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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条举措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佛山“益晒你”!

时间:2021-12-19     人气:2459     来源:禅城发布     作者:
概述: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精神,积极构建佛山“益晒你”企业服务体系,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根据中国共产党佛山市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的部署要求......

构建佛山“益晒你”企业服务体系


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行动方案


出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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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佛山“益晒你”企业服务体系


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行动方案


(2022年度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精神,积极构建佛山“益晒你”企业服务体系,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根据中国共产党佛山市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的部署要求,现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确保改革举措方向正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积极促进商品、服务、资金、人才等各类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稳步推进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建设,全面打通企业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堵点,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环境,使构建“益晒你”企业服务体系、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这场深刻改革沿着正确方向前进,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不断提升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确保政商关系健康清爽。坚持以规则为基础、以服务为根本,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做到“十个没有”,即:没有推诿扯皮、没有吃拿卡要、没有权钱交易、没有暗箱操作、没有随意执法、没有侵权争利、没有违规收费、没有优亲厚友、没有诚信失守、没有插手干预,充分落实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要求。


——确保政府职能转变到位。坚持深化“放管服”改革,为市场主体提供规范、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多为企业发展着想,任何改革都不得增加企业负担,任何服务都不得附加额外条件,任何监管都不得简单一罚了之。正确把握营商环境改革的核心是审批制度,审批制度改革的核心是简政放权,简政放权改革的核心是市场归位,市场归位改革的核心是市场能干好的一律交给市场,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确保营商环境动态优化。坚持以开放和发展的观念建设营商环境,推动《构建佛山“益晒你”企业服务体系 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有节奏地进行迭代更新,既保持政策体系相对稳定,又充满生机活力。具体办法是对《行动方案》实行“一年一评估”“一年一修订”“一年一发布”,即:首次发布实施《行动方案(2022年度版)》后,要及时进行评估,于年底前对不合时宜的内容予以废止、对失去比较优势的内容予以修订、对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内容予以补充,修改形成《行动方案(2023年度版)》,并重新发布实施,同时不再执行《行动方案(2022年度版)》。依次类推,以年度为周期滚动更新,确保营商环境改革不止步,各项措施始终处于优势地位,从根本上解决打补丁、加码式出台新政策造成体系混乱和互相矛盾等问题。


二、深化商事制度“1时代”改革


1.“1”环集成。将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银行预开户、申领发票、税控设备、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等事项整合为1个办事环节,一次性集中办理。


2.“1”窗受理。打破办成一件事的部门、层级、区域壁垒,优化“一窗通办”标准化服务规范,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集成服务,实现“一个标准、一窗办理、一个系统、一档通办”。


3.“1”网通办。全面推广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打通企业开办平台与市场监管、社保、公积金、公安、税务、银行的数据壁垒,推动相关系统直连互通,实现“零见面”“无纸化”。


4.“1”照通行。深入推进“证照联办、一照通行”改革,将各审批部门的经营许可事项与营业执照合并集成办理,实现“一企一照、一照通行”。


5.“1”单全免。对开办企业实行全程免单,免费赠送一套四枚“法定名称章、法定代表人名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制定全市统一的政府买单送章标准,免费提供税务Ukey,免费覆盖率达100%。


6.“1”号响应。市、区两级建立企业服务专线,实行专项受理,提供专门服务,并按照咨询、求助、投诉、建议等进行分类建档,一问题一编号,实行清单式台账管理。


三、深化工程项目高效审批改革


7.统一规范审批流程。以行政区为单位,开展项目全流程“一张表单、一套材料、一网通办、一家牵头、一次办好”,审批事项全面上线省、市级审批平台“全程网办”。全力推行“一次征询、并联审批”,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部门现场办公“联审联批”。深化简易低风险项目审批改革,对水、电、气等附属小型市政公用设施接入实行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


8.统一提供区域评估。实施区域评估改革,将申请后审批转为申请前服务、单个项目评估转为区域整体评估、企业付费转为政府买单。在大型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集中连片储备用地等,由项目所在地政府统筹开展重要矿产资源压覆、节能、地质灾害、地震安全、文物保护、水土保持、洪水影响及环境影响等综合性区域评估,形成整体性、区域性评估成果,由区域内建设项目单位共享共用,项目建设单位不再对相同事项进行单独评估。对暂未实施区域评估的建设项目所需前置性评估事项,由项目所在地政府参照上述原则开展综合评估并提供评估成果。


9.统一储备标准用地。扩大“拿地即开工”实施范围、明确适用条件,采用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证、“技术辅导”“全程代办”“告知承诺”等方式,凡符合条件的产业项目均可享受“拿地即开工”。


