64平方米,共五层,地下一层,地上四层,阅览座位800余个,读者用计算机100余台,无线网络覆盖范围100%。
三水区新图书馆位于云东海街道荷湖南路1号2座。
馆内设有儿童阅览区、青少年阅览区、报刊阅览区、视障阅览区、自然科学类书库、社会科学类书库、文学类书库、特藏室、内阅专区、三江汇流书库、新时代学习专区、共享工程支中心、电子阅览区、多媒体阅览区、休闲悦览区、阶梯自习区、综合活动区、创客空间、科技互动区、读者沙龙室、多功能活动中心、培训室、自助还书区、自助图书馆等功能场室。
图书馆把三水地域文化和艺术元素相结合,以“树”为设计元素,将树木根叶茂、开花结果的生长全过程融入到新馆每个角落,体现图书馆“立德树人”摇篮的理念,寓意三水人努力汲取书本的养分,不断取得丰硕果实。
一个高品质的图书馆不仅是一座城市的重要文化配套,对于生活于此的人而言更是一项民生福利。三水区新图书馆的设计藏书量达到50万册,是一座大型综合性现代化、智能化图书馆,也是三水新的文化地标。新馆将建立系统、高效、完善的图书馆信息化服务网络,读者在此可享受安全、便捷、精准化、个性化的图书借阅服务。
温馨提示
一、预约进馆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三水区新图书馆启用仪式暨“爱上图书馆”主题活动期间,实行预约入馆。提前预约方式:关注“三水区图书馆”微信公众号。
二、交通指引
公交路线:667路到三水文化活动中心站下车即到;631路到荷花世界总站下车,向南走500米即到。
自驾车:三水文化活动中心停车场;
自行车:三水文化活动中心停车棚。
三、开放时间
三水区图书馆主馆:周二至周日9:00-21:00(逢周一闭馆)
三水区图书馆自助馆:周一至周日8:00-22:00
办证借阅
1. 借阅证类型及申办条件
2.申办方法及注意事项
2.1方法一:如实填写申请表格,提供相关有效证件,到三水区图书馆(或佛山市联合图书馆任意一家成员馆)的服务台申请人工办理;方法二:手持身份证原件在三水区图书馆(或佛山市联合图书馆任意一家成员馆)的自助借还机或自助办证机上自助开通;方法三:关注“佛山市图书馆”微信公众号,点击“服务大厅”-“首页”-“读者证服务”栏目,或者点击“自助服务”-“刷脸办证”,按提示操作即可。
2.2凭身份证办理借阅证的读者,成功办理后可使用身份证号作为网上服务账号。
2.3借阅证的初始密码默认是身份证后六位,读者开通借阅证后必须自行修改密码至8位,以免造成个人信息泄露或财产损失。
3.功能使用
3.1普通图书通借通还
3.2期刊、视听文献借阅
3.3免费浏览、下载数字图书馆资源(登陆佛山市联合图书馆数字资源共建共享平台)
3.4借阅权限:可借文献20册
3.5证有效期:长期有效
4.挂失、恢复、注销和补办
4.1挂失:读者可打电话到任一成员馆办理挂失。挂失前造成的损失由读者自负。
4.2恢复:挂失后若找回原证,或身份证补办成功,本人可到任一成员馆解除挂失,恢复借阅功能。
4.3注销:注销借阅证须还清所借文献,缴清违约金,持本人有效证件到原办证馆办理。
4.4补办:“一卡通”挂失并注销后,方可补办新证,补办须缴纳10元工本费。
5.借阅规则
5.1借书刊须凭本人借阅证办理。
5.2图书借期为30天,到期前可续借1次,借期延长30天;期刊借期为15天,到期前可续借1次,借期延长15天,限本馆内借还。(其他成员馆的期刊借期等要求按该服务馆相关规定执行。)
5.3 逾期归还书刊,须交纳过期违约金。每册/件每天收取0.1元,不足一天按一天计。单册/件最高20元封顶。若读者逾期一年仍不归还所借文献,图书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5.4读者借出书刊前,须认真检查其是否完整或被污损,及时向工作人员申明并进行处理。
5.5书刊归还时,由服务馆检查文献是否完整、被污损。如严重污损或缺页的,须按遗失赔偿。
5.6读者遗失图书原则上以完全相同版本的图书抵赔,可在任一成员馆办理。如无法以书抵赔,则需到遗失图书资产所属馆按以下标准赔偿:1978年前出版的图书按原价的10倍赔偿;1979年至1989年出版的图书按原价的5倍赔偿;1990年至距今两年前的图书按原价的3倍赔偿;近两年内出版的新书按原价的2倍赔偿。遗失的图书不收取过期违约金。
5.6读者遗失期刊,需到遗失期刊资产所属馆按以下标准赔偿:距今10年前的期刊按原价3倍赔偿;近10年的期刊按原价2倍赔偿。(其他成员馆的期刊遗失赔偿按其所属馆相关规定执行。)遗失的期刊不收取过期违约金。
6.续借方式
6.1微信续借:在三水区图书馆微信公众号“我的图书馆”绑定读者证号,在“借阅信息”可进行自助续借。
6.2官网续借:在三水区图书馆官网(http://www.sslib.com.cn)“我的图书馆”绑定读者证号,在“借阅信息”可进行自助续借。
6.3到馆续借:在各楼层自助借还机上自助办理或前往图书馆各楼层服务台人工办理。
6.4电话续借:0757-87732285
6.5电视续借:在高清互动电视上,登录“我的图书馆”,可进行自助续借。
6.6以下情况不能续借:所借文献过期、欠费超过10元、已续借过一次。
佛山最新食品抽检结果出炉!
