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报告1例本土确诊病例
广东省卫健委:2021年12月4日广东省新冠肺炎疫情情况
12月3日0-24时,全省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例,广州报告,通过对隔离酒店工作人员例行核酸检测发现。
全省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3例(其中1例为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广州报告2例,分别来自越南和埃塞俄比亚;佛山报告1例,来自美国。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9例,广州报告7例,2例来自莫桑比克,其余5例分别来自马来西亚、孟加拉国、塞尔维亚、沙特阿拉伯和埃塞俄比亚;深圳报告1例,来自南非;佛山报告1例,来自新加坡。新增出院2例,目前在院61例。
截至12月3日24时,全省累计报告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6443例(境外输入4501例),其中确诊病例3322例(境外输入1754例),无症状感染者3121例(境外输入2747例)。
广州市白云区关于1例
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的通报
2021年12月3日,白云区在入境隔离酒店工作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发现1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白云区迅速启动疫情处置应急预案。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谢某,男,50岁,家住新市街保利紫云花园,12月3日前其常规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12月3日下午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目前谢某已闭环转运至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市八医院进行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我区对新市街保利紫云花园、紫荆花园、新市棠涌小学、均禾文星酒店等重点场所实行临时管控,对管控区域立即开展全员核酸筛查,请大家积极配合政府和社区安排,有序前往核酸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请广大市民群众不信谣、不传谣,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做好个人日常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如有发热等不适症状,加强个人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广州市白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2月4日
近日,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调解中心在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南海区税务局大沥税务分局揭牌启用。这是广东省首个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多元调解中心。
调解中心立足“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纵深打造“一体化”争议前置化解“示范窗口”,有效防范和多元化解社保征缴争议,提高处理效率。
据介绍,调解中心由税务、法院、人社、司法和综治办等多个部门联合成立,建立了规范化的工作机制和联络机制。
调解中心成立后,该辖区的社保征缴争议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并发起申请,即可在调解中心“一站式”调解劳动关系存续时间、工资总额认定、社保补缴等单一或复合型争议事项,避免群众因同一争议事项在不同部门之间“多头跑”,实现矛盾纠纷进“一扇门”“一揽子”调解处理,大大降低群众维权成本。
“我们坚持党建引领,立足争议调解‘最多跑一地’,多部门联合梳理完善了社保征缴争议的立案、联调、司法确认、调裁对接等纠纷化解闭环链条,畅通调裁对接‘绿色通道’。”佛山市税务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以启用调解中心为契机,税务部门还将强化与多个部门和各镇街的信息共享、数据对接,快速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前端。依托调解中心,社保征缴争议平均处理时长预计可缩短40%以上。”
“‘一站式’服务在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解除后顾之忧的同时,也为我们提供了便利。”参加揭牌仪式的企业代表认为,调解中心把社保征缴争议解决在家门口,企业不用再为此多头跑,处理纠纷的成本大大降低。
据悉,以调解中心作为综合平台,税务、人社等部门还与辖区内的产业园区、商会协会、用人单位等联动,搭建调解组织网络,设立调解联络员,及早发现社保缴费争议苗头,将矛盾化解在源头。
下一阶段,佛山市税务部门将依托调解中心建立社保征缴争议风险模型,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路径,持续推进诉源治理,达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良好基层治理效果,持续优化地方税收营商环境。
根据国家及省有关普通门诊文件的精神,我市正在研究制定新的普通门诊医保政策。在新的普通门诊医保政策未正式印发实施前,为了保障有跨区享受普通门诊待遇需求的职工身份参保人能及时享受2022年度的普通门诊医疗待遇,现决定重新开展原已暂停办理的10月-12月职工身份参保人2022年度跨区享受普通门诊待遇申请业务。
办理方式
一、参保人自行申报。
可通过微信“粤医保”小程序进行办理,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受理对象
职工身份参保人,其参保地与实际工作地或常住地或户籍地不在本市同一区的,可个人自行申请以常住地或实际工作地或户籍地作为下一自然年度普通门诊的待遇享受地。
(二)申办途径
通过微信“粤医保”小程序申请,申请路径:“粤医保”--门诊选点登记--新增选点。
(三)办理须知
申请操作要求:“所属区域”、“机构名称”选项为必填项,请按以下要求填写。
(1)“所属区域”请任一选择如下区域作为2022年度普通门诊待遇享受地:禅城区、南海区、顺德区、高明区、三水区。
(2)“机构名称”请任一选择2022年度普通门诊享受区的任一间医疗机构。
二、不通过“粤医保”途径申报的参保人或用人单位,根据不同的情况分别提供以下资料,到参保所属区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申报。
1.不通过“粤医保”途径申报的参保人
需提供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并填写《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跨区享受普通门诊申请表》。
2.用人单位批量申报
由用人单位填写《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跨区享受普通门诊批量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印章,同时提供电子版。
3.非参保人本人办理的
还需提供代办人的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注意事项
一、申请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2月28日(含)止。
二、生效时间:
1.2021年12月31日(含)前申请的,经核准后自2022年1月1日起生效。
2.2022年1月1日-2022年2月28日申请的,自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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