10.统一实行“多测合一”。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规划许可、施工、竣工验收、登记发证等环节测绘事项,进行全面整合优化,实现“多测合并、联合测绘、成果共享”。


11.统一组织配套联动。建立政务与水电气接入联动机制,优化“水电气+”一窗受理服务模式。大力推行水电气接入外线工程容缺受理、并联审批、告知承诺免审批制度改革,实现一张表单、联合踏勘、联合施工、一并接入。出台城市市政管廊和综合管廊的费用减免办法,实现电力外线工程电缆线路免费接入使用。对满足接电条件的地块开展“电力预装”服务,实现“拿地即用电”。建立健全企业用电用气用水监测预警保障服务机制,减少因设施破坏而造成的停水、停电、停气。


12.统一合并验收登记。建设“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平台和网上办事大厅,设置不动产登记企业综合服务专窗,融合在线签约、评税核价、缴税、登记、水电气过户等功能,实现“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通办”。推行“交地即发证”“验收即发证”“交房即发证”。


四、深化办税服务“零上门”改革


13.合并办税更省力。实行财产和行为税十税合一,推广电子税务局、粤税通、V-Tax零跑动远程可视化办税系统等“非接触式”零上门办税渠道,打造企业所得税“全链智能式”管理服务机制,提升企业纳税便利度。


14.一体办税更省时。建立智能纳税服务运营中心,建立区级咨询中心,推动“问办查评送”一体化进程,试点推行咨询即办税。全面推广网格化服务,实现征纳沟通“精、准、快”,进一步减少纳税时间。


15.智能办税更省心。全面推行“云退税”,将汇算清缴退税、减免退税、先征后退、误收退税等退税业务全部纳入“云端办理”,实现退税全流程电子化。打造“税安易”风险预防体系,及早提醒纳税人自查自纠可能发生的涉税风险。


16.便企办税更省事。全面开展数字化电子发票试点改革,24小时在线免费为纳税人提供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开具、交付、查验等服务,推行发票“网上申请、免费邮寄、配送到家”。推广涉税服务容缺受理,多措并举帮助纳税人及时修复纳税信用。


五、深化跨境贸易便利化改革


17.“单一窗口”系统集成。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拓展完善佛山地方特色应用项目,探索国际贸易、金融等各行业深度融合和协同创新应用。探索在重点货运信息平台嵌入和利用区块链技术,促进物流信息共享和业务行业协同。


18.数字贸易开放协同。全面推进数字贸易领域信息共享、金融服务、智能物流、风险防控、社会信用、统计检测等体系建设,大力推进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提升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开拓市场的能力与水平。


19.口岸收费公开透明。健全口岸收费公开透明机制,推动各口岸收费主体完善收费目录并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汇总公布。鼓励扩大免除查验未发现问题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政策适用范围。


20.货物通关畅通便捷。依法减少进出口环节审批事项和单证,鼓励企业积极运用“提前申报”“两步申报”模式,提高通关时效,对于提前申报通关存在差错的,按照相关容错机制办理。


21.监管查验远程智能。积极探索推进“远程监管”“智慧审证”“智能审图”。大力推广各类海关业务网上办理、无陪同查验和在线稽核查,优化风险布控规则,降低守法企业和低风险商品查验率。


22.外商投资自由便利。简化企业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手续,允许非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依法以资本金进行股权投资,提升企业直接投资资金使用便利化水平。


六、深化金融服务普惠性改革


23.优化融资流程。打造综合性金融服务平台,为中小微企业提供金融产品检索、融资对接等“一站式”金融服务。支持商业银行运用大数据等技术建立风险定价和管控模型,优化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审批流程和模式,提升企业融资便利度。将不动产抵押贷款登记服务场所持续延伸至银行网点,实现集中办理。


24.拓宽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知识产权领域的投融资产品,建立多样化的知识产权融资模式。设立广东(佛山)制造业转型发展基金,围绕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的制造业企业开展股权投资,提升制造业企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直接融资比重。提升金融创新服务“村改”水平。总结推广“村改贷”业务试点运行经验,创新金融产品和手段,开展“村融通”业务试点,打通集体经济组织利用闲置资金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新通道。


25.降低融资成本。进一步优化市支持企业融资专项资金政策,将专项资金依法依规委托给符合条件的机构实行市场化运作管理。依托佛山扶持通平台,推动政银企多方联动,帮助中小微企业按期还贷、顺利续贷,做到能续快续、应续尽续,降低企业转贷成本。积极稳妥扩大市级融资担保基金规模,推动市区两级设立更多政策性担保公司,鼓励政策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与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合作开展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担保费率降至不超过1%。建立“电商贷”和“供应链核心企业贷”融资模式,探索开展出口信用保险“信保+担保”业务。建立知识产权质押投融资风险补偿机制,对符合条件的知识产权质押投融资发生风险的项目提供一定比例的补偿。