本期结果如何?
各位街坊赶紧来查看~
近期,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组织开展日常食品监督抽检工作。本次共抽检了25大类食品,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共计712批次。
经检验,发现21批次产品内在质量不合格。佛山市市场监管部门已及时对不合格食品生产及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
注:本次抽检的承检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和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抽检合格产品有哪些?
我们先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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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产品抽检不合格呢?
接着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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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金属污染问题
1、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元柱冰鲜档销售的冰鲜南尾鲳鱼(海水鱼),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黄胜吟食品经营部销售的甜百香果,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3、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陈学倪海鲜档销售的母花蟹和公花蟹,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4、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李燕连鱼档销售的花蟹,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兽药残留问题
1、佛山市南海区醉新鲜食品店销售的猪肉,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南庄徐介郁鸡档销售的公鸡,尼卡巴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3、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李燕连鱼档销售的花甲,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4、佛山市三水区赴美海鲜店销售的花甲,氯霉素不符合农业农村部相关公告规定。
5、佛山市高明区鲜聚海鲜档销售的九节虾,氯霉素不符合农业农村部相关公告规定。
农药残留问题
1、佛山市南海区厨诚龙蔬菜档销售的芹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杨华珍蔬菜档销售的菠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微生物污染及其他指标问题
1、佛山市冠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餐包酱(餐包馅料调味酱),菌落总数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规定。
2、佛山市层层高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糖霜,霉菌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规定。
3、佛山市高明区君芯烧腊加工场生产的烧肉,沙门氏菌不符合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规定。
4、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多多意冰鲜店销售的标称佛山市顺德区皇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莲蓉包和奶黄包,菌落总数与脱氢乙酸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叉烧包脱氢乙酸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5、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乐千惠日用百货商场销售的黑芝麻,酸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6、佛山市俊华海味店销售的黑芝麻,酸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7、佛山市朝宏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黑芝麻,酸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关于不合格产品的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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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检项目不合格
有哪些危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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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知多D
01、酸价
酸价或称中和值、酸值、酸度,在脂肪生产的条件下,酸价可作为水解程度的指标,在其保藏的条件下,则可作为酸败的指标。油脂酸败产生的醛酮类化合物长期摄入会对健康有一定影响,超标严重时所产生的醛、酮、酸会破坏脂溶性维生素,导致肠胃不适。一般情况下,消费者可以辨别出油脂酸败特有的哈喇等异味,需避免食用。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中规定,酸价在黑芝麻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3mg/g。
02、脱氢乙酸及其钠盐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是食品工业中十分常用的食品添加剂,通常作为防腐剂添加到食品中,有防止食品变质发酸、延长保质期的效果。
本次抽检发现3批次速冻面米制品超范围使用了脱氢乙酸或其钠盐。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规定,该3批次产品不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的使用范围内,不得使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
03、微生物指标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一定程度上标志着食品卫生质量的优劣。
部分霉菌是条件性致病菌,不仅引起食品变质,而且霉菌产生的有毒代谢产物霉菌毒素也可能引起食物中毒。沙门氏菌是一类常见的食源性致病菌,可引起胃肠炎、伤寒、败血症及肠外灶性感染等多种症候群,当人摄入了含有大量沙门氏菌的动物性产品,就会引起细菌性感染,进而在菌体内毒素的作用下发生食物中毒。
04、镉(以Cd计)
镉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镉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是慢性蓄积性,长期大量摄入镉含量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导致肾和骨骼损伤等健康危害。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在去除内脏后的鱼类中的最大限量为0.1mg/kg;在新鲜水果中的最大限量为0.05mg/kg。
05、毒死蜱
毒死蜱,又名氯吡硫磷,对多种咀嚼式和刺吸式口器害虫均具有较好防效;与常规农药相比毒性低,是替代高毒有机磷农药的首选药剂,所以毒死蜱的检出也相对常见,但对人体仍存在危害。食用毒死蜱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引起头昏、头痛、无力、呕吐等症状。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毒死蜱在菠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mg/kg。
06、五氯酚酸钠
五氯酚酸钠,又名五氯酚钠,属于有机氯农药,常被用作除草剂或者杀菌剂。五氯酚钠通过食物链进入人畜体内分解为五氯酚,五氯酚具有有机氯和酚的毒性,能抑制生物代谢过程中氧化磷酸化作用,可对人体的肝、肾及中枢神经系统造成损害。
我国农业部早在2002年已将五氯酚酸钠列为违禁药物,不得在动物性食品中检出。
07、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
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都是广谱杀虫剂,具有活性高,药效迅速,喷洒后耐雨水冲刷的特点。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混合使用,可产生增效作用,具有极强的触杀和胃毒作用,而且作用快、持效长。其胃毒作用是指将胃毒杀虫剂制成害虫喜食的毒饵,通过取食进入害虫的消化系统,经肠胃吸收而引起中毒死亡。人体若接触大量高效氯氟氰菊酯和氯氟氰菊酯,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等症状。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在芹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5mg/kg。
08、尼卡巴嗪
尼卡巴嗪是一种广谱、高效、性能稳定的饲料添加剂, 用于防治鸡、火鸡等禽类球虫病, 对已产生耐药性的球虫, 仍有显著疗效。长期食用尼卡巴嗪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在人体内蓄积,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尼卡巴嗪在鸡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200μg/kg。
09、恩诺沙星
恩诺沙星属第三代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长期食用恩诺沙星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在人体中蓄积,进而对人体产生危害,还可能使人体产生耐药性菌株。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在家禽的肌肉、鱼的皮和肉中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00μg/kg,在鸡蛋中不得检出。
10、氯霉素
氯霉素是酰胺醇类抗生素,对革兰氏阳性菌和革兰氏阴性菌均有较好的抑制作用。氯霉素残留一般不会导致对人体的急性毒性作用;长期大量摄入氯霉素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在人体内蓄积,产生耐药并对同类药物有交叉耐药,引起胃肠道症状、肝功能异常、血液系统异常等。
《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中规定,氯霉素为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物,在蜂蜜中不得检出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市监君还准备了食安小贴士
接着往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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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小贴士
消费者应当尽量选择综合性商超、生鲜超市、大型农产品市场等正规经营场所购买所需食品,并主动索要并保存好购货票据。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预包装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
选购时,应选择新鲜、饱满的产品,避免选择损伤、颜色异常、形态异常和气味异常的产品,多选择时令性和本地产品。水洗是清除蔬菜水果上其他污物和去除农药的基础方法。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15或12345。
接下来
市监君将定期公布
佛山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
带大家吃得更安心、放心!
我们下一期见~
发生交通事故后
无视法律的威严
以为逃之夭夭就能瞒天过海
有这样的想法未免太天真
任何逃避打击的侥幸心理
终究要受到法律严厉制裁图片
12月6日 佛山禅城公安接报
市民罗女士骑电动自行车
被一辆大货车刮倒受伤
而肇事司机竟然选择了逃逸
当时货车把我碰倒之后,车辆短暂停顿了一下,司机看我能支撑着站起来,就直接开走了,真的是太可恶了。
接报后 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
尽管罗女士身体状况无大碍
但回想起当时的情况
罗女士仍然非常气愤
经民警现场了解
事故发生在当日清晨6时30分左右
当时罗女士驾驶电动自行车
沿南庄大道西往东方向行驶
在途经吉利河大桥桥底附近时
不慎与一辆红色的大货车发生剐蹭
导致罗女士人车倒地受伤
出乎罗女士意料的是
货车司机当时并未下车查看
而是直接驾车扬长而去
罗女士也因受到惊吓
一时没反应过来
没能记住对方的车牌号码
天网恢恢 疏而不漏
根据罗女士提供的信息
警辅人员沿路开展走访调查
经过仔细核实比对
最终成功锁定了
该涉嫌肇事逃逸的红色嫌疑车辆
车辆信息也得到了事主罗女士
以及周边其他目击者的确认
为了把逃逸车辆和司机找出来
民警根据肇事车辆的登记信息
找到了联系电话
但打过去的电话却是空号图片
想逃避可没这么简单?
民警随即扩大信息排查
最终找到了肇事车辆挂靠的
某运输公司的联系电话
并直接前往该公司作进一步调查
12月7日 在位于南海九江的某公司内
民警在该公司的停车场内
顺利找到了该嫌疑车辆
并成功将嫌疑驾驶员抓获归案
得知嫌疑驾驶员被抓获
成功讨回公道的罗女士
随后向办案单位和侦办民警
送上“尽职尽责、快速破案”的致谢锦旗图片
年终岁末 道路安全至关重要
禅城交警目前正在全区范围内
强力开展突出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整治
警察蜀黍提醒广大车主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
不要抱有任何侥幸逃避心理
务必按照法定程序依法依规处理
有肇事逃逸等不法行为的
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严厉打击
法律链接: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百零一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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