26. 强化征信服务。大幅提升金融机构信用查询便捷度,依托“粤信融”“中小融”“信易贷”等平台,及时有效准确反映企业信用信息。加强征信机构和信用评级机构发展,鼓励依法收集利用政务信息等数据资源。引导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健全尽职免责机制,适度提高普惠型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


七、深化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


27.服务流程标准化。编制发布全市各区办事标准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制定标准化操作流程,在全市范围内建立标准统一、体验一致的政务服务模式。大力向市场放权,合并简化事项,加快实现行政审批事项全国同类城市最少。


28.服务平台标准化。集成全市涉企服务资源,打造“益企通”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建好用好大数据中心,不断丰富“数据赋能”业务场景,全面推进“一网统管”,加快建设数字佛山“城市大脑”,完善市区纵横联动、多级协调的工作体系,着力打造市域治理“一网统管”试点标杆城市。完善网上申报、手机端审批、线下邮寄等服务模式,实现高频事项“网上办”“指尖办”。


29.服务方式标准化。实施惠企政策“秒速直达”“限时直达”,拓展惠企政策“免申即享、线上兑现”服务范围,加快实现政策自动匹配、精准推送、“主动找人”。探索建立“企业服务员”制度,扩大“免费代办”服务范围,定期公布代办(帮办)项目清单。加快推进“免证办”,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等“应用尽用”,推进部门核发证照共享调用。


30. 全市通办标准化。按照就近办理的原则,大力开展政务服务“全市通办”“异地可办”,梳理形成“全市通办”“异地可办”事项清单,解决申请人办事“多地跑”“折返跑”问题。


31.特殊服务标准化。设立“疑难事项”办理窗口。对特殊疑难事项,通过集中受理、一事一议、专人跟进,创新解决企业办事“疑难杂症”,确保企业“能办事、办成事”。


32.秒批秒办标准化。通过申请信息自动识别、自动填充、自动推送,实现申请办事零信息填报、零材料提交,推动简易事项100%“马上办”、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秒批秒办”。


33.服务管理标准化。完善“好差评”制度,推动评价、反馈、整改、监督全流程衔接。建立服务企业“反弹琵琶”报备机制,对企业诉求缓办、迟办、不办的,各区各部门须按月向市委、市政府报备,说明理由。建立政务服务“体验官”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和群众代表等全流程体验政务服务并提出意见建议。


34.产品宣传标准化。加强“佛山制造”品牌宣传,强化“佛山制造”品牌建设、保护和推介,持续扩大“佛山标准”产品覆盖范围。加强质量基础设施(NQI)“一站式”平台建设,为中小企业提供全链条、全方位、全过程质量基础设施综合服务。


八、深化政府采购“阳光化”改革


35.坚持职能监管无乱象。开展市、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规范化建设,进一步理顺各级、各部门职能关系,全面解决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职能交叉分散问题。


36.坚持平台之外无交易。实行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管理,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推动部门集中类和分散类政府采购项目进入统一平台进行交易,凡是列入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项目,必须进入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


37.坚持交易流程无纸化。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行动,深化“互联网+招标投标”,探索建设“智能评标”系统,实现政府采购全领域全流程电子化、智能化。


38.坚持异地交易无障碍。建立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推进数字证书(CA)跨部门、跨区域互认,提高交易效率和服务质量。


九、深化行政监管“精准化”改革


39.统筹综合监管。以现有的市市场监管服务信息化平台为依托,统筹建设全市综合监管平台。建设权威、统一、动态的监管数据库。探索非实地远程监管,提高核查效率效能,推动实现监管无事不扰、无处不在。


40.全面联合监管。编制全市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部门联合检查事项清单,明确部门联合抽查程序规则,推进部门联合监管常态化,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


41.严格重点监管。建立重点监管清单制度,对疫苗、药品、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两客一危”车辆等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特殊行业领域,依据权限探索开展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严格监管.


42.创新信用监管。引导市场主体自愿注册信用信息并作出信用承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建立健全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制定守信激励措施清单,严格执行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依法依规制定本地区失信惩戒措施补充清单,将信用奖惩措施嵌入部门业务办理流程,加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在各领域应用。在“信用佛山”开设政务诚信监测模块,常态化开展政务诚信监督和失信治理。


43.包容审慎监管。制定出台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经济形态实施包容审慎的监管规则,市级层面统筹出台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方案,分部门分领域制定事中事后监管规则和标准。


44.首推“双免”监管。制定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清单、免于强制清单、减轻处罚清单,推动“双免”清单覆盖至市场监管各行业领域,实行“小过错、及时改、不处罚”,让企业感受到“执法的温度”。


45.强化行业监管。实行中介服务事项动态管理,及时规范和公布中介服务事项的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中介服务机构,坚决纠正行政审批取消后由中介机构或部门下属单位变相审批、违法违规收费等现象。


十、深化法治化环境机制改革


46.构建市场主体服务法律机制。加快推进《佛山市市场主体服务条例》立法进程,确保2022年颁布实施。


47.加强依法、平等、全面保护机制。公正高效办理涉及市场主体的各类案件,切实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最大限度减少羁押。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市场主体法定代表人、主要管理人依法慎重采取拘留、逮捕等人身强制措施。对市场主体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管理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行政和司法机关应当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依法需要采取上述强制措施的,不得超标的、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并应当采取措施减轻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对拟出台的涉及市场主体的制度办法,应当以适当方式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评估对市场竞争的影响。建立市场主体法治体检自测系统。指导市场主体全面加强合规管理,切实防范合规风险。加快出台商事审判中依法加强对中小投资者保护的意见,对小股东诉大股东案件,合理确定举证责任,适时引入司法鉴定机构等第三方,依法查明事实。


48.深化知识产权“一站式”保护机制。设立知识产权稽查机构和知识产权维权工作站,免费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统筹大案要案办理,查处侵权案件。组建佛山版权产业发展联盟,实施版权管理提升、创造提质、运用促进、保护强化、服务优化、形象塑造六大行动,不断完善著作权纠纷“一门式”和解机制;对人工智能和装备、建材等产业的知识产权申请提供快速审查通道,争取拓展预审领域,搭建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司法衔接的“一站式全链条”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平台。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纠纷预警防范和协调解决机制,编印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指引,支持企业积极开展涉外维权。


49.探索财产处置保全机制。统一破产企业土地、房产、车辆等处置规则,建立涉众型破产案件提前会商机制,研究建立破产企业职工欠薪保障机制。探索建立困境企业市场化融资机制。建设破产资产网络信息交互平台,对接破产企业需求与市场要素供给。建立重整投资平台,引入金融机构为有重整价值的企业继续经营提供流动性支持。引导市场主体灵活选择现金担保、信用担保等形式,合理确定财产保全担保金比例。


50.建立涉法维权“绿色通道”机制。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及时督办市场主体举报、控告和申诉等案件,对信访件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实体性答复办理进展情况或结果。探索建立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管机制,依法有序推动检察机关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


51.实施全链条法律服务机制。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工作室,提供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推动和指导法律专业机构为市场主体提供法律咨询、合同审查、知识产权保护、股权设计、融资、税务、劳动用工、涉外纠纷等全链条服务。


52.完善诉讼服务机制。建立完善窗口立案、网上立案、微信立案、跨域立案等多种服务方式,实现平均立案耗时控制在5天以内,对买卖合同、金融借款合同、委托合同等商事案件开通网上直接立案渠道或绿色通道。建设集诉讼风险智能评估、在线立案、跨域立案、在线调解、在线提出执行申请等多功能的手机端平台,探索在已有诉讼服务平台开设律师“微服务”专用平台。


53.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进一步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加强调解员队伍、集中速裁团队建设,确保调解成功加集中速裁同期收案占比达50%的目标。探索创新涉外民商事审判工作机制,促进跨境商事纠纷争端解决机制多元化解。大力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实现50%的一审民商事案件适用速裁程序审理。加强长期未结诉讼案件预防和监督管理,最大限度减少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数量。


54.健全企业高效注销机制。建立市场主体注销网上服务平台,实现企业注销申请跨部门预检、清税证明实时传送。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申请注销登记的,可以按照简易程序办理注销登记。


十一、加强保障促推落实


55.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调整完善佛山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局。建立市政府分管领导指标负责制。加大全市营商环境改革宣传力度,设立市、区营商环境改革创新奖。在市、区两级行政服务中心加挂“益晒你”企业服务中心,让“营商好环境、佛山‘益晒你’”服务企业理念和品牌广为传播。将《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纳入“一月三问”工作落实机制。


56.推进机关作风整治。将优化营商环境情况纳入巡察监督内容。开展党政机关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干部“庸懒散拖乱”等突出问题。开展重大项目落实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深化基层执法领域侵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查侵害企业利益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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